握,虽然昨晚在钱柜KTV仅仅是沈子矜和秦卿两个女人的争芳斗艳,但这不代表陈道藏就是个五音不全的菜鸟,其实很早就刻意锻炼声线的他能够吼完《死了都要爱》这样的高难度歌曲,不过他最在行的还是英文歌曲,现在他就准备先把林肯乐队的《WhatI’vedone》学会。
下次再去钱柜,陈道藏便有十分的把握一鸣惊人。
越级征服女人本就是一项浩大而艰难的工程,生活就是生活,它真要是一部校旱,也仅仅有一个主角,不可能谁都是运气值暴高的主演,所以陈道藏要真正想拿下司徒采薇,路还远着。在她书房中他看到了英文版《基督教简史》和奥古斯丁《忏悔录》这样较晦涩的基督教经典,这意味着这个星期陈道藏得去浙大图书馆借一本相关书籍来充实一下。
陈娲站在陈道藏身后,轻声提醒跟着MV学唱《WhatI’vedone》的陈道藏应该在某个节拍降调或者升调,从小陈道藏学歌就是如此,她始终在一旁指点细微错误,而陈道藏练嗓音的方式也是她亲自指导,甚至可以说,陈道藏对细节的专注都是因为对她的耳濡目染。
商朝悄无声息退出包厢,跟融子对娲的亲切感不一样,他不反感却也不喜欢娲,具体原因连他自己都说不上来,也许是因为他喜欢掌握身边的一切,所以不喜欢娲这种似乎很安静却偏偏让人无法掌控的存在。
趴在三楼栏杆上,俯视街道,商朝凝视着手中的龟甲,随后仰视对面的一栋高楼喃喃道:“道藏,《大般若》视苦行为下贱业,非是圣道。若受苦行便能得道,一切畜生悉应得道。所以,你,我,都不应该这样卑微活着,我们可以活得更好,站得更高。”
……
陈道藏其实最初并不是如今这样没有负罪感去“玩弄”感情的渣滓,他也曾像很多人那样固执地以为某段感情会天长地久会执子之手与彼偕老,也曾觉得爱情会强大过生活,可伟大的爱情却最终滑稽地败给了卑微的生活,从此,他不再纯情地牵个手都会脸红心跳,不再傻乎乎觉得女人贞操应该是戴上戒指那天才有资格采撷的珍贵东西。
每个人成为坏人,都会有个类似悲剧的理由。
当用一个月艰辛打工攒下的全部钱去买了条120块钱的项链,去送给女朋友,心意是有了,可问题是并不是每个成熟后最终认识到钻石远比玻璃值钱的女孩都会觉得礼轻情义重,所以在花了所有钱去买条最终还是廉价项链的陈道藏、跟那个花了一个星期零花钱买了条几千块的水晶项链的有钱公子哥之间,陈道藏的初恋女友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
那个时候起,对现实生活还抱有最后一丝希望的陈道藏终于明白,生活原来真的不会给予弱者一点点怜悯。
那一年,陈道藏18岁,他还偶尔做梦的青春时代也彻底画下句号。
在第二年,他听说那个他连嘴都没亲过的女人跟着她那个没见几面就占有了她的男朋友一起去了加拿大留学,一切费用自然是她的男朋友出。
本以为一切在过了这么多年后已经尘埃落定,但一个电话让正在九溪玫瑰园给夭夭做家教的陈道藏冷笑不止。
司徒采薇不经意间瞥到他的那抹复杂笑意,觉得这个时候的陈道藏那张原本清晰的形象再次陌生起来,这让她有些许的慌张。
走到院子坐在秋千上抽烟,陈道藏看着那个已接电话的陌生号码,眯起眼睛,陷入沉思。
“有心事?”司徒采薇来到秋千附近善意问道。
“我给你你做一道选择题,怎么样?”陈道藏笑了笑,见她点头,继续道:“如果有个人用去身上全部的十个铜板给你买礼物,另一个则从身上的一万个铜板中拿出一百个给你买礼物,你会接受哪一个?”
“前者。”司徒采薇给了一个情理之外却在陈道藏意料之中的答案。
“有钱人家的孩子自然这么回答,因为你们对铜板的看法并不如我们那般重视。”陈道藏轻笑道,见司徒采薇一脸并不惹人厌的恼怒神情,那张精致婉约的脸蛋布满对他的幽怨,显然她对陈道藏这个说法很不认同。
“其实,我不恨她,一点都不恨。”
陈道藏自言自语道,抽了口烟,“一个女人因为钱离开男人,如果这个男人只知道嚷着这个女人太势利太拜金,实在娘们了点,其实归根到底还是自己不够好,你说呢?”
司徒采薇欲言又止,心里一阵没来由的抽痛,望着这张依旧简单微笑的干净脸庞,不故作深沉,也没有一脸阴霾,就像是在诉说一个再正常再普通不过的小事。见过太多朋友为了爱情寻死觅活恨不得徇情的司徒采薇突然悲哀起来,她蓦然觉得,原来爱情,真的不可以是生活的全部。
“但更悲哀的是,当这个女人几年后要求再见面的时候,这个男人依然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陈道藏自嘲道。
“我做你女朋友,一起去见她!”
司徒采薇不是笨蛋,听得出这个男人就是陈道藏,一冲动脱口而出这让她恨不得挖地洞钻下去的决定,赶紧此地无银三百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