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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刚好扭过头来的阳风看到琳娜的这个迷死人的笑容立刻呆立在原地,张大了嘴巴,口水仿佛小溪一般不停的“下流”。
琳娜虽然现在不再那么讨厌阳风这副嘴脸了,但毕竟不好再和他这么一起独处着啊,于是丢给阳风一块黄色的绣花手帕,匆匆跑掉了。
好半天才缓过神来的阳风拿着琳娜香香的小手帕一边擦拭嘴巴,一边喃喃自语,道:“妈的!美、太美了,不久的将来,我一定要追上手!”并把那擦完他哈喇子的手帕郑重其事的叠成一个小方块,珍重的放进自己内衣口袋里。
而此时跑进自己卧室的女王琳娜,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跺脚,大叫道:“糟啦!那手帕……上午我擦过鼻涕啦!”
回到自己屋里的阳风,甜言蜜语拒绝了茉莉要跟自己去冒险的念头,不过看到这位与女王琳娜可相媲美的小美人,阳风那刚才好不容易抑制下去的欲火又开始猛烈得燃烧起来。一阵疯狂的云雨之后,吻别了这位标致的小美人,在这个小美人依依不舍地注视下与可灵一起离开皇宫,向家走去。
“妈!我回来啦!”还没进家门,阳风便大声喊道。
“风儿!你总算是回来了,快让妈看看是不是瘦了。”凯琳一面说着,一面拉过儿子仔细地从头到脚看个不停。她也不想想,在皇宫里整天吃山珍海味,怎么可能瘦了呢。而且他还活得很“滋润”呢。
看到儿子不仅没瘦反而更加精神英武,凯琳那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已经对现在事情猜出大概的凯琳知道儿子现在可能是人类最后的希望了,也不知自己心里是喜还是忧。
当得知儿子要去“精灵之森”去寻求“大精灵的守护”竟然是为了加入军队,凯琳不禁莞尔而笑,这孩子还是小时候的倔脾气,定是议会的人故意为难他吧?不过,去精灵族倒是不用太担心,这孩子这次恐怕得吃个闭门羹了。回来后就给他准备婚事吧。
“风儿,你快去看看莉莉丝吧,自从你走后,她一直很担心你呢。”阳风何尝不想早点见到他可爱的老婆呢,只是碍于老妈的面子罢了,见母亲这么说,于是赶紧说:“妈,那我就去了。”说完一溜烟儿跑了。
见到日思夜想的莉莉丝,天知道他有没有时间想,两人自是有说不完的悄悄话。阳风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他要外出几天,让莉莉丝不要担心。
“不嘛!我不让你去,好容易才见到你,你又要走,你让人家可怎么过。”莉莉丝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已经饱含了晶莹的液体,阳风见状不由得心下不忍,但自己已经决定了去得到“大精灵的守护”了,也不能临阵退缩呀。于是一把搂过莉莉丝温柔地说道:“我可爱的老婆大人,本来我是不敢违抗您的命令的,只是这件事关系重大,我向你保证,一办完事,我马上回到你的身边给您老人家做马做牛,任您差遣。”莉莉丝听到这里,不由得“噗哧”一声破涕为笑了,一旁的可灵偷偷做了个想吐的动作。
和特鲁尼克夫妇告辞的时候,这个胖子在听到阳风小声向他说明去干什么后大吃一惊,郑重的问道:“真的要去吗?”虽然知道未来女婿的倔脾气,但特鲁尼克可不想这个冒失的小子就这样闯入精灵之森。
“是啊,我答允了人家的,一定要办到的。而且听说好象没什么危险喔,特鲁尼克大叔您就放心好啦。”阳风一脸轻松地说道,好象他只是去旅游几天,而不是去完成什么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你等我一下!”特鲁尼克说完跑进了他的“藏宝室”。
片刻之后,特鲁尼克手持一把做工非常考究的银白色利剑递到阳风面前,严肃的道:“剑名‘星云’,是矮人族打造的唯一一把完全的秘银之剑,你带着应该会有用。千万别拒绝,而且有一点你要记住,虽然人类现在与精灵是盟友,但其实既非我们真正的朋友也并非我们的敌人。”
特鲁尼克的这把被称为“星云”的秘银剑可是他拼着老命几乎倾家荡产才换来的,就连皇宫大臣出天价想买,他都没舍得卖,据特鲁尼克说这把剑曾经被前世纪的某位勇者用来砍死过一只恶龙而具有神秘的力量。他想既然是自己的女婿,那自然也是自己的,所以才舍得拿出来。
接过银光闪闪的“星云”,阳风不由大发感慨,秘银—大陆最为昂贵的金属,只要掺了一点便可使武器融入法术的力量,拿着这样一把完全由秘银打造的兵器,无怪乎他的手都有些颤抖了。
出了家门,莉莉丝执意要再送阳风一程,可灵也紧随其后,因为精灵族对魔族的气味非常的敏感和厌恶,因此这次可灵是绝对不能跟去的。
在小树林深处和两女一起大战三百合之后,阳风背上星云之剑在官道上拦了一辆马车,马车载着阳风向“精灵之森”的方向驶去。
“精灵之森”位于昆仑山脉以西,方圆数百里的丛林地带,付给车夫两个铜币,阳风进入了精灵之森的边缘地带。
“妈的,帝国的人真是冷淡,都没有专车接送,只给了十个银币做差旅费。”阳风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