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时候弗莱找了家酒馆,要了酒馆特制的卤鸡爪来下酒。这种鸡爪掌蹼肥厚,是把新鲜鸡爪洗净,剪去“指甲”,放到冷水锅里煮开,冲去浮沫;再以少许油烧至八成熟,以面酱、辣椒、姜沫翻炒,酱汁、白糖、料酒调味上色,小火炖熟,大火收汁,装到洁白的瓷盘里,色泽红润,油光四溢。吃起来清香不腻,回味悠长。
弗莱惬意地嚼着一只卤鸡爪,鸡爪上的肉已经被嚼的只剩残渣了,可还是让他觉得意犹未尽,不忍舍弃。弗莱认为这种东西吃的就是个嚼头,滋味要慢慢享受才对,如果为了填饱肚子,大可以到对面饭馆里叫上几盘鸡鸭鱼肉。
一个巨大的身形出现在酒馆门口,许多客人都停下了窃窃私语,停下了用餐的刀叉,停下了举起酒杯的手,齐刷刷地望向这个两米高的壮汉,心中都是一凛。
弗莱坐在酒吧的吧台上,为的是要酒方便,这里有不少种各具特色的酒都可以零买,价格以杯计算。弗莱背对着门口,感觉到异样,回头一看,笑道:“过来喝一杯吧,我请客。”
巨人走了过来,周围的人下意识地让出一条路来。他在弗莱跟前站了一会,在座的食客以为他在考虑要不要在这里动手,有的已经悄悄地离开了座位,准备见事不妙拔腿就跑,免得城门失火殃及鱼池。弗莱感觉到他没有一点斗气,轻松地喝着香甜的梨啤,左手打了个手势,让侍者给巨人也来一杯。
巨人有点不好意思,笑道:“我不是来找你报复的,我知道就算不让你那三拳,也不是你的对手。”
虽然心中明白这是事实,但谦虚才是高手的风范,弗莱抿着口酒,一点一点地咽下去,品味着梨啤的香甜,笑道:“我不过是耍了点诡计,真刀真枪硬拼的话,我不一定是你的对手。”
巨人知道这是弗莱在给他台阶下,哪能不领这个人情,道:“您太抬举我了,在下巴布尔汗,野蛮人一族的脸都让我丢尽了。”
弗莱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巴布尔汗是野蛮族,难怪有这么大的块头。野蛮人一族生活在大陆南部一处亚热带原始森林,他们天生身材魁梧,皮坚肉实,而且力大无穷,在人类的战士里面只有他们能和矮人族步兵正面交锋。野蛮族人世代隐居在丛林中,以各种野兽和天然的水果为生,对种植作物一窍不通,难怪有人说兽族就是神用他们和野兽杂交产生的。
虽然野蛮族人大多凶狠好斗,但是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除了通过比斗来炫耀自己的实力,就是照顾下一代,把他们抚养成人,很少有人走出那片原始森林。
弗莱问道:“你是专程来找我的吧,有什么事?”
巴布尔汗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种实力的人物,如果您肯参加耶度.约克博落城的角斗,一定能赢取最高额的奖金——十万金币!”
弗莱怦然心动,问道:“怎么个赢法?”
巴布尔汗解释道:“一年一度的帝国角斗大赛就在后天,角斗大赛是在耶度.约克博落城的大竞技场举行的,许多富豪和王公贵族都会来观看,也许国王陛下也会出席。比赛是淘汰制的,胜者进入下一轮抽签,以决定对手。参加角斗的勇士胜一场可得五千金币,二场可得一万,三场可得两万,四场就是四万,第五场是最后一场,若五场全胜,可得八万金币啊!而且每赢一场,都会有无数的观众抛下赏赐的金币。去年的优胜者最后得到的,是十二万金币。如果您能连胜五场,保守地估算,也有十万金币啊!”
弗莱奇道:“怎么会只有五场?既然是一年一度的大赛事,奖金又如此丰厚,应该会有很多人参加啊,单是帝国军队中就有不少好手吧?”
巴布尔汗老脸一红,道:“军人是不允许参赛的,不过参加预选的大概有一百六十多人,都是来自民间的高手,我已经在预选中被刷下来了,所以才在街头赚点回家的钱。”
弗莱闻言心下甚喜,如果军中的骑士、剑士也来参加,自己获胜的可能性就很小了,想必是国王担心军人厮杀会影响部队团结吧。弗莱问道:“预选是怎么进行的?”
巴布尔汗郁闷地道:“每年的题目都不一样,去年的题目是举起三百斤的巨石,我听说通过预选就有五百金币的奖励,就不远千里来这里参加。谁知道今年的题目是赤手抓一只苍蝇!活见鬼了,那只苍蝇飞得比箭还快,我只看到黑影一闪,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宣告失败了。”
弗莱心中暗笑,这只苍蝇当然不是普通的苍蝇,它身上一定被魔法师施放了加速术,普通人的话眼睛能跟上这种速度就不错了,身体恐怕是反应不过来的。
巴布尔汗道:“明天是预选最后一天了,通过的人还不到三十位,说不定第一场比赛还有机会轮空,那样的话就白得五千金币啊!”
弗莱笑道:“我去的话你能得到什么呢?”
巴布尔汗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地道:“很多人在外围赌博,我可以把赌注押在你身上。”以弗莱的实力,当然不可能挨到最后,预选的时候见识到一些家伙,那手段真是恐怖。自己可以随机应变,先押他两场赚钱,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