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组织卖淫酿出人命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处9名被告人2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的刑期。令人痛心的是,法庭上的母亲于秀丽丝毫没有羞愧之意,宣判之后的女儿于晓莉也显示出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而通过这起案件,我们是不是应该认真地检讨一下“笑贫不笑娼”的观念了?
于秀丽1963年9月出生于吉林省永吉县一个偏远的小村庄。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东北农村,于秀丽只上到小学六年级就辍学回家务农。她柔弱的肩膀过早的承担了生活的重压,艰辛的生活让于秀丽比同龄人更懂事成熟。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长大成熟的东北女孩于秀丽却生得容貌俏丽,娇小玲珑,很有几分江南女子的柔弱妩媚,是远近有名的一枝花,前来提亲的媒人踏破了于家的门槛。不到20岁,于秀丽就嫁了人。于秀丽的丈夫其貌不扬,却是当地的能人。两人结婚后,于秀丽跟着丈夫来到吉林市打工。五光十色的大城市让于秀丽目不暇接,她满怀热情地投入到了这个城市的生活中。
1983年4月,20岁的于秀丽生下了女儿于晓莉(化名)。独生女儿是她的掌上明珠,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尽管女儿漂亮伶俐、聪明可爱,但却让一心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的丈夫十分不满,便将满腔的愤懑撒在于秀丽和女儿身上,夫妻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女儿于晓莉自小就乖巧聪明,但是却不能讨得父亲的怜爱。而进入城市的于秀丽随着眼界的开阔,她慢慢觉得丈夫无能,没法给她富足的生活。后来,于秀丽和丈夫离了婚。
于秀丽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母亲抹着眼泪对于秀丽说:“你一个女人家带着孩子,这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倔犟的于秀丽昂着头说:“娘,你放心,我能养活自己的孩子。我于秀丽不会让人看扁了的!”其实于秀丽早已计划好要出去打工挣钱,她把女儿留在母亲身边,外出闯天下了。
安顿好家里的事情后,于秀丽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南下的火车,来到了四川的攀枝花市。没有文化的于秀丽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好先做一些本地人都不愿做的脏活。每天于秀丽都累得直不起腰来,可是一个月下来,到手的票子却很少,别说养活女儿,连养活自己都要精打细算才行,这不是于秀丽所期望的。
一天,于秀丽急匆匆赶着去打工,一不小心踩到一个衣着光鲜的时髦女郎脚上,女郎立即尖叫了起来,一把拽住于秀丽指着她的鼻子叫着:“乡巴佬,长眼睛了吗?就是把你卖了也不值我这鞋的钱!”于秀丽又羞又急,辩解着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周围看热闹的人也纷纷指责时髦女子太不讲理,帮于秀丽说话,时髦女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一个中年妇女撇了撇嘴说:“不过是只‘鸡’,有什么好拽的!”
于秀丽一听这话更伤心了,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异乡打拼,可是连“鸡”都能欺负自己。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却还解决不了温饱,“鸡”却能轻轻松松的赚得满身鲜亮,心里极不平衡的于秀丽不禁冲着女郎的背影吐了好几口唾沫。回到住处,于秀丽决定也到夜总会去试试自己的运气,因为她要淘金,她要有钱,她要过上好日子。
第二天,于秀丽路过一家夜总会,见门上贴着招聘服务员,直觉告诉她这可能就是“鸡”们工作的地方,但金钱的诱惑让她不禁走了进去。天生丽质的于秀丽当即被录用,换上漂亮的工作服后,于秀丽更是艳压群芳被领班安排到贵宾房工作。刚开始于秀丽只是酒水服务员,面对客人的动手动脚,她尽量周旋着,客人占不到什么便宜,小费自然给得就少,但和以前相比,于秀丽已经很满足了。
虽然于秀丽在夜总会不是坐台小姐,但她有着“冷美人”的称号,回头客却不少,不少人都暗地里较劲,想领先一步摘得这朵带刺的玫瑰。其中就有一个周大款最为执著,不仅经常去捧于秀丽的场,还常常在休息时间约她吃饭逛街。于秀丽对周大款虽说没什么好感,但也不讨厌,所以也不拒绝和他出去玩。
一天晚上,周大款来夜总会玩,几个坐台小姐蜂拥上来,其中一个刚来的妖艳女孩,于秀丽一下子记起这是那个羞辱过她的“鸡”。但那女孩没有认出于秀丽来,只是凭着职业的习惯给周大款抛媚眼。于秀丽当时说不清出于什么心理,一把抱着周大款的胳膊昂首走出了包房。
自从离婚后,于秀丽就没和男人发生过关系,寂寞的夜晚让她辗转反侧,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她无法浇熄自己体内的欲望之火。而且她在声色常葫待的时间久了,观念必然会受到影响,于秀丽已经对这种皮肉买卖见怪不怪了,她也要卖的,只是要找到一个好买主。于秀丽在这个男人面前卖弄着风情,并以这家夜总会开业以来最高的价钱把自己“卖”给了周大款。第二天于秀丽就把这笔钱全部寄给了在东北老家的女儿。
从此,于秀丽开始了自己的皮肉生意。1993年,卖淫攒下一大笔钱的于秀丽承包了攀枝花的一家小型夜总会,由三陪女摇身变为老板。生活上富裕了,于秀丽寄回家的钱更多了。而女儿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