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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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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3、奇情与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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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三日 

    人的表现,我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奇情”,一种是“俗情”。“奇情”是超乎“俗情”的表现,“俗情”本身,有时并非一定要不得,但是“奇情”,却更是要得。也就是说:“俗情”本身,有时并不一定不好,但是若不来“俗情”而来“奇情”,那就更好。 

    人间很多事,看起来完了,其实没完;看起来没完,其实常常完了。用诗来说,前者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后者是“枝条始欲茂,忽值山河改”。因此,智者和达者看人生,多能不斤斤于盛衰荣枯,他们是失马的塞翁,不以得为得,也不以失为失,因为在许多方面,得就是失,失就是得。这种得失之间的哲理,汉朝贾谊在《服鸟赋》里,说得深刻--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忧喜同门兮,吉凶同域。一切祸中都有福份,一切福里都藏祸根,归根起来,忧喜吉凶,都是一窝里的东西,实在难以保证纯度。所以,智者达者从祸中看到福份的一面,或从福中看到祸根的一面,而不患得患失。 

    智者达者以外,另有一种颇富这种色彩的“美者”--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者,他们能从另一角度,抢眼人生。他们认为:人生不但有祸福相依的一面,也有丑八怪的一面、不漂亮的一面,人过一辈子,不该把自己或自己跟人的关系弄成这一面。人不该在这一面上发展下去、浪费下去,而该尽量追求相反的一面。这另一面,就是唯美的一面。唯美一面的开花结果,就是“奇情”。 

    “奇情”是一种异乎“俗情”的表现方式,一般人的举手投足、喜怒哀乐,按照人情之常,大家都差不多,做得差不多,反应得也差不多,但是“奇情”就做得、反应得不一样,我举汉武帝的李夫人为例。 

    中国人描写女人的美,用“倾国倾城”,最早就是对李夫人说的。李夫人被形容为“北国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成为绝代佳人、美的偶像。可惜红颜薄命,得了要命的病,最后缠绵病床,眼看就死了。汉武帝跑去看她,想见最后一面,可是李夫人却拒绝了。--为了给情人留下一个□光照人的好回忆,而不是一个风姿憔悴坏印象,她拒绝了“人情之常”的诀别。从“俗情”观点看生离死别,大家见最后一面乃情所必至,理所当然,怎能不见?可是从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观点看,却不见更好,“相见争(怎)如不见”更好,不见更美、更要得、更漂亮,这就是“奇情”。 

    十年前,我看过一场《小英雄》的电视剧,描写毕佛的父亲,一天收到老情人的电话,说要路过此镇。此镇正是他们当年旧游之地,如今男婚女嫁,颇思旧梦重温,于是相约一见。不料那天到来,两人却阴错阳差,老是碰不到:他到甲处,她竟刚离开;她到乙处,他又方才走。最后交错了一下午,也缘悭一面。到了晚上,他收到老情人留下的一封信,大意说,虽没碰到,她却一下午把旧游之地,一一重临,见景生情,有不少美的回忆。最后转念一想,忽然觉得,两人如果不再鸳梦重温,永远保留“记得当时年纪小”的印象,岂不更好?于是她留书而去,走了。从“俗情”观点看,大家好了一回,情缘未了,见面一个,乃情所必至,理所当然,怎能不见?可是从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观点看,却不见更好,“相见争如不见”更好,不见更美、更要得、更漂亮,这就是“奇情”。 

    “奇情”论者的价值判断,是绝世的,是独立的,它对得失的衡量与鉴定,与“俗情”标准不同。“俗情”的标准是“尽”字,“奇情”标准却是“舍”字。“尽”是一切事情都随波逐流的做,做到胃口倒尽、感情用光、你烦死我、我烦死你为止,一切都“赶尽杀绝”的干法,不留余地,也不留余情。市井小民在男女情变或婚姻破裂时候,最容易犯缺乏节制的“尽”字,最后经常是和平开始、战争结束,“赶尽杀绝”,一切反目相向,丑八怪已极、不漂亮已极。这是“俗情”标准。 

    相对的,“奇情”标准却高竿得多,因为它能“舍”。“舍”是一种智慧、达观、艺术、决断的结合,它的特色之一是常把“进行式”转变成“过去式”,它常在“俗情”标准的中点上,做为终点,在“看起来还没完”的节骨眼上,戛然而止,宣告完了。“舍”是速决,是早退,是慧剑斩情,是壮士断臂,是为而不有,是功而不居,是浓抹处淡妆,是无情处有情。 

    介之推不言禄,是一种“舍”;鲁仲连不受酬,是一种“舍”,以他们的功德,“言禄”“受酬”按“俗情”标准,也是应该的,可是按“奇情”标准,他们进一步表现了“舍”却是神来之笔,点睛之妙,益见其高。 

    在人类历史上,有太多太多“舍”得动人的奇情故事,我最欣赏的一个,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唐太宗是历史上最有“奇情”气质的英雄人物,柔情侠骨,一应俱全。在打天下的政治斗争中,当然他有和人一样的霹雳手段,但在这些政治性的“俗情”以外,他有许多“奇情”,使江山多彩,为人类增辉。在打朝鲜那一次,他因补济困难,必须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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