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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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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丈夫践踏了我们的性爱之花 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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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我和史小鹏的关系变得微妙和生硬起来。连话都很少讲。我想:他做错了事,还瞒着我,我只是装糊涂,不想捅破那层纸而已。往后的日子,我们只是机械地做着应该做的事,史小鹏则更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整天看我的脸色行事。我们甚至连夫妻之事也没有了。

    史小鹏的面容渐渐憔悴,我心里又很担忧。他毕竟是我的丈夫呀。那时我一个人静下来想得更多的还是一起生活的美好光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我决定给史小鹏一次机会。

    中秋节那天晚上,儿子被奶奶接走了。晚上,我做了史小鹏最喜欢吃的菜。我俩喝着干红酒,边吃边聊。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史小鹏突然很霸气地抱起我走向卧室。他几下便脱去了我的衣服,这是我拒绝他以后的第一次。

    可是,好景不长,一个月后,史小鹏花心的毛病又犯了。

    有人告诉我,史小鹏和他们轮胎店隔壁的饭店服务员小梅搞到了一起。我见过那个小梅,长相一般,又是从外地农村来的打工妹,说是饭店服务员,其实不过是个卖淫女,她的职业就是为到饭店里吃饭的过路司机提供色情服务,属于那种价格低廉没有档次的妓女。史小鹏怎么会和这样的女人搞到了一起?不可能吧!起初,我真不相信会有这事,但禁不住别人的一再风传,心里也不禁犯起了嘀咕。

    为了证实传言的真实性,我趁着天黑摸到饭店,抓住了正光着身子和小梅睡觉的史小鹏。目睹那种丑恶的场面,我羞愤难当,真想一头撞死在他们面前。但我觉得为这样的男人去死,真是不值得。

    我曾在报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因为丈夫的背叛,选择了自杀,想以此“报复”他。结果怎么样呢?第二天记者找到她的丈夫想进行采访的时候,没想到她的丈夫正在悠闲地打牌,并拒绝接受采访。

    我不愿做如此悲哀的女人,所以我咬着牙挺了下来。但我一想到一个无论在相貌还是档次上都根本没法和我相比的女人,竟然把我打败了,我怎么会甘心?离开饭店回到家后,我喝了整整一瓶白酒,在大醉中我对着天花板狂笑不止。我笑自己太痴情,太傻!这就是我曾经为之倾心付出的男人啊,他竟然是这种货色!我感觉很痛苦,几乎变得麻木了。

    这时候,我才知道中国文字的伟大,“婚”字的左边是“女”字,右边的“昏”字则和“黑暗”、“神志不清”、“认识糊涂”联系在一起;“姻”字的左边同样是“女”字,右边的“因”字则和“缘故”、“依,顺着”等联系在一起。

    “婚”和“姻”合在一块,就成了所谓的“婚姻”,意思是女人发了昏!我就是一个发了昏的女人,稀里糊涂、神志不清地走进了黑暗的婚姻中。我还是太单纯了,一点儿社会经验都没有,这么容易就被史小鹏这样的坏男人给欺骗了。

    我的痛苦和谁去说?我知道史小鹏有外遇的事,我不能和任何人讲,要是我妈知道了,那简直太丢人了。当初为了与小鹏结婚,妈妈差点没气死,如今自己又是如此下场,她肯定会笑话我的。我以前对“门当户对”这个词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嗤之以鼻。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条千年古训也自有它的一番道理:男女双方的条件若相差太多,即使相爱了结合了,这种爱情也相当脆弱,不堪一击。

    结婚之前,我就和史小鹏约法三章,结婚以后什么错误都是可以原谅的,惟有那“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是不可饶恕的。不论是我们之中的谁触犯此“天条”,结局只有一个——离婚!

    在我的夫妻相处的原则中,我是不会和一个花心男人生活在一起的。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和他离婚。自那日被我在饭店堵个正着后,史小鹏就再也没有回家。为了尽早能和他离婚,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回家一趟。

    第二天下午,史小鹏骑着摩托车过来了。我冷着脸不理他,他尴尬地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问我让他回家有什么事,如果没什么大事的话,他要回去了,现在他的店里很忙,他不能在家待太久。说完,他竟然真的抬腿就走。

    我叫祝蝴,把早已拟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从抽屉里拿出来让他签字。他接过离婚协议,愣了一下,匆匆地看了一眼,然后拿起桌上的一枝笔,做出要签字的样子,我以为他很快就会签上自己的名字,但这时他却停了下来,望着我说,你真的要离婚?我瞪了他一眼,然后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他见我如此坚决,又说,我可以答应和你离婚,不过儿子得归我,如果你舍得儿子,我就签字,否则,一切免谈。他对我什么条件也没提,只提了这么一条,但就是这一条,却是我最致命的地方。别的条件我都可以放弃,包括房子、银行里的存款,但惟有这一条,我绝不能放弃。

    想到聪明可爱的儿子,我犹豫了。儿子是我生命中的最爱,儿子就是我的生命,失去儿子,我的生命也失去了。若是没有儿子,我会感觉生无可恋,了无牵挂。

    看来,史小鹏是抓住了我的弱点:留住儿子,我就会留在这个家里。我的离婚“阴谋”,就这样轻而易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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