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的街头,堵车是常有的事情。现在,两人就遇上了。
“你不要着急,马上就好了。”孔彦祥自己也很着急,但还是在安慰心蕾。
“没有关系的,我不饿。”
不饿才怪呢,中午的便当还没有吃就被抢走了,谁让她今天失算,带什么不好,带的是阿妈的蚵仔煎,全被抢光了不说,而且还被人埋怨根本不够分”。
两个人正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心蕾的视线忽然被从小巷里走出来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那是一对情侣,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十指相扣。男孩正和女孩说什么,那女孩长得很漂亮,笑得也很甜美,周围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全都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他们,因为他们是极为出色的一对。
但是在心蕾看来,就算是脚底下裂开了一道深渊,也没有比眼前看到的更让她惊讶的了。
因为那一对璧人中的男孩,俨然就是秦朗!
怎么会这样?
一时间,她的脑子乱极了。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从来没有听秦朗说过?但是看他们的样子,如此之亲昵,好像也不是在一起一天两天的样子了,难道是秦朗的女朋友?但是如果他有了女朋友的话,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呢?难道秦朗连自己也要隐瞒?
想到这里,有些奇怪的感觉,连嘴里都有些发苦,好像是什么东西哽在喉咙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很难受很难受。又好像心都被生生地揪掉了一块,火辣辣的疼,好闷,都不能呼吸了。
为什么这样的暗,那些霓虹灯呢?那些在晚上不停息、照得人讨厌的霓虹灯呢?为什么一盏也不亮了?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白的,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自己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感觉,这样难受的感觉?秦朗是自己的好朋友,他有了喜欢的女孩子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啊,为什么自己还会有这样奇怪的感觉?这样难过?为什么?一定是因为他没有告诉自己,一定是这样的,这样好的朋友,却不告诉自己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了,真是一个过分的家伙!对了,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的!好朋友就应该分享所有的秘密,所以,秦朗应该告诉自己他有了女朋友,但是这个家伙却隐瞒得严严实实的,实在是太过分了,是的,一定是这样的,没有错,一定是这样……
“你怎么了?”孔彦祥看到心蕾明显的阴晴不定的脸色,忙关切地问。
“没有什么。”心蕾发觉了自己的失态,忙冲着孔彦祥笑了笑,把手塞进了孔彦祥的手里。
孔彦祥有些受宠若惊,心蕾从来没有主动地握过他的手,但是这次却……他捏紧了心蕾放在自己手心里的手,那安稳的感觉,好像握住了这样的一只手,就握住了整个世界。
“我找到了你,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真正能让自己心动的人,感谢上帝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孔彦祥感慨地说,“我既然握住了你的手,就不会松开了。”
秦朗送娉婷回到了家,这是一间不大的公寓,布置得很温馨,一切都井井有条,这让秦朗不禁想起了当初心蕾刚刚住进自己家的时候。
那个时候,屋子乱得简直就像是一个猪圈,什么都是乱放的,就像那个时候的心蕾,一切都是凌乱的。但她还是坚强地走了过来,现在的她总算是该苦尽甘来了,那个男人看起来好像很喜欢她的样子,心蕾和他在一起的话,以后一定会过得很好的,那么自己,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想到这些,秦朗自嘲地笑了笑。这样想着的自己,就好像是一个老爸,看着自己年轻的女儿终于要出嫁的那种无奈,原来自己真的可以无私到如此呢。
“想什么呢?”娉婷对他笑了笑,递过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先换鞋吧。”
“换鞋?”秦朗哭笑不得地看着面前的“流氓兔”拖鞋,“就算是让我换也找双合适我的好不好?这样的拖鞋换上会笑死人的。”
“这里又没有别人好不好?再说,我的房子里那会有男人穿的拖鞋啊?你就将就一下吧,还有的男人为了女朋友,连女装都穿,你只是穿双拖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啊?”
穿女装?秦朗猛地一震,自己,不是也有过那样的时候吗?为了心蕾穿过女装,在大陆的时候,真的是很久以前了。原来,自己在还没有发觉喜欢心蕾的时候,就已经在做了;原来,那么久以前,自己就已经开始,开始没有办法自拔了。
如果爱你是一种瘾的话,我早已欲罢不能。
“快换啊,还愣着干什么?”看到秦朗站在那里发愣,娉婷又喊了一声。
“好啊。”秦朗答应了一声,换掉了自己脚上的运动鞋,把脚委委屈屈地塞进了那双拖鞋里。真没有想到,为了心蕾,还要享受一下穿“小鞋”的滋味。
穿着小鞋来到客厅,娉婷亲手给秦朗泡上一杯香茶,自己回到屋里,捣鼓了一阵,拿出来一个做工精致的18世纪宫廷风格的首饰盒,像献宝一样地打开,放到了秦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