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下水泥台阶,来到地下室,黑暗的恐怖使人不寒而栗,我不得不偶尔捏亮电筒,驱散恐怖。我要节省用点,摸黑走向地下室大厅,用脚试探有无其他东西供我所用。我就这样用脚试探着一步步向前走,只到碰到墙壁,才往回走。我从这五层大楼建筑面积4500平米面积计算,这地下室也就四五百平米,长宽也只有几十米。十分钟就可以走个来回。当我走第三个来回时,脚下碰到一件东西,我赶快用手电筒照,是一张桌子,旁边是一张单人床,床上有被子,桌子上有一盏充电式照明灯。我好像找到救命恩人那样激动,尤其是那盏照明灯,好像是我的指路明灯,照亮我前进方向。可这照明灯有点吗?我用抖动的右手,按了一下开关键,一道强光直射地下室屋顶,正个地下室都亮堂了。我环顾四周,地下室除了这床.这桌子,别无他物,但是从干净整洁情况来看,最近被打扫过。我看看床单和被子,都比较干净。我用鼻子在上面闻闻,还有一股香水味和女人特有的气味。我很熟悉那种味道,那是我在丁翠花身上闻到过的。她失踪后曾在这儿呆过,是被劫持来的还是自愿来的,我无从知晓。她转移走了,是因为我坚持要检查地下室吗?我不明白的是,他们这样精心设计,就是为了把我引诱到这儿来暗害,还是有别的什么目的?这一切都是个谜,只有我被救出去才能弄清楚事实真相。我出得去吗?我不后悔,我们的判断是正确的,如果张处长能全力以赴的救我,是会找到我的。
我把充电灯关掉,节约用点,躺到床上,想休息一下。这个带有丁翠花气味的床,使我感到既浪漫,又滑稽.悲哀。一个公安侦探,惊人掉进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即使能活着出去,有何面目见张处长和同事们。我犯这样低级的错误,根本原因是我中了美人计,我怎么这么没出息?先是被丁翠花耍了,后来又被史美琴耍了。我虽然说史美琴是犯罪嫌疑人,要通过她了解丁翠花的下落,骨子里我是想用史美琴来代替丁翠花,填补真空,所以当她告诉我地下室铁盖的锁生锈,有要是也打不开,而我实际看到锁并没有生锈,很好打开,这时我应该提高警惕,防止被人利用,可我却自以为是,上当受骗。现在回过头来想想,李铁和吴硕的死,是这两个女人下的毒手,她们是怎么作案的?她们有接触他最好的条件。她们是否都和李铁有肉体上的关系?丁翠花和我同居时留在床单上的血是真的,还是耍了什么花招蒙骗我?李铁到那别墅住着,就是为了和女人们寻欢作乐,吴硕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人罢了。当然,他们杀李铁决不是自己的意愿,而是受人指使,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只有将这两个妖精抓住后才能揭开这个谜。我后悔没有将她们两个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来全力展开侦查,有时怀疑,有时否定,没有下功夫,自食其果。丁翠花只是暂时躲藏起来,根本不是被人劫持或不辞而别。物华公司老板齐耀如是这一阴谋的策划者,可他却躲得远远的,似乎和这个案子毫无关系。我们苦无证据,对他奈何不得。张处长若能把我救出去,是否可以作为证据逮捕他呢?看来也有困难,因为我到地下室是自己偷偷进来的,没有给任何人打招呼,他们可以理直气壮的说,管理人员发现地下室铁盖没盖好,为了安全主动盖上,并上锁,防止有人进去搞破坏,理由非常充足。所以要取得突破,还得从丁翠花失踪查起。她会以什么借口又回到公司上班?如果能从她藏到地下室得到证据,她就无法解释。想到这,我一下子下了床,打开照明灯,在被子和床单上搜寻。很快就取得成果,在枕头上发现一根长头发。有了这东西,我不怕她不承认。可是我又想,他们怕我来检查,将丁翠花转移走了,为什么这床.这桌子不搬走呢?一是来不及,二是可能认为我不一定要来检查,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只是将人转移走了。
我一步一步推理,觉得合乎逻辑。但是,为什么要丁翠花失踪?我一点也不怀疑她,而且还要和她结婚,她完全可以利用这来对我进行侦察。我的解释是这样的:丁翠花通过和我接触,知道我破获此案的决心,即使我不在专案组,也不会放弃侦察,而且我的想法得到张处长的全力支持,而刑警队其他人对这个案子有不同看法,不愿意花力气去破获这没有证据的案子。所以他们想通过让丁翠花失踪,诬蔑我求婚不成将她藏起来,达到搞垮我的目的。他们开始就是这样散布谣言的。他们也知道,没有证据诬蔑我很难成功,但是可以从精神上将我搞垮,因为我深深爱着她,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我会一蹶不振,哪有心思去过问李铁的案子?何况我已经被专案组出名!当他们了解到我的情绪梅雨随着丁翠花失踪而消沉下去,反而还在不遗余力寻找犯罪证据,而且得到张处长的赏识,到他家汇报工作(这些他们会通过反侦察得到,或者刑警内部有人告诉他们),这时,他们感到只有把我除掉,才能阻止我的行动。张处长没有我也就失去了得力的助手,市委限期一到,案子自然就会不了了之。我和张处长为了找到丁翠花,调查公司秘密常葫,而他们则利用我可能到地下室的机会,干掉我。于是策划由史美琴用美人计来达到这一目的。否则她不会那么毫无廉耻的向我挑逗,而我却被她搞得神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