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禁毒警察总队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核实了破案中发现的一条贩毒线索,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通过近5个多月的侦查,发现了一个有组织、家族式的贩毒团伙。这是一个以甘肃东乡籍人员组成的特大贩毒团伙。其成员遍及甘肃、云南、新疆、北京等地。他们先从云南购进高纯度的海洛因,运到临夏境内进行二次加工,然后贩运到北京等地。主要成员坐守兰州、临夏遥控指挥。
2003年6月25日,甘肃警方在获得该团伙将从云南经甘肃省向北京贩运毒品的重要情报后,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及禁毒警察总队领导及时调整、部署侦破方案,决定延伸侦控,将毒犯在北京一网打尽。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甘肃省公安厅禁毒警察总队派侦查员赶赴北京,商请北京市公安局协助侦破此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缉毒支队接到甘肃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情报:一名有重大贩毒嫌疑的甘肃籍女子租住在北京,近期活动频繁,并提供了一些相关的可疑线索。缉毒支队获得这条可靠信息后,迅速展开工作。
北京警方立即抽调60多名警力,经过3天的工作,一名经常在宣武区活动的甘肃籍女子进入了侦查员的视线,经分析判定该女子有重大贩毒嫌疑。他们将其定为“1号”,这个“1号”就是马秀琴。
案情上报到市局和刑侦总队,分管副局长指示:周密部署,全力侦破。于是,由精兵强将组成的代号为“6·26案件”的专案组迅速成立。重要工作是准确认定“1号”和找到租住处。根据掌握的线索,专案组侦查到马秀琴租住在位于牛街清真寺西南边的南运巷小区,但具体住几楼几单元并不清楚,“1号”的外貌特征、年龄均不知道。
专案组成员蹲守在南运巷小区的出入口,轮流昼夜24小时不眨眼地盯住进出重点人,6月28日当天上午9点多,突然天黑下来,随后狂风大雨,专案组成员正认为没戏时,雨渐渐停了下来。随后有个年轻女子从楼门口走出来。一个打扮时髦的北京女子,看上去二十四五岁,脚穿一双天蓝色的休闲鞋,上身是天蓝色的小背心,一条牛仔裤,斜挎一个黑色小背包,一头披肩的栗色长发。尤其经过化妆,西部地区特有的面部轮廓也淡化了。
这个人就是马秀琴,但警方并不知道她就是他们要找的女毒枭。
马秀琴走出家门直奔公交汽车站。这时一个侦查员就守在车站,马秀琴迎面走了过来,两个人差点打了个照面。但因为马秀琴正在打电话,并没有在意对面的侦查员。这个女子是不是目标,侦查员正在困惑,却发现这个女子讲的话他一个词也听不懂。错不了!就是她,她讲的是当地方言。
这位侦查员低头摆弄着手机,趁马秀琴不备,连拍了马秀琴两张正脸照片。侦查员的这个举动,为日后跟踪抓获审讯马秀琴提供了重要证据。因担心对方警觉,按照专案组领导的指示,这位侦查员跟踪了一段路程就主动放弃了。当晚11点多,马秀琴从外面回到南运巷,侦查员都分散在她的住处周围,根据侦查员提供的照片,一名侦查员尾随马秀琴进楼,最后确定她房间的门牌号码。至此,“1号”的庐山真面目及住处一下全部搞定。下一步是全力侦查“1号”的一切行踪,掌握她的活动规律及发现其同伙。
两天后,也就是7月1日,侦查员在跟踪时发现了马秀琴的第二处租住地:在南运巷西边约两站地的樱桃园头条甲4号。警方同时发现了张尕娘,侦查员将其定为“2号”。
从7月1日凌晨起,马秀琴开始频繁与尔萨联系,侦查人员分析,很可能今天有“货”到京,而且“货”不少。为防止嫌疑人在京大量分销毒品,把握最佳作战时机,专案组决定当晚兵分两路,对“1号”、“2号”实施抓捕。
7月1日晚上9时许,马秀琴出门打车向南奔了天桥,车开到天桥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亮了,车子刚刚停下。“行动!”专案一组领导一声令下,侦查员跟踪的车子迅速从两边靠上去,围住出租车。侦查员跳下车,一把拉开出租车门,“出来!”话音未落,马秀琴已被拽出车外,转眼又被塞进了警车,几秒钟结束战斗。
警方从马秀琴身上发现了少量的海洛因,警车掉头开回南运巷。专案二组的侦查员已埋伏在樱桃园头条甲4号,随着手机震动,手机中传出专案一组领导的声音:“人已经抓了,你那儿可以动手了。”
专案二组领导立即带人上了四楼。张尕娘住的房子外面是老式防盗门,里外都能锁,这种门踹不开。一位女侦查员以楼上跑水为名敲开了张尕娘的房门,张尕娘刚开门就被冲进来的侦查员按倒在地,两支枪同时顶住了张尕娘。
警方原以为张尕娘的居住地就是藏毒地点,但在张尕娘的住处搜查时,没有发现一丁点毒品。专案组对二人就地突审,但马秀琴和张尕娘就是不张口。怎么办?侦查员决定另外寻找突破口。一位侦查员发现马秀琴和张尕娘两人身上各有一串钥匙,仔细比对,均不是她们住处的钥匙,莫非是她们还有一个藏毒品的住处?
在马秀琴的租住地,侦查人员不厌其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