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自己甜美爱情的残忍真相,让自己落入一个万劫不复的“弃妇”境地。
被捉的那个,要到被捉住的那一刻,才知道害怕。
而捉的那个,却早早就要承受各种苦痛的煎熬。
有人会说:“那不去捉,不知道真相不就好了?”
可是,明明心里有根刺,不拔去,就得年年、天天、时时、刻刻经受这锥心的刺痛。又或如,喉头分明哽着一个石头,不取出,生不得、死不得,永远不能顺畅呼吸。
短痛虽剧,但长痛更难耐。
谁愿意一直扮演那个永远装着懵懂无知、被蒙在鼓中,却实则心知肚明的人?
但凡有一点自尊的女人都无法忍受。
我胡乱想着,有好几次,都想干脆掉头离开。
眼不见为净。可不看见,就真的干净得了吗?要真地证实了,我和志谦是不是就该结束了?
我的心又开始痛起来。
要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白,志谦在我心里有多重的分量。
他根本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度日如年。
终于,志谦从楼里走出来。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
他并没有往前走,像昨日一样停了下来,看手表。那手表还是我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如今他却看着它,来等待另一个女人。我觉得手脚冰凉。
果然,那个女人又来了#蝴们还是相对一笑,然后并肩离去。
还是那个咖啡馆,还是那个靠窗的位子。我的心跳都要停止了。
我站在昨天的那个位置上,一动不动,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站成了一尊化石。
看着陈志谦,虽然距离很远,我看不清的他面目,但是他的眉梢眼角早已经深深烙进我的脑中,估计这一世,是永远都不会淡漠了!
我闭着眼睛都能够看见他气定神闲地与那个女子说话的表情,甚至能捕捉到他永远不急不缓的语调。
还好,我是理智坚强的梁锦诗医生。
换了林黛玉,看见这一幕,恐怕早就气得咯血身亡了。
他们这顿咖啡喝了颇长一段时间,我双腿都站得麻木了,寒风中,我觉得我的每处肌肤,包括五脏六腑都刀割一般的疼痛。
我忽然想到小美人鱼,她用甜美的嗓音换来双腿,走到王子面前,而且每走一步都必须承受刀割一般的疼痛,如此牺牲,可是王子还是爱上了其他的女人。
当她看见王子与另一个女人深情对视的时候,想必她也和我一样,唯一的知觉便是疼痛了吧?
还好,今天志谦没有和这个女人吃晚饭。
天还没黑,他们就走出咖啡屋,然后各自走开。
分开的时候,那个女人的表情有点依恋,还用手在志谦的肩膀上拂了一下。
我厌恶这个女人的手,厌恶她对待志谦的含混暧昧的态度,厌恶她那张笑得贱兮兮的脸,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成功抢了别人的男人。
我手握紧成拳,真想用力挥出去,重重打在那个女人故作妩媚的脸上,或者,拼尽全力掌掴她,打到她面目全非。
我咬牙切齿地望着她的面孔,第一次发现,原来潜意识里,我也有暴力倾向。
可能暴力隐藏在每个人的体内,当你发现用任何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武力就会成为你下意识的唯一选择。
以前,每当看到电视里播放妻子歇斯底里,如同悍妇一样掌掴、抓扯丈夫的情人时,我都会瘪嘴,觉得太没风度,姿态太不大方雅观。
这一刻,我深深体会妻子的心,她们不过想用这最原始直接的方法,发泄自己的怨气,捍卫自己脆弱到不堪一击的爱情。
但是,这冲动被我硬生生压下来!
是的,观察了两天,我发现志谦和这女人只是关系熟稔,至多有点暧昧。
我是过来人,我刚刚经历了余绍明。
他们,还只是初级阶段,限于纸上谈兵。
这两天,我也明白,我根本不能失去志谦,失去他,我的生活、我的信念将全盘崩溃。
换作以前,我可能已经不顾一切,趾高气扬地跳到他们面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扮演秦香莲,痛斥陈世美。
可是,我是州官,我放火在前。
我深觉愧对志谦,这一次,就当我们打个平手,我决定原谅他。
况且,一个男人不可能一辈子只对一个女人动心!
我深深吸一口气,将这口气忍下来。
必须将他们的感情扼杀在萌芽阶段!
我的手握成拳,指甲把掌心掐出了血痕,我需要这疼痛来让我镇定。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我看牢情敌,决定把她剖析清楚,看看她到底哪里吸引了志谦。
志谦打车回家。
我悄悄跟着她。我发现,原来我还有做一名狗仔队成员的潜质,跟了她那么长时间,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