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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大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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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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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长.指导员坐下来看着我,不知说什么好。我要说的话,刚才已经跟刑侦处里的人说了,可他们就是不相信,我满肚子委屈无处倾诉。所领导信任我,但是他们对张小平处长领导下的刑警处的侦探们也是非常信任的呀,要两位所领导相信我.支持我反对刑侦处,是不现实的,何况刑侦处在侦破案件中代表市公安局,反对他们就意味着反对市公安局。我不奢望他们两位领导明确表示支持我,只希望他们能够对我有个正确的道德评判:我不会堕落到以犯罪的手段来达到个人目的。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黄果一直认为李铁.吴硕是自杀,可丁翠花失踪了,他又认定是他杀,而且丁翠花是重要犯罪嫌疑人,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们对案件性质看法改变了?还是为了阻止我调查,设下的计谋?

    指导员小心翼翼的说“:小刘,你来派出所几年了,工作干得很好,立过二等功,所领导是十分信任你的,这你很清楚。李铁死亡事件发生后,正值全市干警都在围歼抢劫银行的犯罪分子,只好要你去勘察.保护现场,然后刑侦处来人侦破,你也参加了专安组,你和报案人接触.相爱,确实有点出人意料,不是说你不能谈恋爱,而是时机选得不好。我和所长相信你是真诚爱她的,但是你能绝对有把握把她排除在犯罪嫌疑人之外吗?你能说刑侦处把她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没有一点道理吗?犯罪嫌疑人不等于就是犯罪分子,要通过调查取证来证实后否定,我们派出所破的案件不也是这样办的吗?你不也是这么在办案吗?为什么专案组把丁翠花列为犯罪嫌疑人,你就那么反感?这职能说明你戴着爱情有色眼睛,看不清问题,加入她不是你的恋爱对象,你会坚持自己的意见吗?所以张处长要你回派出所,回避一下,是完全正确的。现在丁翠花突然失踪了,就更值得人们怀疑她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或知情人,为了逃避侦察隐瞒起来了。我们不相信你会去干违法的事,但是你也不能全相信她。”

    所长说“:小刘,我们相信你不会干违法的事,但是你不能不警惕有人设下爱情的陷阱。你不应该反思一下你们的一见钟情吗?她为什么对你这么好,突然又不理你?突然又主动给你打电话,可她又不愿意见到你。你说她被人劫持了,可现场又没有任何搏斗痕迹,她和人在那里平静的喝着咖啡,谁劫持她?这都很反常。她失踪了,社会上去谣传是你把她收藏起来了,你被人利用了,找不到她,你就成了怀疑对象,这一着很毒啊!这因为我们相信你,所以你不要对市局刑侦处的行动抱有反感的态度。假如你不是当事人,你也会象他们一样。别的什么事情都不要考虑,等案子破了,她不是犯罪嫌疑人,你们不就可以结婚吗?如果她是毒害李铁的参与者,你还会替她说话?保她?”

    所长.指导员的信任和语重心长的话,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不应该对市局的调查抱反感的态度。我不怀疑丁翠花,感觉她对我的爱是真诚的,但是对出现的这些反常现象,我也应该认真考虑才是,不能感情用事,不能跟着感觉走。加入我对丁翠花的判断错了呢?

    我边得比较冷静。

    我白天照常上班,因为工作忙,忘了一切,下午六点钟下班后,派出所多数警员还要加班,由于我的特殊情况,所长.指导员不给我分配工作,我一个人无所事事,在宿舍想着李铁被害案,想着丁翠花神秘失踪,被这两件事缠得魂不守舍,尤其是丁翠花的安全令我万分担忧。使我感到最痛苦的莫过于在关键时刻不能保护自己的女朋友。我自问:你还是个警察吗?你有资格当警察吗?就在这时,我看见《东海晚报》上刊登一记者写的李铁死亡案的侦破进展情况的首次报道,原文是:据记者从各方面获悉,李铁死亡案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李铁和吴硕可能是因陷入婚外恋不能自拔,又不能正大光明的结婚,在物华公司老板别墅,同时服下氢化物,相约殉情自杀。这一事件告诉我们,婚外恋和第三者插足,往往会产生家庭悲剧,破坏社会稳定。物华公司能干的女秘书丁翠花,被发生的这一悲剧所震撼,对爱情失去信心,不辞而别,离开公司。

    我把这条报道读了几遍,感到这是有人授意这样写的,目的是使人相信李铁失望和丁翠花失踪,是当事人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造成的,公安机关可以结案,无须再继续侦察,从而保护犯罪分子不受法律惩罚。报道的记者名字叫刘亚。

    我打电话找到刘亚,说明我的身份,并说明我曾经参阅过案件的侦破,对这个案子有些了解,想和他交换看法,约他晚上9点钟在一家咖啡馆见面。他满口答应。

    见面后,我问刘亚,你写的报道信息是谁提供的?他说他要保密,因为提供信息的人不要他暴露自己的身份,理由是对这起案子还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说是谋杀案,可是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仅凭逻辑推理,站不住脚。我又问刘亚,你相信不相信他们是殉情自杀?他说我开始不相信,但是谋杀没有证据,所以,殉情的说法就显得可靠。你们的张小平处长是中国的福尔摩斯,我亲自问过他,他仍然坚持谋杀说,但是他说目前还没有证据。案发到现在一个月了,什么线索都没有,还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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