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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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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幸福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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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蒙尼愉快的用完侍女送来的早餐,拿着昨天晚上没有看完的游记慢悠悠的逛到了花园,躺在了大树底下的摇椅上。这个惬意的东西是去年才正式的画好了设计草图,在管家老莫拉的督导之下,3天就制作完成的,躺在上面那懒洋洋的感觉对他这个高贵的骑士老爷是如此的奢侈与放松。西蒙尼准备晒晒清朗的秋阳,清新的空气,然后好好的想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3年的幸福生活。也许可以写本幸福回忆录呢。这时,西蒙尼的专属小厮休斯牵着他的爱犬福兰,缓缓而又悄悄的走了过来。吉斯是一个磨坊主的儿子,年纪也就比自己的主人小一两岁的光景,长着熙熙拉拉的碎断棕发,带着点雀斑的脸和一对小咪咪眼,还有泛白的神褐色眼珠──用管家老莫拉的话说是:‘休斯,农民的儿子,作为一个血统不纯的小杂碎能侍奉少爷是主对你全家的最大恩赐‘──老实听话的休斯整日穿着一身洁净简单的侍从布服,他家已经在这里工作三代了,象他的父亲一样,他对拉尼斯家十分忠诚,也许明年他就可以升级成为我西蒙尼拉尼斯的专属仆佣了。看着一手持书,昂然而立的小少爷,休斯的眼中流露出尊敬与崇拜的目光。

    西蒙尼。拉尼斯这个鹿港小城的世袭领主拉尼斯家族的唯一后人。3年前才从王都回到了这个寂静的小镇。已经20年没有主人驾临的小镇在年幼的领主大人抵达之后,还曾经引起一阵恐慌的浪潮。年轻的领主身边总是会有很多荒唐的事情发生呢。但是出乎这些升斗小民意料的是贵族老爷竟然严格的遵守骑士守则,举手投足之间都堪称骑士典范,时刻以守护骑士的荣耀为己任。不仅没有像人们设想的那样疯狂搜刮庄园里面里面沉寂了20年的财富,或者像个暴君一样对庄奴们呼来喝去,大肆打骂。

    还每个月都会抽出3天的时间,花出大量的力气带领庄园里面的壮男健女们进行军事化操练。对几个村里面的头面人物讲解他那高深的骑士知识。并且让头面人物转告大家领主所做的一切都是预防被强盗土匪对自己领地的骚扰与侵害而采取的一些措施。

    无所不知的主可以作证,被森林女神也鲁尼所眷顾的鹿港小镇日子是多么的平静与幸福。即使那些谈吐粗鲁,从不安分,最喜欢无事生非的佣兵们或者像孤魂野鬼一样四处流浪的吟游诗人来到祥和的鹿港小镇后都会受到小镇上所有人的热情欢迎,这些外来者们也会沉醉于清晨挤奶姑娘的迷人微笑和晚上树屋酒吧里面的男女老少的欢唱。特别是酒吧里面老巴顿烧的烤肉和用特拉尔山脉留下的山泉酿造的甜果酒。当然也不乏会有恶习难改的盗贼来到这个地方。技痒难耐的盗贼面对这个小镇上也只会昂天长叹,没人知道这个沿用物物交换,所有财富全部属于领主的小镇上能翻出几个金币。

    西蒙尼领主大人有着骑士世家的纯粹血统。平日里面带微笑,人畜无害的领主大人就会动用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来折腾这群可怜的农民。老实听话,训练出色的农民竟然能够得到领主大人的褒奖和一张大大的可以挂在自己客厅墙上的嘉奖令。具有特别潜力的少年竟然也可以成为拉尼斯老爷的小厮。要知道拉尼斯老爷以后甚至有可能成为一个公爵呢。爵爷的专属仆佣可也是一个贵族老爷呢。这是每个壮男健女在训练的时候最喜欢想像的一件事情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情谁都喜欢。像这种从贫民到贵族可以说是祖祖辈诶都不敢奢望的幻想。

    在这种种梦想的驱动之下,村民们倒也不是特别排斥那些训练,日子久了有些人甚至能挺有滋有味的享受到团体军事训练的乐趣。

    休斯把纯种慕尼黑猎犬弗兰轻轻的安抚到了一旁,轻声走到我面前,卑微的左手下曲,弯腰一礼,说道:‘大人,今天上午有秋末的狩猎仪式,我已经给把您的马准备好了。‘

    啊,不好,上午有狩猎仪式,这个祈福的仪式全镇所有的人都会亲临,可不能迟到。我心里暗暗想到,面上却毫无焦急之色对基斯和蔼而又不失威严的说道:‘休斯,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私下不用称呼我大人,叫我西蒙尼就行了。‘休斯应道:‘是的,西蒙尼大人。‘大人两字仍未省去。

    西蒙尼回到房间里面,换上自己最新才从萨尔斯城堡里面专门制作的骑士礼服,扣上脖子上面最后的一个纽扣时。善解人意的基斯已将出行的挂包,披风和大剑准备妥当,自己牵着他那头驴子等在花园门口。要知道大多是贵族子弟,从小在上贵族学院开始,带个把随从再正常不过,不仅是为了伺候自己。还可以让随从们也在士官学校里学些基本的技能,以便将来身边多个忠心好用的亲兵或是侍卫。随着老爷的升迁,亲兵或者侍卫也许就能够受封成为骑士,甚至男爵。这也是小镇里面的男女老少为什么会那么希望自己后代里面能够有人成为我的小厮。作为第一个幸运儿休斯自然就成为了那些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人的重点关注对象。给伟大的拉尼斯大人抹黑的事情自然是更加的不可饶恕。

    休斯从我这里也学了一点格斗技能,甚至还会使用弓箭和骑士大剑。不过他好象缺乏平衡细胞,一些基本的骑术始终学不会。骑在马上之后就像一个在大海上漂流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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