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就留心打听这小城中的富裕人家。城南的赵家在这小城里算得上首屈一指的富豪,宅院宽广,房屋鳞次栉比,自然逃不过刘邦的眼睛。他已经打定主意,今天晚上入夜以后就来这里做第一笔买卖。
夜色已深,更夫已经敲了子夜的梆声,街上的人早已经散尽,刘邦一个人踟蹰在大街上。他讨厌身上的白衣,颜色干净的有些虚伪,如果不是别无选择,他一定不会选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在漆黑的夜里,白色成了醒目的标志,讽刺得很。
赵家确实很富有,亭台楼阁,水榭歌台,丝毫不亚于王侯之家。虽然没法与他前生所住的宫殿相比,但作为平民百姓,这样的奢华有些太过了。
刘邦进了赵府,那些蠢笨的护院根本就发现不了他,但不知为什么,刘邦决的手很痒,痒得像要杀人,于是他秋风扫落叶般解决了所有的护院,每个人都被捏爆了咽喉,鲜红的血花一次次盛开在夜空中,落下的血液四溅开来,染红了刘邦的白衣,染红了刘邦平庸的脸,染红了一双嗜血的眸子。
杀人也会上瘾,刘邦无法遏止捏爆所有人咽喉的冲动,他根本就停不下来。闯进所有的屋子杀光所有的人,可惜他们都在睡梦中,来不及发出最后的悲鸣,只能开出更多的血花来装点这个世界。
只剩下最后一间屋子,刘邦看到了躺在床上熟睡的赵高,刘邦伸出手去捏住了赵高的咽喉,只要轻轻一使劲,又一朵绚丽的血花就会盛开。刘邦的手渐渐捏紧,可是他捏到这里就无法再捏下去了,一股庞大的力量护住了这脆弱的咽喉,赵高的脖子周围散发出淡淡的金色光芒。
作了一千年的幽魂,刘邦自然明白这金光的来历,只是没想到人间真的有这种傻瓜存在。做一件好事不难,难得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更匡论十辈子。因其难得,上天冥冥之中会在这种人身上设下一层禁制,这禁制不到危急时刻不会显露,只有当威胁到性命的关键时刻才会引发。
有意思,一个杀不死的人。刘邦玩味得想着,既然杀不死就让他活着吧,不过也得留下点纪念。刘邦看着床上青年清秀的样子,邪邪一笑,还是一个好看的男人,既然长得那么好看,不如就别做男人了。
慢慢伸出手去,凌虐别人的时候,前奏也是一种享受,只为了期待那一刻快感的来临。距离实在太短了,尽管刘邦的手伸出去的速度、角度可以与鲜花绽放的美感相比,但还是很快的到了他要去的地方。
握住了赵高的命根子,刘邦残忍地加大了手劲,剧烈的疼痛让赵高立刻从睡梦中醒来,只见面前一个人,浑身上下都是鲜红的血,那些血迹还没有凝结,一滴滴落到地上。那吧嗒吧嗒的声音在静谧的夜里格外清晰,赵高瞪大了眼睛一点反应也没有,竟是吓得傻了。
无趣,被虐待的人不知道反抗真是一件无聊的事,刘邦没耐心再玩下去了,直接捏碎了赵高的命根,凄厉的惨叫划破了夜空,令人惨不忍闻。
将因剧烈疼痛而晕倒的赵高扔回床上,刘邦开始四处搜刮宅子里的财物,金银珠宝实在太多了,根本就拿不了。刘邦不得已将所有值钱的珠宝放入怀中,而那些笨重的金银之物就在宅子里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埋了,以后有机会再来取。
离开的时候,刘邦眉头一皱,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走了,好像太对不起自己了。于是找了一支笔,在墙上写下了这么几句话。
国破城犹在,
月落无二心。
壮士守城中,
夜半闻咳声。
第一句表达自己家国破灭之恨,后三句隐含“周”字,也算是给自己的丰功伟绩留个记号,写完之后,把笔一扔,就接着上路了。刘邦怎么也不会想到,就这么一首牵强的歪诗在他以后的争霸大业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