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小费让马仔出手。最后是我给每位小姐补了一百元了结。
这样说,不是贬低路大英什么。首先小姐们的做法是有违行规,都是因为94年北京允许陪唱的歌厅太少,小姐们给惯坏了;其次是,幼年的贫寒,会深深地影响人的一生,很难做到视金钱如粪土。
第二天中午,路总在新世纪请他的一位任职国家安全部的同乡和他的中学校长吃潮州菜,黑子,湖晨和我做陪。
一大早,我们三个马仔就齐聚到新世纪。路总说,寰宇公司将在北京建立北京分公司,大干一场,与Dennis的迪斯一起联手在中关村做爱迪达斯电脑,他希望湖晨也加入进来。我们三人自然一致叫好。饼做的越大,油水才会越多。
路大英拉拢湖晨进分公司,可能是想借助湖勇的实力。湖勇的字幕机在当时的中国还是数的上号的。
那餐午宴,是阿唐第一次吃龙虾,活的,张牙舞爪地拿上来给大家看了。然后上来一条小船,上面摆了一些龙虾肉,下面是碎冰屑,其它的部位煮了汤。那时的龙虾都是自澳大利亚空运而来,一路之上要保证鲜活,难度是很高的。那顿饭最后的结帐是3千多元。
2000年阿唐奔父丧,请前来帮忙的中小学同学吃饭,也是吃了一只龙虾,也是放在一条船上。老实讲,这种吃法我很不欣赏,什么味儿都没有,纯粹是看起来气派。可能阿唐是个土老冒,没有窥得其中三味。
那段时间忙于应酬,常常出没于各种娱乐常葫。
如网上经常提起的位於长城饭店的“天上人间” 一共去了两次,一次是Mike因为使用大唐的账号请客酬谢我们,另一次是路二英为小红庆生。小姐的水准与新世纪不相上下,不过却是规规矩矩的,没有象传说的那样,规矩可能是后来才坏的。唯一印象突出的是音响效果绝佳。我用假声唱了一段“乌苏里船歌”,居然唱出了郭颂那悠扬清越的意境。后来再在别的地方唱就不灵了,没准歌唱家们都是靠器材帮的忙呢!
去过两次丽都假日的迪厅,每次都是小红找的票,她周围有很多捧裙角的男人围着转。小红唱歌马马虎虎,蹦迪却是一流,热烈的象一团火一样#糊一下场,一舞池子男人的眼珠就全在她一个人身上了。这可能和她的性格有关,小红敢爱敢恨,热情如火,是一个很有性格的女孩。那段时间,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少,一是双方都很寂寞,一是周围的朋友有意无意地把我们扯到一起。她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她始终不能忘怀过去和大江的那一段,只要现在看到他,还是忍不住的想要冲上去抱祝蝴。
小红是我今生遇到的女孩子中的一个异类。不同于普遍含蓄的东方女性,她的感情是极其直露的。有趣的是,我们之间似乎一直未能擦出火花,至少在我这一方是这样的。除了我心里已经被占满了之外,彼此知识层面上的差距过大也可能是另一个原因。生理上的吸引是短暂的,心灵上的共鸣却是长久的。尽管这样做很难,我却一直在努力追求。
我和路二英去过王府饭店对面和平宾馆的娱乐厅。和平宾馆是北京老字号的宾馆之一,设备陈旧,在一片新起的酒店之林中,无疑是个丑小鸭。不过它附属的娱乐厅却远近闻名,原因是这里有很多的流莺,而且水准非常高。我是在路二英一再央求下陪他去的。果然,门口就有女孩在搭讪,问是否愿意带其入场。进场后,点了酒水坐定,不时会有女孩上来问是否愿意一起喝一杯,都是气质高雅,装束考究。娱乐厅的模式是蹦迪和卡拉OK交叉进行,人们对此都是心不在焉的,我唱了一首“把跟留住”,破天荒地没有多少彩!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到这里来的男士都是没有女眷相陪,女士都是没有男宾相伴,全憋在这里等着现配对呢!不知道和平宾馆是什么背景,能够在94年一派肃杀的北京城红灯高挂。
说来惭愧,那段日子是有些醉生梦死,在筹办寰宇北京分公司的忙碌之中,还偷空去捧了Mike女友恬妞的场。
恬妞在话剧“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中扮演一个小角色,和大名鼎鼎的江珊同台,男主角是当时还不出名的姜武。恬妞有一次在湖晨的饭馆吃完了饭,大家团团围坐开始打牌时,还抓过我的差帮她对台词。
那天,Mike正在808室和我们侃山,恬妞的电话打进来给Mike。 Mike嗯嗯啊啊了一番后把电话递给我说,“恬妞找你!”
我接过来,恬妞的东北口音传了过来,“阿唐,今晚你要和Mike一起来看我首演!”
我说,“好啊,要我带什么东西去吗?”
“红玫瑰,99朵红玫瑰!”恬妞懒懒地声音听起来很腻。
我买了花就和Mike一起赶到西单的长安大戏院。Mike是个脾气极好的男人,他不知道怎么看出来的恬妞和我是在彼此瞎逗,从来都不为此挂怀。动不动Mike就一个电话打过来,“阿唐,恬妞要请你吃饭,快点过来吧!”
唉,后来去了温哥华,不敢回首对故人,再没有联系过了。
那天戏演完后演员谢幕时,我抱着那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