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辙了。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了。想到要拯救饭店,我有气无力地同意了他的要求并在契约书上签了字。
“太好了,那么明天见吧,你手机号是多少?”
“我没有手机。”
“什么?最近就连初中生都配了手机……”
“初中生有没有配手机我不清楚,反正我没有。”
“那么,明天什么时间在哪儿见面呢?你几点下课?”
“12点。”
“OK,那么12点我在学校正门前的‘罗忘什’等你,下课后直接过来。”
“2点开始我还要送外卖。”
“那么明天就派那个后辈去。”
就这么,我无奈地签了这份既荒唐又可笑的契约。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既荒唐又稀奇的事呢?
但是这件既荒唐又稀奇的事情正在我身上发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