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那时的我还在上小学二年级。虽然入学才两年,却也已经和一个女孩子坐了整整两年的同桌。由于个子矮,我们便一直霸占了第一排的两个位置。
当年学校的硬件设施还很有限,我们用的凳子还是那种长条子木凳,一条板凳就能供一张桌的两人坐。桌子就更不用说了,上面的油漆早已经不复存在,桌子上也布满了各种形状的刮痕和签名,也不知是经过多少代学哥学姐们之手了。
爱好创造的我们当然不会放过这样好的展示机会。由于我们之间经常爆发战争,所以,丽丽就带来了一把小刀,在课桌的中心划了一条三八线,示意谁也不能越界。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那条线渐渐地挪了位置,失了公平,不知不觉中我的领地越来越小。终于有一天,不堪压迫的我终于拿起了粉笔,重新公正地划定了界限,并说道:“下课后,谁的胳臂上沾有粉笔末,那谁就是超线了!就要受罚!”
“好啊#烘便!”丽丽头一歪,满不在乎地同意了,“说吧,如果我超线了的话,你有什么要求?”
“那你就要给我买大大泡泡糖!”我说道。
“行!这还不简单,现在我就给你一块。”丽丽说着,从嘴里拽出她嚼了半天的泡泡糖,喂给了我。
“这可不算!待会儿你得给我买新的!”我仍不满足。
丽丽将头箍放到了桌子上,认真地做起了眼保健操:“好吧,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运气了。”
接下来这节课正好是自习。班主任张老师坐在讲桌前批改上次的生字词听写,我们在下面做着与课本配套的《学习与巩固》上的习题。课堂上静悄悄的,连蚂蚁从地上爬过都能听到。
“孙杰,楚叶丽!你们两个人可真是……”老师一面改着,一面哭笑不得地摇着头,“连错字都要错得一模一样,怎么‘知道’的‘知’都把口写到左边了?!”
我们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哧哧地笑了。
爽!我们又气了老师一次!
“喂!”丽丽轻轻用铅笔捣着我的胳膊肘,窃声问:“星期天你还去公园玩吗?”
“当然!我每个星期必去的。”我回答道。
“好吧,那就老地方见!”
呤——!
下课了。老师也改完了听写,将厚厚的一摞牛皮本交给了学习委员,委托她找人发下去。
“下课咯!出去玩咯!”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把文具盒“啪”地一扣,拿起了跳绳就要冲出教室。
“你超线了!”丽丽突然大叫。
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谁知往胳臂肘上一看,果然有一些星星点点的粉笔末。鬼知道是我什么时候弄上去的。
不对!一定是刚才丽丽把铅笔头抹上了粉笔末然后碰我,故意陷害我的!
“你耍赖!”我叫道。
“别那么多废话了,这可是你说的,超线了就要受罚的。”丽丽漠不关心地说道。
算了,好男不跟女斗。我孙杰大人有大量,还是让她一次吧,当面揭穿多不好啊。反正我还缴获了她一块泡泡糖呢,虽然是二手的,但也是大名鼎鼎的大大牌泡泡糖,好歹也能吹起来几个泡泡。
“那……你想怎样?”我问道。
丽丽一脸神气:“很简单,我要你进女厕所,就像一年级那次一样。”
“不行!那一次是我拉肚子,太着急没有看清楚才进错的!”我抗议道。
“我不管!反正那次我是被你看见了。为什么别人在里面的时候你不进去,偏偏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来了?”
丽丽越说越不讲理,反正是被她抓到把柄了,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我就不要脸到底吧!
那时的我哪里有那么多大人专属的诸多顾忌,于是当下便保证道:“好吧,我进!”
这时,听写本发到了我们的手里,
第二节课老师上来就狠狠地批了我们俩一顿:“……不知道羞耻!”
我们俩听了,只觉得好笑,就又在下面“嘿嘿”地笑起来。
砰!
说到笑对于我来说那就是全身运动,我的额头碰到了桌沿上,发出了很大的响声。全班哄堂大笑起来。
紧接着,我旁边又是“砰”的一声,丽丽也效仿着我,将头磕在了课桌上。
我不甘示弱,再一次将头碰向了课桌。
然后丽丽又一次模仿了我……
那个时侯的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无论在旁人看来我们有多么傻,可这种患难与共的幸福感觉只有我们俩才能体会道。任何人向我们投来的不理解的目光,在我们的眼里都被视为了鼓励和动力。幼稚的我们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地从刚入校时的那次偶然事件相识开始,一直走到了今天,彼此从来都没有真的红过脸,有的只是一种亲切温馨的感觉。
“你们俩站起来!”老师吼道。
我们俩在全班的哄笑中齐刷刷地起立了,可面部的肌肉却不受控制地继续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