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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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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有情天 4、以德报怨,被骗富姐倾情救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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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1月19日上午10时,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场特殊的公诉案正在进行:经过法庭调查和庭辩,主审法官马瑛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张春莲利用在被害人家中做家政服务之便,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占有公民的财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春莲案发后以及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所窃款物均已起获发还被害人及被害人对其已表示谅解的情节,故对被告人张春莲所犯盗窃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张春莲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宣读完一审判决书,法官当即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此时,站在被告席前的张春莲早已是泪流满面,她不住地摇着头说:“柳姐,我对不起你,真的对不起呵!”就在离张春莲不远的旁听席上,一位怀抱着张春莲幼女的老太太突然站起身来,大声地对张春莲喊:“闺女,你要上诉,一定要上诉,我和柳姐都会帮你的。”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就是受害人柳静如(化名)的母亲,而老人所说的柳姐正是被张春莲盗走10余万现金的受害者柳静如。

    一个被害人何以会这般动情地出现在法庭上,而且还要不遗余力地为一个伤害了自己的小保姆上诉呢?记者就此案的特殊性采访了有关当事人,一个鲜为人知的人间真情故事因此浮出水面——

    柳静如是一个典型的成功女性,从一所名牌大学的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以后,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年仅30的她创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时至今日,拥有了亿万身家的柳静如绝对是京城地产行业一个举足轻重的风云人物。

    1997年春节前夕,柳静如家原来雇用的保姆辞职回老家结婚,此时恰巧邻近年关,公司的业务极其繁忙,柳静如因为劳累过度病倒了,她只好四处托朋友赶紧帮忙物色一个保姆,她对朋友说:“就一个条件,只要人老实就行。”

    柳静如的朋友当即从北京一家政服务公司把当时只有18岁的张春莲带到柳静如面前。胖乎乎的张春莲一脸憨厚,她15岁就离开河南省确山县老家到北京打工,到柳静如家之前先后在好几家做过保姆。张春莲手脚麻利,做饭速度很快,这让办事讲究效率的柳静如十分欣赏。

    因为柳静如不跟父母住在一起,在柳静如的豪华别墅里,张春莲便成了她每天接触的最亲密的人。刚开始的时候,张春莲还叫柳静如阿姨,时间久了,柳静如就把张春莲当作亲姐妹看待,她甚至要求张春莲改口与自己姐妹相称。善良的柳静如对张春莲特别放心,家里买菜和买东西的钱,都由张春莲随拿随用,柳静如从不过问。后来她又把张春莲的工资从500元提高到700元,每年过春节还要给张春莲发1000元奖金。平时,只要知道张春莲老家有什么困难,柳静如更是毫不吝惜地三百、五百的拿给张春莲。在张春莲眼里,柳姐之所以大方,是因为她有钱。尤其是柳静如对她的信任,让张春莲渐渐没有了做保姆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

    2002年8月14日晚上,柳静如跟妹妹一起在公司里工作到深夜才回家。为给表妹拿一条毛巾被,柳静如走到另一间卧室。当她推开房门的时候,突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卧室的床上一男一女正相拥而卧。柳静如仔细一看,竟然是张春莲和一个矮胖的陌生青年男子。出于恐惧和本能,柳静如一口气跑上楼叫来了妹妹,这时外面的响动也惊醒了梦中的张春莲和那个男子。

    柳静如将张春莲叫到卧室外面问:“春莲,那男的是什么人?”

    “是我男朋友吴六周。”张春莲怯生生地回答。

    “你带个男的回家,怎么也不说一声?”柳静如有点生气。

    “我男朋友刚从广州过来,没地方住,先在这里借住两天。”一听张春莲说是她老家来的男朋友,柳静如稍稍松了一口气。但偌大的一栋别墅里只有3个单身女子,突然住进来一个陌生男子,柳静如还是觉得不妥。随即她拿出一些钱对张春莲说:“你们晚上先到外面住旅社吧,别的明天再说。”

    张春莲脸色有些阴沉,她没接柳静如的钱,回到自己房里拿起钱包,一言不发和男友吴六周出去了。张春莲走后,柳静如和妹妹进到房间去找毛巾被。家里平时都是张春莲在打理,柳静如很少来这个房间,也不知道毛巾被放在什么地方。她和妹妹在找毛巾被的时候,无意中踢开了床下的一个鞋盒子,鞋盒子一下子散开,眼前的一切让柳静如瞠目结舌:几十张美元散落了一地。

    接着,她们又发现床垫下和被子里各有一个信封,一个装着人民币10000元,另一个1000元;床下的一个已经打好的包裹里还有柳静如以前用过的手机、化妆品、钱包、笔记本、太阳镜,甚至还有10000多元港币,而且都是1000元面值的,这种大额面值的港币在大陆极其少见,至少不可能是张春莲的东西。更让柳静如惊愕的是,在包裹里还有两个建行的存折,一个存有10万元人民币,另一个有3000多美元……“她哪来这么多钱啊?”表妹疑惑地问。这时,柳静如回想起了此前的一幕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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