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烁金,快起来吧,有他的消息了!”一天,杰大呼小叫地从外面进来,这个时候烁金正在坐在床上闭目冥想以此来锤炼他的意念力,杰还以为他在贪睡呢。
“你怎么慌里慌张的?”烁金问道,“谁的消息呀,你倒是说清楚点,我不明白你乱叫什么呢。”杰走近烁金兴奋地说道:“是吉姆的消息,妈的,这个家伙太狡猾了,太会藏了,竟浪费了我几天的功夫才从情报贩子那里知道他的藏身之处。”
烁金听到后自然是大为高兴,他忙起来穿好衣服,说:“既然已经知道他在哪里了,那我们还等什么,快点走吧。”
杰点头,和烁金一起出了河镇,在路上杰对烁金解释道:“原来那个吉姆已经往一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去了,那个镇子的名叫石镇,有人传言说那里有宝物,倒是有许多人前去,可惜后来始终是没人发现宝物,因此那个镇子也冷清下来了,不知道吉姆去那里干什么。”
石镇,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镇,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便有人说那里出现了宝物,搞到许多冒险者兴冲冲地前去,不过很正常地,正如大多数的传言一样,这是只能让大家空手而归的传言,因此大家也就没有兴趣了。
两个人到那里去时,才见到石镇果然是一个不起眼的镇子,它被荒山包围着,地面上随处可见的是一些石头,甚至烁金看到有几块巨大的石头在镇子中安家,听镇上的人说那是已经在这里几百年的石镇的象征物,石镇的名称大概是从它们而来的吧。这里的房屋乱落,街道纵横交错无序,地方小而且又杂乱,人们碌碌地忙着自己的事懒得理外乡人。这样看起来有一种荒凉萧条的感觉,烁金不太喜欢。
两人猜不透吉姆为什么来这里,但杰始终是相信情报贩子的话,确信吉姆是在这里过住,于是他要烁金和他一起悄然而至,没有惊动别人,不出声色地问本镇的居民,但他们都说:“近来从这里过住的少年,没有看到。”两人就感到奇怪了,难道吉姆只是随便地过就走了,他是通缉犯,自然是不敢太明目张胆的,可也不至于没有任何人看到吧。杰又带着烁金去酒吧,想要探问一下,毕竟那是是人多言杂的地方,可能会有自己想要知道的东西。
这儿的酒吧也像镇子一样小而且简陋,也没有冒险者公会和赏金猎人俱乐部,烁金走进的时候只看到只有几个客人坐在吧台前,十分的冷清。
“麻烦来杯啤酒。”杰走近吧台,笑着对酒吧的女侍者说道,烁金也同样叫了杯啤酒,侍者便给两人各倒上一杯,然后谈起话来,杰趁机问近来这里过往的旅客,还把吉姆的样子详细描述了一番。
“你想要知道近来过往的少年人?”女侍者有些惊讶,毕竟少有人会问到这个的,来这儿的大多数都是问关于宝物的呢,她回答道:“我想起来了,几天前是有这么一个人经过,和你所说的人很像,或许是他,他是到名池镇去的。”
杰详细问起来,女侍者却指着烁金说道:“那个人好像你呢,他也是一身赏金猎人的衣装,但他的头发是金色的,皮肤是白的,只是年纪和你相近。”烁金和杰听到后感到奇怪,吉姆是一个通缉犯,难道他居然乔装打扮?想想也是有这个可能的,烁金不由暗骂他狡诈,居然这么来一手。
“真的是穿着赏金猎人的服装?”杰知道吉姆的确是金发白肤的,那是以前的西联人的特征,所以他才这么一问最后确定,女侍者肯定地回答了他,杰便记在心中。
三人又闲谈起其它的事来,都是一些琐碎事,杰倒是很熟悉这些,胡天胡地地和女侍者乱扯,让她多有发笑,不多一时,三人便熟络了许多。不知怎么的,烁金突然问起这个镇子的宝物的事:“对了,我听人说这个镇子有宝物,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烁金在家乡可是被人称作财迷来的,因此念念不忘这件事,才有这么一问,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
女侍者听到后一愣,然后又吃吃地笑起来,道:“竟然又是问这件事的……真是没办法……我在这个镇子生,在这个镇子长,都是见到旅人们来这里寻宝,却没见过有得到的呢,你呀,就不用把心思放在这里了。但你想知道的话告诉你也无妨,这事说来话长,听镇中的老人说,十几年前有一个旅人来到这个镇子,进了镇子外边的那个洞窟,无意中得到了一个宝珠,于是这件事伟了出去,后来有许多追随着这个传闻而来的人前住那个洞窟,可是却一无所获,后来洞窟中不知怎的出现了怪物,旅人们和它们搏杀,最后怪物死绝了,人们却更加相信那里有宝物,要不怎么会有守在那里的怪物呢?于是又兴起了新的寻宝热潮。可是直到现在,都没有听人说过他在那里发现稍稍值一点钱的东西,终于不了了之。可笑的是流言却一直传了下来,反而相信的人越来越多……”
女侍者说这是人们把偶然当必然,说这是以讹传讹,可烁金却终究觉得奇怪,仿佛有什么没被人发现的东西等着自己去发现一样,这种感觉让烁金心痒痒的。烁金便追问那个洞窟的事,杰听了不以为然,笑笑然后自己喝酒。
“你还真是相信那个老掉牙的传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