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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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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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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像做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做爱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蒙眬地问。

    “六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蒙眬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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