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在道德警察千里;后来变成了一个都市化、工业化的社会,那种严格检查的背景就不存在了。这种说明对我们甚有意义,我们国家也是一个以乡村为主的国家。至于清教传统,我们没有过。清教徒认为人本性是恶的,必须加以限制。我们国家传统哲学认为人性本善,但是一到了“慕少艾”的年龄,他就不再是好东西了。所以对于青春期以后的人,两边的看法是完全一样的。本书作者给出了一个美国色憎开放程度的时间表,在此列出,以备参考:早于四十年代:任何女性的裸体或能引起这类联想的东西,包括掀起的衣裙、rǔ头的暗示,都属禁止;四十年代:色情杂志上出现裸女背影;五十年代:乳房的侧影;,六十年代:出现rǔ头;《花花公子》杂志上出现女性阴部;七十年代:男性主殖器出现在《维瓦》和《花花女郎》杂志上,女性的yīn唇出现在《阁楼》和《花花公子》杂志上,每当杂志走得更远时,审查员就大声疾呼,灾难就要降临;但是后来也没闹什么灾。所以这些人就落入了喊“狼来了”那个孩子的窘境。
《性社会学》这本书里把对影视出版的审查,看作一种性环境。
这种审查的主要目标是色情作品,所以含有性内容的严肃作品在这里只是被“捎带”的,所谓严肃作品,在我看来应该是虽然写到了性,但不以写性为目的的作品。这其中包括了以艺术上完美为目标的文学、影视作品,社会学、人类学的专业书,医学心理学的一部分书。据我所知,这类作品有时会遇到些麻烦。从某种意义上讲,严肃的作家、影视从业人员也可以算做专家,从专家的角度来看审查制度,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呢?
改革开放之初,聂华苓、安格尔夫妇到中国来,访问了我国一批老一代作家。安格尔在会见时间:你们中国的作品里,怎么没有写性呢?性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事呀。我国一位年长的作家答道:我们中国人对此不感兴趣!这当然是骗洋鬼子的话,实际情况远非如此,但是洋鬼子不吃骗,又问道:你们中国有好多小孩子,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这些孩子不是你捏着鼻子,忍着恶心造出来的罢。当然,我们可以回答:我们就是像吃苦药那样做这件事!但是这样说话就等于承认我们都是伪君子。
事实上性在中国人生活里也是很重要的事,我们享受性生活的态度和外国人没有什么不同。在这个方面没必要装神弄鬼。既然它重要,自然就要讨论。严肃的文学不能回避它,社会学和人类学要研究它,艺术电影要表现它;这是为了科学和艺术的缘故,然而社会要在这方面限制它,于是,问题就不再是性环境,而是知识环境的问题了。
《性社会学》这本书描述了二十年代美国是怎样判决淫秽书的:起诉人从大部头书里摘出一段来,念给陪审员听,然后对他们说:难道你希望你们的孩子读这样的书吗?结果海明威。劳伦斯、乔伊斯就这样被禁掉了。我不知道我们国家里现在有没有像海明威那样伟大的作家,但我知道假如有的话,他一定为难以发表作品而苦恼。海明威能写出让起诉人满意的书吗?不能。
我本人就是个作者。任何作者的书出版以后,会卖给谁他是不能够控制的。假如一位严肃作家写了性,尽管其本心不是煽情、媚俗,而是追求表达生活的真谛,也不能防止这书到了某个男孩子手里,起到手淫前性唤起的作用。故此社会对作家的判决是:因为有这样的男孩子存在,所以你的书不能出。这不是太冤了吗?但我以为这样的事还不算冤,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比他还要冤。事实上社会要求每个严肃作者、专业作者把自己的读者想象成十六岁的男孩子,而且这些男孩似乎还是不求上进、随时要学坏的那一种。
我本人又是个读者,年登不惑,需要看专业书,并且喜欢看严肃的文学书,但是市面上只有六十二个故事的《十日谈》,节本《金瓶梅》,和被宰得七零八落的雷马克;还有一些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书,不客气地说,出得完全是乌七八糟。前些日子买了一本福科的《性史》,根本看不懂,现在正想办法找英文本来看。这种情形对我是一种极大的损害,在此我毫不谦虚地说,我是个高层次的读者,可是书刊检查却拿我当十六岁的孩子看待。
这种事情背后隐含着一个逻辑,就是我们国家的出版事业必须就低不就高,一本书能不能出,并不取决于它将有众多的有艺术鉴赏力或者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应该对他们有益;而是取决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没有鉴赏力或没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不能对他们有害。对我来说,书刊审查不是个性环境,而是个知识环境,对其他知识分子也是这样的,这一点是《性社会学》上没有提到的,二三十年代,有头脑的美国人,如海明威等,全在欧洲呆着,后来希特勒把知识分子又都撵回到美国去,所以美国才有了科学发达、人文荟萃的时代。假如希特勒不在欧洲烧书、杀犹大人,我敢说现在美国和欧洲相比,依然是个土得掉渣的国家,我不敢说国内人材凋零是书刊检查之故,但是美国如果现在出了希特勒,我们国内的人材一定会多起来。
假如说市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