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伤痕弄得很奇怪的脸,但更奇怪的是这个人受了这么多伤居然还能活着。
阿萨对老兵报以一个友善的微笑。这是个在战场上打了几十年滚却始终没滚死的老兵,据说全身上下大小伤上百处。因为老是死不了,所以部队里有不少人称他为‘老不死’。
“之前在哪儿做过?”看那把刀并不是正规部队的标准装备,老兵以为阿萨是单身的雇佣兵。
阿萨摇了摇头,他是在布拉卡达看到有部队招募雇佣军才加入的。当他从卡伦多出来之后才发现在外面自由自在地生活也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吃饭,冒险的物品都需要钱。几乎就要考虑去找山贼入伙或去帮流氓打架的时候,看见一支侦察部队正在招募临时士兵,立刻就报名参加了。
这个百把人的部队有一半都是临时在布拉卡达附近招募的。有农民,有流浪者,似乎还有几个逃犯混杂在里面,不成规矩,倒也热闹。而这个看起来最古怪的老兵居然还是个正规的士兵。
老兵大概是睡不着,和阿萨搭讪:“小伙子看来身手不错,怎么想起来当兵?”
“因为没其他事情做,其实我正想去当强盗。”阿萨说老实话。
老兵卡卡地发出一声类似把锅打烂了的笑声,阿萨注意到他的喉咙上有一道伤痕,大概把声带也弄伤了。“小伙子有意思。其实有些时候当强盗也比当兵好,至少没当兵的危险。强盗打得过的就抢,打不过的就逃。当了兵,明明应该逃的时候长官说不定还叫你冲。”
“那你不冲就是了,该逃就逃啊。”
“违反军令,长官可会砍你脑袋。”
“那就只有先把长官的脑袋砍了,然后再逃。”阿萨自己想当然尔的回答。
老兵卡拉卡拉地又笑上一阵:“哪有这样的兵。”
“明明知道去送死,还被别人指挥,哪有这样的人?”阿萨觉得不理解。“当然是要想办法活下来了。叫我去送死,他怎么不先上去死给我看看?”
老兵摇了摇头,仅存的独眼露出茫然的眼神,扭曲的五官抽动了一下,成为一个旁人人无法理解的扭曲表情,喃喃说:“当了兵,就是这样了。”
传来卡啷卡啷的声音,阿萨知道是队长桑德斯来了,只有他才会现在还穿着钢甲巡逻。
“怎么还不睡觉?明天可还有任务。”桑德斯队长依然是装备齐全。一身钢甲,头带钢盔,左腰配剑右腰挂盾,这些东西仿佛长在他身上一样,从不见他脱下来过。盔甲和盾上面都有一个圣十字的凹纹,阿萨听说那是圣骑士团的标志,而圣骑士团连在他故乡那个呆板沉闷的地方也是无人不晓的,那是帝国最强的一只部队。
“我们正在交换当兵的心得体会。”阿萨还是说老实话。
“队长您怎么还不睡?我们马上就睡觉了。”老兵怕阿萨胡说起来,连忙接过话题。
桑德斯点点头,很和善地说:“我巡视一下。”他的语气和表情很随和,甚至连长相都让人觉得有点莫名的亲切。这个年轻队长在正规士兵中威望很高,和阿萨一起被雇佣来的其他人则有点不以为然。
低下层的平民通常对贵族都没什么好感,没有讨厌已证明这个年轻人很有亲和力了。不过阿萨倒是对他颇有几分敬畏的,虽然没见过他动过手,但是看得出这个队长比自己厉害得多。
桑德斯看了看阿萨,问:“你是那个在征召的时候打倒过四个步兵的新兵吗?”征召士兵的时候要和几个步兵较量,看是否有足够的体力和战斗力。阿萨很轻松地就把几个比他块头大得多的士兵放倒了。
“是。”阿萨回答。桑德斯点点头,用赞许的口吻说:“你的身手很不错,好好干,一定可以做好的。”
虽然阿萨在和老兵交谈后就对当兵这个职业有了很大的疑问,但也情不自禁很卖力地点了点头。
看来并不是所有贵族都那么傲慢讨厌的。听到夸奖总是会让人觉得很高兴,何况阿萨已经忘记上一次被人夸奖是什么时候了。
营地外面的警戒哨声突然响起,尖锐的声调把荒野夜色的寂静撕成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