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是撞入北京城的哈雷彗星。北京的建都史在八百年以上——八百年,只出了这么一颗。作为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陕西农民,他偏离了约定俗成的轨道,无法遏制地燃烧起来,并且以气冲牛斗之势,震撼了大明帝国的根基。他最大限度地打破了太阳的威信:把手足无措的皇帝赶下龙椅(最终吊死在后院的一棵树上),简直称得上是奇迹!
据谣传,其父叫李十戈——十杆枪啊,充满杀气的名字;其母石氏,怀孕十三个月,忽梦见一人手持长枪,骑乘骏马,直闯入家门——醒来便产下男婴。因而为其取名为闯(又名自成)。这孩子长大成人,果然造反了,江湖上以李闯王称之。这个“闯”字用得很好,很形象。他风起云涌的一生,仅一个“闯”字就足以概括。
他不仅风风火火地进入了历史,甚至还把勇往直前的身影留在戏剧舞台。民间有一折百演不衰的戏叫《闯王进京》,说的就是这个不平凡的外地人跟北京的关系。老百姓对其勇气大抵是持嘉许态度的。他是名副其实闯进来的。闯王进京,并非为了赶考、旅游、探亲抑或做生意,而是在夺权——要皇帝老儿的命。北京的城门楼子再高,也挡不住觉醒的农奴的铁流。
自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中国的历史便络绎不绝地上演着形形色色的农民起义。梁山好汉的口号很有代表性:“冲进东京府,杀了那鸟皇帝。”可李逵们只是喊喊而已,实际上做不到。真正实现了这一最高理想的,恐怕也只有李白成。他肯定比宋江之流更有闯劲儿。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居然还真把皇帝给拉下马了。
李自成不满足于在中国的西北部横冲直撞,深明“挽弓当挽强,擒贼先擒王”之理,因而稍具规模即乘势将锋芒指向帝都。“今大兵既兴,志在与朱明共争天下,若破北京,则国皆为我有矣。”他东渡黄河,攻克太原,随即直扑有天险之称的长城居庸关。过五关、斩六将,如同迅雷不及掩耳,打进紫禁城,坐上金銮殿。自其由西安出发之日算起,前后仅月余。仅仅用了数十天,即一举完成了别人几辈子也做不了的事情——谁叫他是闯王呢?
李闯王之成功,在于他知道自己要什么(说白了就是一顶皇冠),因而省去诸多繁文缛节,绕开敌人围追堵截的重兵,直奔主题,等于是跟皇帝本人单独决斗了。文弱的崇祯哪里是闯王的对手呢?我联想到图穷匕现的荆轲,曾经把措手不及的秦始皇追得绕着柱子跑了好几圈。可崇祯连绕着景山跑几圈的时间都没有,只好直接找一棵树吊死算了。李自成虽比孤胆英雄荆轲有众多的助手,但他本人堪称伟大的刺客,该出手时就出手——稳、准、狠,没给皇帝留下任何的余地。挥手之间,明史就改写了。
这个头戴白色毡笠、身穿蓝布箭衣的不速之客,这个骑一匹乌驳马的闯入者,使京城的九门乃至诸多关隘(譬如长城)形同虚设。前门楼有悬灯示警、汇报敌情的效用:挂灯一盏,说明兵临城下;二盏,说明正在交战;三盏,说明即将失守。李自成围城仅三天即攻破广安门。崇祯正苦思冥想对策呢,一抬头,看见前门楼上三盏灯全挂出来了,知道全泡汤了。对于亡国之君来说,那夜空中的三盏灯简直像噩梦一样——他不敢怀疑自己是否数错了,只希望惊叫一声就能醒过来。据说他逃离深宫去后花园寻短见时,连鞋子(龙靴)都跑丢了。只穿着沾满泥水的袜子见上帝去了。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八日,已延续两百多年帝祚的大明王朝,算是遇见了“克星”。
我称李自成为掠过北京上空的彗星,还在于他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在紫禁城里仅仅做了四十二天皇帝(俗称“吃了四十二天饺子”),这变幻莫测的金銮殿就又“闹地震”了,将其给掀了下来。唉,屁股还没坐热呢#耗月十三日,已披上龙袍的李自成(称大顺皇帝)“御驾亲征”,围攻山海关,欲剿灭明朝的残兵败将。偏偏在一片石决战之时,吴三桂请来关外的清军帮忙,使李自成腹背受敌,兵败如山倒。只好于四月二十六日退回北京。四天后又忍痛割爱,弃京城而回陕西老家。我猜测李自成在走这段回头路时,心情一定很复杂,深深体会到名利富贵如浮云,即使能抓得到,也未必抓得牢。皇宫御苑、权杖玉玺乃至金钱美女,得来全不费工夫,可失去得更快:又统统从指缝里溜走了。终究是一场空啊。
李自成,就这样成了北京的匆匆过客。他沉浸在“皇帝轮流做,今天到我家”的喜悦之中,估计连好多名胜古迹还没来及参观,连风味小吃还没尝遍呢,又沮丧地与这座城市永别了。恐怕连“我还会回来的”之类大话,都不敢讲。有什么办法呢?是命运诱导他打马而来,又正是命运——把他驱逐出去。仿佛注定了:这位草头王与北京城只有四十二天的缘分。不过暂借其一用而已,到期即要归还——简直刻不容缓。
这一退可不要紧,最终连老家都保不住了。李自成在清军的追逐下,放弃西安,经襄阳,入武昌(武昌鱼虽美,也留不住亡命之徒的脚步),直至次年四月,在湖北九宫山“中了埋伏”而被杀。可以说他撤出北京,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这辉煌一时的流星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