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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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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妻难爱不该走进异性婚姻 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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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她的权利,她并没有错。只是,她好像不知道,尽管她已经非常努力了,但我却一点也没有感到快乐,相反我能感觉到的,只有痛苦。我想逃离,但看着兴致勃勃的她,却怎么也不忍心。我知道,我们的婚姻不能再这样发展下去了,否则有一天我肯定会崩溃。

    为了摆脱她对我的“纠缠”,我处心积虑地想出各种办法,其中包括对她实行丑化性生活的教育。

    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曾说:“性欲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如果失去控制,它就可能成为社会的一种灾难。”我从这条名言入手,搜集了大量古今中外的“性恶论”或准“性恶论”的理论和事例,操作在实际生活中,用一点一滴的灌输方式,竭力向妻子说明:性是丑恶的,也是罪恶的!

    帝王为博红颜一笑,可以不惜生灵涂炭;潘金莲为追求所谓的“自由”,可以不惜毒死武大郎;某高官为情妇,可以不惜贪污受贿,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妓女为生存,可以出卖肉体;嫖客为了纵欲,可以不顾廉耻,到欢场买欢;甚至欲鸿难填,让人做出小叔子偷嫂,生父强奸自己的女儿等罪恶勾当……

    我甚至还搬出了我们老祖先曾说过的那句“万恶淫为首”来向妻子说明,淫是万恶之首,是万恶之源。好色纵欲就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各种罪恶也会随之而来。现在社会上的贪污腐败现象,大多和这个淫欲有关,贪污腐败分子几乎都有包二奶、养情人、找小姐等等淫乱行为。这些人图一时的快乐,却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和美好的家庭,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种种现象,无不是淫欲惹的祸。由此可见,淫欲是一种极为丑恶的东西,只要沾上它,就没个好。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在我的极力丑化下,慢慢地,妻子被我培养成了“性冷淡”。她已经可以冷静地对待夫妻间的“那点事”,不再像以前那样“蠢蠢欲动”了。为了修身养性,让自己能真正做到心如止水,她甚至还在我的鼓励下,练起了瑜伽。怕打扰她修炼,我主动提出和她分居,她高兴地答应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最近,我与阿豪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阿豪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我,他在美国的生活很好,与一个叫做杰克的美国小伙子同居了。他们在美国的同居生活是公开的,认识他们的人中没有人觉得他们的这种关系不正常。

    阿豪还告诉我,在美国,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尽管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比较宽容,但如果在公众常葫,若是有谁敢牵着同性的手走路,就一定会被视作同性恋而遭到人们的白眼。所以,在美国你几乎看不到同性之间在公众常葫的亲密情形。

    阿豪说的这种情形,在我们这儿,却恰恰相反。在中国,同性之间特别是女性与女性,在公众场合亲密往往被人们看作是友谊的象征,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同性之间手牵手的情形,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不用担心别人会对他们(她们)的这种举动妄加猜测,更不会遭到鄙视。相反,人们还会以羡慕的口吻说:瞧,这“姐妹俩”(或“兄弟俩”)相处得多好!

    虽然人们对此如此“宽容”,但一旦得知他们(或她们)是那种关系,马上就会大惊失色,立即会把他们视作洪水猛兽。

    在中国古代的志怪或市井传奇里,常有同性恋的描写,但都被当做恶习,痛加鞭笞和嘲讽。同性恋给大多数人的印象很神秘,离我们生活很远,虽然大家很少看到这些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的“异类”,但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这些异类之间的行为是古怪的、肮脏的、罪恶的。

    我很羡慕阿豪现在的生活,虽然他和他的“另一半”——那个美国小伙子杰克,不能像在中国这样手拉手亲密地走在大街上,但却可以躲在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子里过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其实,对于感情生活来说,仅仅只需要两个人就足够了,别的都无所谓。但,出于这样那样的偏见,在我们这儿却绝对做不到。我们所能拥有的,就是现在这种没有幸福的夫妻生活。

    我和妻子已经分居多年了,彼此都能相安无事地和睦共处。我们的房子很大,我的书房兼起居室,和妻子的卧室相隔较远,没事时我也很少到她的房间里。我因为要写作,她一般也很少到我的房间里打扰我。我们就像一对亲人,确切地说,像一对兄妹,靠着亲情的维系,相濡以沫地过着没有爱情,更没有激情,只有亲情的平淡生活。慢慢地,我的内心也平静下来,觉得这种平静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最近两年,在教学之余,我出版了几部学术专著,在学界引起了一点反响。前段时间我在整理一部文稿时,需要一点资料,我记得有关这方面的资料我以前曾收集过不少,都放在我们以前的新房,即现在妻子居住的那间卧室的储藏室的箱子里了。

    这天,妻子去学校了,儿子也在学校上学,我打开卧室的门,进了储藏室。在储藏室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那些资料。我情急之下拉开旁边妻子堆放杂物的一个皮箱,却在里面发现了一只女用自慰器具。

    最近几年,人们的思想开放多了,这种自慰器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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