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机构,黄炎培为中央常委会主席。民主政团同盟,基本上是团体会员,由三党三派为主的多党派组成的联合体,是一个阶级联盟性质的党派。各小党派结成“民盟”,增强了政治影响力,“是民主运动的生力军”。
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在国民党统治区没有合法地位,继续受到国民党的排斥与打压。而共产党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梁漱溟在香港正式出版《光明日报》,发表“启事”宣告民盟成立,不久《光明日报》成为民盟的中央机关报。国民党政府对民主政团同盟不能容忍,勾结香港英国当局搜查《光明日报》社及其工作人员的住宅。
当梁漱溟在香港筹备《光明日报》的时候,中共驻香港办事处给予了具体帮助支持,周恩来在重庆,与民盟领导人商谈国是,对他们予以政治上的帮助。民盟对中共也给予很大支持。当国民党当局拼命攻击中共联合政府的主张、极力丑化敌后抗日根据地时,黄炎培、章伯钧、左舜生等人冒着风险,亲赴延安考察,与中共领导人毛泽东进行开诚布公的会谈,对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对延安有了深刻的了解,黄炎培秉笔直书所见所闻,出版了《延安归来》一书,他得出的结论:“中共朋友最可宝贵的精神,倒是不断地要好,不断地求进步,这种精神充分发挥出来,前途希望是无限的。”“延安五日,益增我中国共产党的敬仰。”他们客观公正地反映在延安的观感,在消除人们因国民党当局的误导产生的偏见起了很好的作用。
蒋介石制造“千古奇冤”,本想削弱共产党的力量,吓唬不满意其奉行的错误内外政策者,却事与愿违,“皖南事变”成了重要的政治分水岭,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中间势力的政治天秤倾向共产党。
抗战胜利后,中间党派重新燃起建立真正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希望,蒋介石撕毁旧政治协商会议的协议,使它们的希望破灭。
1946年1月,根据国共两党重庆谈判达成的协定,在重庆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共38人,历时22天。在主张和平反对内战、主张民主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这些基本问题上,以民盟为代表的中间派同中共有很多共同点,中共代表与它们事先协商,共同行动,克服国民党的严重干扰,使会议达成了《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等五项协议。政协协议规定,改组国民党一党政府,成立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委员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担任。改组后的政府作为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到实施宪政的过渡时期的政府,负有召集国民大会以制定宪法的任务。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规定,立法院为相当于议会的最高国家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并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中央政权的这种体制,相当于英国或法国的议会制和内阁制。这对于蒋介石的独裁政体是一种限制。
政协协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间党派政治主张,有利于冲破蒋介石独裁统治和实行民主政治,有利于和平建国,因而在相当程度上有利于人民,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它激起了中间党派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希望,使他们感到成为振奋。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成为国民党统治区很多人衡量是非的重要标志:谁反对政协路线,谁就不得人心;谁要破坏政协路线,谁就不得人心。
在政协闭幕会议上,蒋介石致闭幕词说,会议通过的各项协议,我敢代表政府先行声明,政府必须十分尊重,一俟完成协定手续以后,即当分别照案实行。今后中正无论在朝在野,均必本着公民应尽的责任,忠实的坚决的遵守本会议一切的决议。他的话说得很动听,实际上,却对政协的结果非常不满。2月,在南京军事会议上,他说,共产党野心很大,要使国民党失败,以便在全国实现苏维埃制度。陈果夫也说“中国实行多党政治,照现在党、政、军未健全之际,颇有踏覆辙之可能。”
蒋介石背信弃义,撕毁停战协议和政协协议,发动了全面内战。1946年11月,一手包办的“国民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违背了政协协议关于联合政府责任制的原则,恢复了“五五宪章”中的总统独裁制,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的国家制度。
蒋介石宣布民盟等民主党派为非法,把各民主党派“逼上梁山”。
蒋介石违背人民意愿,发动新的内战,违背民主潮流,执意独裁,把自己摆在与全国人民为敌的位置。在全面内战爆发在即,民盟发表声明坚决反对内战,说,谁挑起内战,谁就是人民公敌,全国共讨之。蒋介石撕毁协议,发动内战,把自己摆在与人民为敌的地位,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坚决反对他们的倒行逆施。
1947年7月,蒋介石提出《戡乱总动员令》。不仅中共早已被称作“匪”处于被屠杀的地位,而且各民主党派也被定为是非法的政党。蒋介石亲自在南京召集各地特务头子举行秘密会议,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