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文开始考虑与周围其他部落进行交流的事宜。
汶部落是一个相对比较封闭的部落。不过,与其他部落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交流的。
“在东方,翻过那座山,再顺着山谷的河流向上游走,只需要五个日落的时间,就是距离我们最近的部落火部落!火部落的人,脾气很暴躁。他们非常崇拜火焰。”金弦指点道。
“我妈妈的妈妈曾说过,在南方,翻过一座,又一座,又一座高山,再穿过一座有很多可怕的妖怪和异兽居住的森林,就可以看到好多个部落,住在同一座小山上。”月儿吃力地表达着自己的意思。汶部落的文明程度很低,并没有明确的数字概念。
任建文决定先与火部落之间进行交流。如果合适的话,干脆就将火部落吞并过来。至于南方的部落……听说过南方有座,有很多妖魔鬼怪居住的森林,他的心思活动起来:说不准,狐狸精就在那地方呢。
在进行了一些必要的准备之后,他带着十余人出发了。
蛮子十分想去,却被强留下来,暂时做首领。带走的十余人,由大石头领头,都是些绝对孔武有力的家伙。原本任建文是想一个人去的,只需要施展起瞬移之术,很轻松地就可以赶到。不过,这座森林处处透露出的浓厚原始风貌,让他兴起了一路走去,顺道好好儿地看看风景的念头。
到火部落至少需要五个日落的时间,也就是说,整整五天时间。作为一名现代人,任建文还从来没尝试过,走这么长的路呢。幸好,他长期修炼寒梅功,身体强悍,特别吃得苦。固然细皮嫩肉的,却行走如风,丝毫不必这些原始人逊色。
但见得,一个身穿T恤衫,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带着一群绿皮肤作牛仔打扮,手执锄头、钢叉、钉耙等武器的丛林人,在原始森林中快速地行进着……
离开异空间,睁开眼睛,只见幽明鬼妖鬼火一闪一闪地,忠实地守卫着自己。不过这次,幽明鬼妖的样子与从前相比,却有了很大的变化。这家伙,不再是一颗大脑袋的样子,而是,至少看上去有点人的模样,坐在那里。
任建文惊奇地看着他。意念一动。他还从来没有探究过,这奇特的妖怪有些什么来历呢。由于与幽明鬼妖有绝对不平等契约的关系,幽明鬼妖脑子里的一切思想都逃不过他的意念。它的记忆,自然也在任建文的掌握之中。只不过,任建文一直没有去翻查过而已。
这一查,还真是了不得。任建文惊奇得几乎眼珠子都蹦了出来。
这家伙,居然是本市很有名的一个富豪!当然,这是他的人类身份。也就是说,幽明鬼妖平时一般都是,以一个人类的身份生活在这个世界里。
感应到任建文脑子里思想的变化,幽明鬼妖身上鬼火一闪,原本有点虚幻的身体倏地变得实在起来。很快地,一名身穿名牌西装,看上去绝对仍然年轻有为的年轻富豪出现在他的面前:林顺文,三十一岁,拥有一个上市资产在五亿美圆左右的大型商业集团。
震撼,极度的震撼!自己居然,拥有一个如此牛的妖怪富豪做保镖!
“像你这样的妖怪,本市还有多少?”任建文好奇地问。其实他的问题完全可以从幽明鬼妖的记忆里查得到。不过,幽明鬼妖的记忆实在太多太繁杂,包含的信息量,如果存到电脑里,恐怕硬盘稍微小一点还装不下。
“不多,”鬼妖林顺文略为思考了一下,“只有两三人而已。不过,那些不成气候的小妖怪却是不少的。恩,大约有两百来个吧。”
“我靠,贼真人那老小子,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妖怪很少的么?怎么仅仅只是这座城市,就有两百多个呢?”任建文暗暗嘀咕。
“妖怪不是都喜欢吃人的么?”任建文非常的好奇,“可是,很少听到说,有谁被妖怪吃了啊!”
“你想一想,妖怪吃人,那些普通人类能够察觉得到么?只能够当作失踪案处理罢了。”
任建文狂汗。似乎好像,这座城市里,失踪人口不少。前些天还看到报道说,平均每天都会失踪十余人左右。
“并不是所有妖怪都吃人的。”鬼妖补充道,“譬如说,像我这样级别的妖怪,基本上都不吃人了。只是偶尔遇到很欣赏的,当作点心吃一点而已。恩,其实多数妖怪都是不吃人的,除非被人类惹火。其实,平心而论,你们人类做的食物还真是不错,像什么肯德基呀,麦当劳呀……”
任建文再次狂汗。连妖怪也喜欢吃这些垃圾快餐?
“不过那些东西吃长了,很反胃的。就我个人来说,我非常欣赏中国四大菜系里边的川菜,够辣,够味,啧啧!”鬼妖边说边伸出舌头舔着嘴皮,让任建文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那天晚上,被这家伙“欣赏”,想让自己成为点心的那一幕。
幸好,自己运气还算不错,最终没成为妖怪的点心,反而成了这牛气妖怪的老大!
现在的任建文,再也不怎么为钞票的事情犯愁。任谁手下,有了林顺文这样拥有数亿美圆资产的妖怪富豪做小弟,恐怕都很难为钞票犯愁。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