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商队都陷入了恐慌之中,落在队伍后面的辰笙很是奇怪,立刻赶到前面询问乔治情况。
辰笙现在勉强可以算是乔治的心腹,毕竟所有的事情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而且又是他极力拉拢的对象,所以当他问起的时候,乔治也不隐瞒,他叹了一口气,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了辰笙。
哇靠!数千最精英的正规军来对付己方不足百人的游兵散勇?
结局用脚趾头想也想的明白。
辰笙的第一个意识就是掉头跑人!
不过在听到乔治声称只要能够尽快进入菲尼城,就万事无忧之后,考虑了一下,辰笙还是决定留下来看看情况,毕竟承了乔治不少恩情,在他危机的时刻,可不能落井下石。
嘿嘿~~
做人要厚道~~
接着他暗暗地想到,“我对自己的速度还是很自信滴,大不了,若是情况真的太危急了,抱着玛莉娜再跑也来得及呀,而留在这,若是躲过这一劫,不仅有钱拿,还能白吃白喝呢……”
一般人是看不透这幅俊美的外貌下那种无耻的想法。
“怎么这样?这就是你们护卫团的素质么?遇事立刻就乱成一团,几点组织性都没有?”辰笙皱眉看着四下乱糟糟的人群。
乔治不由苦笑一声,“想我赫瑟尔家族在帝国中赫赫有名,只要打出家族旗号,哪里有什么人敢打我们的主意?这么多年来的平静使得上下戒心都松了,护卫团的素质也与日俱下。”
“……”
如今是在和时间作战,雨后山道泥泞,不利前行,在这种情况之下,一向被辰笙瞧不起,还认为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法师起到了作用,队伍中的两个土系魔法师释放了土系最初阶的魔法——“地覆术”。
土系初阶魔法“地覆术”和水系初阶魔法“水球术”被称为初阶法术中的两大鸡肋法术,虽然同时初阶魔法,如火系的初阶魔法“火球术”和风系的初阶魔法“风刃”都有一定的攻击性,光明系的初阶魔法“光之耀”能够在战斗中起到类似于闪光弹的效果,等等等等。
而水系的初阶魔法“水球术”最大的威力应该是能够浇得对方一身湿吧,若是对手是美女的话,那还好些,至少若是你能够在美女身上多来几下“水球术”,或许还能够看到一些湿衣凸点的春光,当然了,前提是人家美女会被你的“水球术”击中。
土系初阶魔法“地覆术”则是将方圆几米宽的一块地皮,至少以三指宽的厚度将它整个地面掀翻开来,这种初阶法术,甚至连水球术都不如,毕竟“水球术”凝聚出来的元素水分子虽然味道不是很好,但至少还能喝,而且偶尔还能用来耍耍小流氓,而“地覆术”除了某些实用功效以外,就完全没有任何的作用了。
这里所谓的实用功效,就比如给农民伯伯翻翻田地,给园丁叔叔翻翻草坪等等,这也是大陆上的园丁普遍都是初阶土系魔法师的原因。
不过这时候的“地覆术”倒是体现出了它的价值,由于“地覆术”并不是很消耗法师的魔力,吟唱咒语又短,若是法师等级在高级以上,甚至可以默发,这两个魔法师虽然等级未到高级,但是吟唱的时间也非常短,他们不断地吟唱,熟练地翻转着手中的法杖,眼前泥泞的湿地就像是瓷砖一般被一块块地掀翻到路旁,露出了下面较为干爽的地面,顿时队伍前进的速度加快了不少。
第一次看到了魔法的神奇,辰笙不禁有些叹为观止,不赖呀,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实用了许多……
菲尼城是一个人口只有不到十万的小城,就建立在艾玛森林边缘,有许多的冒险家,或者猎兽佣兵团等组织进入艾玛森林深处之前,都会先进菲尼城,因为它是艾玛森林外延唯一的一个可以提供补给的中转站。
艾玛森林中有无数的魔兽,越往深处,就越高阶,在菲尼城建城初期的时候,常常有些魔兽会闯出森林来,冲进城中四处肆虐,经过数百年的城市建设,如今菲尼城已经算得上是固若金汤,虽然说城中的守卫军并不是很多,只有三千人,可是那高达七丈二的城墙使得他能够轻松抵御二万人以下军队至少一个月以上的攻城时间。更何况是零星的魔兽攻城。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当乔治等人已经远远地看到菲尼城城墙的一角之际,身后如雷的蹄声已经响起,本来皇城守卫军的坐骑统一是三阶魔兽“爪电飞黄”,这也是一种类似于马型的魔兽,是一种雷属性的魔兽,全身赤黄,极速奔跑之际,四蹄会迸发出强烈的电流,用来对付移动不快的,防御不高的步兵,简直如砍瓜切菜一般简单,但是这种魔兽的数量比起独角战马来,却少了许多许多,而由于性情暴动,圈养的成功率也不高,因为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圈养出来的爪电飞黄极速奔跑之际,却失去了附带电流的能力。
整个雷登帝国的皇城守卫军士兵,只有中级士官以上的,才有资格配备这种“爪电飞黄”为坐骑,毕竟“爪电飞黄”数量不多,而中级士官以下的士兵,只能纷纷配备圈养的“爪电飞黄”来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