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枝败叶,他去捡拾了些枯枝,拿出带着的火石生了堆火,开始烤起了先前打到的兔子,这活儿他以前跟着原来的方国珍出来打猎的时候也做过,因此是轻车熟路,不一会儿,就将兔肉烤的滋滋冒油。
方国珍、陈仲达和方东海吃过烤肉,感觉到身上的力气恢复了大半,因此决定立刻回村去,毕竟现在天已经不早了,再待在林子里实在不安全。几人砍了根Y字形的树枝将虎尸绑上,陈仲达和方东海在前,方国瑛在后,一起抬着虎尸往村里走去,只是在这之前,方国珍却干了件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事,他见那老虎是只雄虎,因此拿过自己的斧子就把老虎的虎鞭给剁了下来,塞进了自己的怀里,还将先前被他砍掉的那只虎爪也捡了起来,还美其名曰:浪费是最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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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本纪》:昔者定北王(陈仲达)、镇西王(方东海)、应亲王(方国瑛)随太祖猎于童山之上,百兽俱服,太祖每射,所猎者如熊、鹳者摄于太祖之威俱不敢逃,太祖每射必中,而童山之上有百兽之王者,猛虎也,不服,出而欲噬应亲王,太祖回身揽弓射之,正中其额,一箭毙命!想猛虎下山之恶,何其雄也,然而眨眼之间命丧太祖之手,此非天子之威所致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