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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大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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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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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近坡大概看出人们的心事,接着说“:也许大家不明白他这么做,我认为主要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本来是一起自杀案件,他非要把它弄成他杀案件不可,以显示自己是当代的福尔摩斯,但是找不到证据,不得不盲目蛮干,刑讯逼供,结果致死人命,企图藏尸灭迹,最后嫁祸于自己的两位助手。我在这里要特别提出,于倩受到李铁的伤害,尤其是精神上的伤害是巨大的,自己的丈夫同情人殉情自杀,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奇耻大辱;更大的不幸是她的侄子于亮来吊唁自己的不忠的丈夫,却惨死在车轮下,她的精神几乎崩溃了,委托别人代办丧事,却被张小平的两个助手钻了空子,将刘义的尸体装到于亮的棺材里,而张小平却抓祝糊不放,把于倩作为犯罪嫌疑人加以拘捕,昨天夜里还煞有介事的到她家搜查,我派保密办主任去阻止,也未能阻止得了,这就是张小平。昨天晚上我同市委几位副书记商量后,同检察院的领导具体进行了研究,对张小平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阻止他再继续胡作非为下去。以上事实充分说明,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应该有检察机关对他立案侦察。鉴于他有抢.有被他蒙蔽的公安干警,要对他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以防万一。政法部门要绝对置于党的领导下,这可是刀把子,不能让坏人和蜕化变质分子掌握领导权,所以市委决定,撤消张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我看到几位检察干警走到我们身后,拿出拘捕证,放在张小平面前,要他签字。张小平看了一眼张涛检察长,对他说“:你不亲自问一声犯罪嫌疑人就拘捕,不是太不慎重了吗?你有什么证据认定我是犯罪嫌疑人?难道市委书记颠倒黑白的讲话就能作为证据来拘捕我吗?别忘了,到怪物滩坟场的行动计划是经过你同意并由你们的副检察长监督执行的,于倩已经承认是她毒死三个人,你这样做符合法律程序吗?”

    说过这句话,张处长面向全体与会人员,最后定格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单容芳身上。对他说“:单主任,你是人大常委会主任,既是权力机关,又是法律执行监督机关的领导,你说说,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机关同我接触过,对我领导的专案组在侦破李铁.吴硕死亡案中执行法律问题提过任何问题,对刘义是怎么死的,尸体为何被装进于亮棺材,我们已经弄清楚了,拘捕了犯罪嫌疑人,掌握了确凿证据,正在抓紧审讯,准备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这个节骨眼上,身为市委主要负责人的王近坡,竟然在这样庄严的会上信口开河,诬告我执法犯法,命令检察机关拘捕我,他要达到什么目的不是很清楚吗?请问检察长,你有什么理由相信他的话?请问单主任,您做为市最高法律监督机关,不感到他们违法了起码的法律程序吗?您知道,我是市人大代表,要拘捕我,也应该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他们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了吗?王近坡只跟市委几位副书记研究,就下令拘捕我,合法吗?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今天,居然有人这样无视法律的存在,东海人民会怎么想?谁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就在拘留证上签字。”

    会议气氛紧张到了极点。每个人都必须作出自己的决定,表明自己的态度。尤其是单容芳主任,再也不能逃避了。他正准备说话,王近坡抢在前面,对检察干警命令道“:你们还不动手,站在那里干什么?别忘了你们是党领导的干部。党领导一切,这点道理还不懂?在东海,市委是领导一切的。由于情况特殊,我们事先没有来得及和大家沟通,刚才我已经把他的情况说得非常明白,局部他不会有错,有些手续不完善,我们可以补办。但是,市委的决定,必须执行。”

    单主任不得不表态说“:是不是可以暂缓执行,市委把张小平违法犯罪的事实材料给我们一份,我立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然后再执行,这样检察院才好执行。”

    他的话给检察长以口实。张涛说“:这样做就更合法了。”

    张小平接着说“:你检察院没有立案,没有核对必要的证据,就要对我实行强制措施,符合刑事诉讼法吗?你怎么能相信是我们对刘义进行刑讯逼供,使他死亡,然后我指使黄果.沈泽将他的尸体偷装进于亮的棺材里,由于不放心,又要他们从棺材里拿出来销毁,借此机会嫁祸他们俩,这就是我的犯罪事实,请问,除了王近坡刚才说的,你们有一点证据或怀疑线索吗?黄果死了,沈泽还关在看守所,你们有他口供吗?他说这一切都是我策划的吗?”

    拘捕与否,僵持不下。但是王近坡清楚,放走了张小平,意味着什么。他看检察机关不想立马行动,对纪委书记苟同说“:我要他们执行市委决定,他们用法律来和我争辩,我现在不和你们争论,市委决定对张小平实行双规,你马上叫纪委来人把他带走,这是市委职责范围内的事,无须经过批准。常委都在,如果没有不同意见,就这么办。”

    检察长使了一个眼色,两位执行任务的检察干警,拿起拘留证,悄悄离开会议室——

    实在是不好意思,前几天去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了,到今天才来更新,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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