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升的晨光里透着一股清新,投射到即将起程的旅人身上,便现出一番抖擞来。
小村村口,仇记、欣莹、玲儿三人,对着二叔二婶拱手告别。仇记故意没有等到天光大亮时再行赶路,是不想惊动小村中的父老乡亲,届时村口密密层层聚上一群乡亲来,难免话语中不露马脚。旌歌写到这里,就免不了要想,其实以仇记的性格,更适合浪迹天涯,了无牵挂。却偏偏受命运捉弄般,与这功名事业脱不开干系,在别人眼里求之不得的东西,在他这里则成了无形的羁绊。说到尾,仇记的死除了威胁到了那幕后者的直接利益外,与这功名事业又怎能脱得开干系?如果说,这一切真的就是天意使然,那么,人在这既定的结局面前,只能将自身的无助暴露无遗,苍白而无力。有感于那些和命运作着决绝斗争的人们,有感于那句“人定胜天”的鼓舞人心;却也同时想起了“世间本凡尘,平凡便是福”这一句偈语般的大实话。
二叔二婶这边目送仇记三人渐行渐远,最终隐于山林。待到天光大亮,二叔便招呼村里的樵夫,赶奔仇记所说的那棵千年树妖之处,将残躯伐了,运回家中。仇记在昨夜就已经跟二叔交代过,将树妖残躯运回后,过几日,套上车马将其运到毒蛇山村周铁匠处。自己此行先去和周铁匠打个招呼,届时二叔只要将树妖残躯放在那里便可,周铁匠自会按事先要求将魔杖制作出来,等自己再度回转毒蛇山谷时,再去取来便是。
这些都是些零零碎碎,既无颠踬,更无风浪,一切照部就搬,就是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居家过日子。普通的小老百姓生活当然是写不成故事的,既然是说故事,就必须有它吸引人之处,无奇而平淡的事节,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不断重复和翻新,说出来无味,再写出来,就是做作了。旌歌不想做作,旌歌只想说故事。
仇记此时的心情,那绝对是清清爽爽,还能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情透彻的吗?与自己心仪的女子要一起赶路半个多月,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遇车搭车,遇村投宿,更免不得的是要露宿山野,互为照应。说互为照应也牵强,以仇记多年游历四方的经历来讲,这一路是根本不需要别人照顾的,反到是欣莹和玲儿,才是重点保护对象。当然了,对于这些份外多出来的劳累,仇记那是乐此不彼啊。
话不多说,这一路行程下来,仇记和欣莹的感情那是日渐升温,及至比奇城的时候,已是说说笑笑,俨然一对情侣般。玲儿这一路没少拿二人开涮,也正是这小妮子不时的语言挑逗,才使得二人从最开始的羞怯逃避,迅速发展为彼此心境相连,一切都进行得如此顺利平稳。若是没得这个玲儿在身边,仇记和欣莹就算一路赶到比奇城,恐怕此时也只是心中装着彼此,而面上还是放不下矜持。有书友看到这,可能会觉得不合心意了。这欣莹怎么说喜欢上仇记就喜欢上了,也忒快了点吧,简直让人有点措不及暇了。说到这个问题,旌歌就想扯一扯关于“一见钟情”,有多种解释,对于这异性男女间初次见面即生出爱慕之情。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最为让人信服,一是彼此的容貌让对方喜欢,二是彼此由举止言谈间流露出的气质让对方倾慕。而令人费解的,对于这一见钟情的真实性,竟然还有人持否定态度,认为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即,那种所谓的感情是漂渺而不实际的。旌歌以自身为例,事实胜于雄辨的态度严正指出这种观点谬悖客观事实本质;相信书友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是不乏一见钟情的实例。为什么要在这里扯出这“一见钟情”来呢?原因就在于,如果这个问题通过了,那么下面的事情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再说欣莹,此时正处于少女怀春的年龄上,对于异性,既好奇而又不无戒备。自小在封魔殿长大的她,对于异性,除了父亲魔尊和赤月恶魔,就再也没有见过第三位。仇记此时的优势就在于,适时的闯入了少女心中虚空之所在,先入为主,填补空白。如果不是先前在客来酒家那一幕的误解,两个人在小村的樵夫二老面前可能就已经是一对真正的情侣了。“一见钟情”在这里所起的隐喻就是,既然仅一面之缘就能生情,又何况是同行了半个月之久呢?
进到比奇城内,三人在城中靠近最热闹的中央街附近找了家客栈,客栈名为月明楼,主体建筑三层,一楼为迎客厅及茶座,二楼三楼为祝恨房间。仍然是仇记一间,欣莹与玲儿住在隔壁,选在三楼楼层住下,为的是眺望城中风景。比奇城自然是要比盟重土城繁荣得多的,不仅因为其是塔法国行政中心,交通中心,更因为比奇省内怪兽零散,没有强大的群落和首领,人们生活相对较为安宁。再者,比奇省气候温润,土地肥沃,利于作物生长,作为国家的基础人群,农民手中宽裕了,随之而来的的是很多行业都会因此被带动,继而活跃起来。这是一条不变的定律。
欣莹和玲儿来到比奇城纯是为了游历四方;好不容易从封魔殿里溜了出来,趁机将法玛大陆游赏个遍,也算不枉此行。那么,仇记来比奇城做什么呢?此前已经介绍过,仇记自冠名法神后,就一直深在巨府,研习法学与礼教。自己做为一方职业领袖,就像一国首脑一样,不能关起门来,对外界不管不顾,适时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