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
头顶上,果然有稀疏的星星,闪闪地挂在蓝紫色的天幕上,像水晶一样,有一层梦幻般的光泽。
志谦细心地将我的椅背放下,好让我半躺着,用最轻松的方式看着天空。
“为什么昨天不带我来?”我扬起脸问他。
他轻轻笑了:“傻瓜,我看过天气预报,明天是大晴天。要是我盲目带你来了,既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和太阳,不是白来了吗?做事情怎么能没点计划?”
哦,我是不切实际的浪漫,而志谦的浪漫是计划来的吧!
志谦做事情永远这样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绝对不肯做没把握的事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的感情走不到头,日益淡漠的原因吧。
志谦开了音乐,是我喜欢的《英格玛》。
我闭上眼睛,少女时代听英格玛,就陶醉于音乐中虫鸣流水声里的神秘妖魅。
幻想,赤脚与高大英俊的恋人一起,在山涧里拥抱起舞,头顶繁盛璀璨的星星。
看,如此得不切实际。
我暗自骇笑。
突然,有冰凉的东西靠到我唇边。我睁开眼睛,志谦端了一杯红酒放在我的面前,正看着我笑。我惊异地看着他。
志谦很少喝酒,即便喝,也当成任务完成。
今夜怎么如此好兴致,为着庆祝我们的分手?
我压下心里的杂念,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也许志谦也只是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完美的句号吧。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夜光杯?你还说,熏然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吗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再嫌弃志谦的木讷与不解风情了吗?
我还是捧了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普通,但可以随时一抬头看见疏朗的星空,还是觉得是种享受。
我微微闭着眼睛,听着音乐,间或抬头看看天空。
志谦在我身边,一贯的沉默。反正,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
这样反倒觉得两个人更亲近。
基本上,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很少有靠得这么近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