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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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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决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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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斗之日,西蒙尼成为雷娜公主的守护骑士,眼红的自是不少。可是像霍比斯这样毫无理由的乱插一脚的却是仅此一家。

    已经无聊了好久的帝都贵族们,自然都是早早的感到了东校场。乐呵呵的等着看这场骑士之战。

    霍比斯在弟弟皮戈斯和父亲易卜拉欣侯爵的簇拥之下,胯下一匹纯白的阿拉伯特战马。配上他身穿的一领亮银战甲。显示的越发不凡。

    自古以来,帝国的征战最终决定力量都是骑兵。在帝国人的眼里,马是力量,勇敢和权利的象征。无敌统帅与他心爱坐骑的故事在帝国的民间传说里面更是数不胜数。

    大陆里面血统最为高贵的马种只有三种。斯坦汗血马,钮而蓝纯血马,还有就是阿拉伯特马。而阿拉伯特战马就是帝国人的骄傲。被誉为“国马”

    在大陆里面,阿拉伯特战马最富盛名的是它的神骏。当今大陆与斯坦帝国交好的国家的君主,无不以骑乘一匹阿拉伯特战马为荣。

    全身光滑无杂毛,脖子细长挺拔犹如龙颈,尾巴高高耸起。据说,阿拉伯马之所以漂亮,是因为它有独特的骨骼比例,其他品种的马一般由18根肋骨、6根腰骨、18根尾椎骨构成,即‘18-6-18‘的比例,而阿拉伯马是‘17-5-16‘的结构,这种比例只属于传说中的独角兽。再加上他那无以伦比的耐力,可以狂奔千里而不吃不喝。就是受伤的愈合速度也远远超过其他凡马。

    一些没有见过市面的小国国王,甚至愿意将重金购买来的阿拉伯特战马装扮成为一只独角兽,以园自己夸下的海口。而惊艳之下,与国王打赌的他国使者竟然为了防止国王恼羞成怒,以保骏马一命。竟然违心承认了那个国王的话。

    旋即成为了大陆的笑柄。可是阿拉伯特战马的神骏也是可见一斑。

    西蒙尼的一众好友看到霍比斯这个家伙的坐骑,立刻都是老实了不少。没办法,在帝国人的眼中,能够骑乘阿拉伯特战马的人,肯定都是属于正义的一方。阿拉伯特战马的形象实在是太深入人心。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天起,耳朵里面听到的都是帝国英雄们,传奇游侠们的传奇故事。

    英雄们的名字各个不同,坐骑却是一种:阿拉伯特战马。

    没有等待多久,西蒙尼一大帮人也不紧不慢的赶了过来。

    来的晚不是你的错。可是你的卖相也实在是太对不起观众了吧。

    西蒙尼的卖相不比霍比斯差,霍比斯偏重鬼魅与阴柔,而西蒙尼更是充满了阳光与豪气。可是人家一身白,把人家俏郎君的丰神之姿发挥的淋漓尽致。迎着清晨微风,几乎接近与临风玉树。

    身穿的那件骑士铠甲倒也擦拭的干净,可是留在叶片上面的一个个凹坑,却掩盖不了它那历尽沧桑的故事。紧紧罩住外面的披风倒也很是干净,可也说不上有多年轻。估计也是前人遗物啊。就是现在骑乘的那匹黑马也是丑怪异常。身体比例不够匀称不说,前腿与两排肋骨之间的肥肉更是激起了在场贵族们的嘘声一片。

    过分,实在是太过分。霍比斯的横插一腿是有点说不过去,可是你现在的卖相也实在太对不起自己的守护骑士的称号了。

    太丢脸了,不仅是丢雷娜公主的脸,简直是丢我们整个帝国的脸。一场如此神圣的决斗,怎么能够让你这个一个不识好歹的小子给亵渎了。一些习惯见风使舵的墙头草甚至开始暗暗盘算等霍比斯胜利以后去鲁詹斯陛下那里告西蒙尼一个不敬国体之罪。

    可惜他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家伙,那能够看的出来西蒙尼现在的这一身行头有昂贵。那可是从寒冰,墨水,还有崔茜的三人收藏里面挑选出来的好东东。

    身上的这件伤痕累累的铠甲的全称是:上帝武装之救世骑士之守护。根据铠甲主人崔茜的供述,乃是她的爷爷的专属珍藏版本。只能借,不能送啊。披风则是墨水的珍藏,打出来的口号就是不怕水火,专避刀兵。寒冰也悄无声息的从自己的存储空间里面给西蒙尼拿出双大红的靴子。说了句“疾风之靴”。把在场的一群人给下了个半死。

    疾风之靴可是人家精灵族的圣器。虽然说是没有人知道应该如何使用才不会辜负它那圣器之名。可是穿双圣器的感觉是什么?一个字爽。

    就这样,在暂住西蒙尼家里的众人的操劳之下,西蒙尼的装备终于有了一个理想的结果,可是到了第二天早晨,即将坐上马车,前往校场的时候,人们才想来,骑士世家的西蒙尼竟然还没有一匹可以和他的身份相匹配的战马。

    有病乱投医,情急之下,为了防止自己被抓去做苦劳力。崔茜和寒冰二人一合计,拎着墨水的耳朵狠狠的嘀咕了一会。一个唱红脸,一个演白脸。就是西蒙尼也过来一脸讨好的连许几顿大餐。才让墨水放下他那年小体弱的理由。摇身一变。变成普通的战马大小。虽然把自己的角给收敛了起来。可是他那肥硕的屁股,圆鼓鼓的肚子却也很是难以掩饰。

    不过能够骑一匹麒麟作为坐骑还是很让西蒙尼暗爽不已的。

    等西蒙尼众人一步三磨蹭的到校场的时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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