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亡天,我自己的神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卷 圣战喋血 第十三章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只有一位出身华龙的前任东方圣使随身携带的丹药才能有一点作用,要想治愈她们的伤,最主要的还要靠三女自身肌体的恢复能力了。她们的恢复速度显然很慢,还不能加入到诸神之守护的行列,因此自从回到神域之后,就一直躲在这个山洞里养伤。

    虽然说冬妮在三人当中是力量最强的,但是她们来到神域的时候,靠的就是冬妮以负伤的身体强行输入能量而又获得了短暂发挥作用时间的那个连接创世神殿和神域的魔法阵,因此冬妮现在的脸色最为苍白,呼吸的频率都不稳定,时快时慢。冬妮所建立的几个魔法阵虽然因为不能获得来自她身体的充足能量而失去了作用,但是并没有完全消散。想要取消设定好的魔法阵,需要施法者自己在魔法阵旁边将联系自身和魔法阵之间的魔力纽带断开才行。那几个魔法阵实际上还在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一点点地将冬妮身上仅存的能量吸取过去。瓦伦达和布兰妮的情况正在一点点好转,而冬妮的状况却是每况愈下,但是现在的神域里谁也帮不上她的忙,就连痛心疾首的龙族族长横天也是束手无策。

    “冬妮!”耀日现在的眼中什么也看不见,一把将虚弱的冬妮搂进了怀里,“冬妮,我来了,你的耀日来了。”看到冬妮现在的样子,他的心都快碎了。“耀日……”冬妮勉强睁开了眼睛,“是你吗?耀日……”“是我,冬妮,”耀日紧紧地搂着她,“别担心,会好的,你会好的。”冬妮的脸上露出一丝凄凉的微笑:“不用骗我了。耀日,我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她将脸紧紧贴在耀日的胸膛上面,呢喃道:“不要伤心,耀日。我现在就是从来没有的快乐,因为我终于又可以回到你的身边了……”她的脸色奇迹般的红润了起来,但是耀日的心却沉了下去,这并不是代表她的伤势有了好转,而是受到致命伤之后的回光返照。耳边传来冬妮的声音:“抱着我,耀日,我好高兴,在最后的时刻,你能陪在我的身边……”

    “冬妮!”瓦伦达和布兰妮带着哭腔叫着,冬妮一直是三人当中的领导者,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三人却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你们出去!”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山洞中响起,带着令人不敢冒犯的威严。龙族族长的身影出现在洞口,看着被耀日紧紧搂在怀里的女儿,他的眼睛湿润了,对冬妮,自己亏欠的实在是太多了。瓦伦达和布兰妮默默地从横天的身边走了出去,横天最后看了自己的女儿一眼,也转身走了出去。如果不是为了龙族真正的使命,横天现在不是自杀的话,就是骑着黑牙去找哈维那个混蛋算帐去了。但是现在,他却只能留在神域,最近封印下面时常发生异常的能量波动,恐怕那个恶魔并不甘心被这样镇压在下面。造化弄人,自己身上的真正使命居然是用自己女儿的生命为代价才弄清楚的,而这个使命又令自己无法去为女儿复仇。横天的心已经冷了,他什么也不能为冬妮做,唯一能做的,就只有让女儿和耀日在一起的最后时光不被别人打扰这么简单了。

    “耀日,只有我们两个了,”冬妮终于流下了眼泪,“答应我,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无谓的权力,无谓的争斗,无谓的使命……”可能是临死前的顿悟,冬妮对于之前的事情完全看开了,“我们以前做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意义。既然活在这个世界上,尽情享受每一天的美好生活,才是生命的真谛。答应我,耀日,答应我……”她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不想耀日在失去自己之后做出什么傻事来。耀日的冲动,可是龙族的每一个人都深有体会的,也只有自己才能叫他安分下来。

    “唔……”耀日刚要开口,冬妮却主动地将嘴唇送了上来,将他的话堵在嗓子里。当日冬妮答应哈维的条件的时候,心中就已经做好了决定。就算哈维真的成功了,自己也会违背许下的诺言,不会将自己的身体交给那个好色的家伙。作为高贵的龙族公主,说过的话就象皇帝的圣旨一样,是不容违背的。但是冬妮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她实在不能忍受想象中的哈维淫笑着扑向自己的情景。除非是耀日,否则其他任何人都绝不能得到自己的身体,这是她离开龙之沼泽的时候对自己许下的誓言。当这两个誓言相冲突的时候,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了百了了,也就是说,当创世神降临的时候,就是冬妮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现在创世神已经没了,自己同样快要结束生命了,不过冬妮非常高兴,因为她终于有机会将自己奉献给自己心爱的人了。良久,唇分。“耀日,不要为冬妮悲伤,多想想快乐的事情,来爱我吧……”冬妮的话没有说完,就又用嘴唇堵住了耀日的嘴,在这一刻,其他的一切都被她抛在了脑后,又成了原先的冬妮。

    出乎冬妮的意料,耀日居然挪开了他的嘴唇,原先的他可是从来没有拒绝过冬妮,虽然他从没有主动向冬妮要求过什么,他不会去做任何冬妮所不愿意的事情。耀日的身体里,龙族所具备的强大能量在迅速提升着,在往生咒的促进作用之下,耀日几乎是在转眼之间就幻化成了龙战士的形态。他将冬妮紧紧地搂住,在她耳边轻轻地说道:“冬妮,你不会死的。因为有我,耀日,史上最强的龙族!”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冬妮搂紧,做着自己认为自己应该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