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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刑事录之1.19碎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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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N034章 又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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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了的尸体告诉我们第二句话是什么呢?我认为,最科学的判断,第二个从碎了的尸体里我们发现更多的应该是凶手的动作表征,在这里,大多数人能猜测凶手的职业,但是,我们认为不能判断职业,但是能判断其动作表征,他细腻的刀功,他强抗压,耐挫特征,并不见得一定是医生,一定是厨师,一定是什么人.为什么这样说呢,在比较著名的国外刑侦案例等侦探推理表现剧情中我们可以分析几个层面的人物,就比如电视剧【黑洞】我们可以发现聂明宇下面的那些杀手,他们一个层次的凶手是很能杀人的,也很有杀手素养,具备分尸等一系列反侦察能力,但是要说把分尸能分成如此精湛的人,那些杀手层面的人往往做不到,而我的推测是假如在那个群体中能做这个事的只会是聂明宇,当然,这也只是场景交换,说这个的原因是,聂明宇具备这么一种精神素质,在南大分尸案中的凶手就具备同样一种素质,但是我们看聂明宇是做什么的?他也不是厨师,不是医生,不是干职业特征明显的职业,而他却什么都懂,他是个杂家,他或许有职业,但是他的行为艺术体现未必就跟他的职业有必然联系.再说了懂得人体结构的人,未必是要学过,或者做过,我们知道在我们的这个年代以前,大家如果有心去农村问问,许多成年人杀猪牛养都是自己动手,而且大多杀得相当漂亮干净,而且他们并没有学过人体结构学,也不是屠夫职业,只是生活阅历让他必须懂这些.由此推测,凶手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是成立的,那么必然要排除许多生活习惯单一,职业稳定的人群了,这是我从碎尸里听到的第二句比较真实的话。” 

    “那么碎尸还说了什么话没有?我认为还有,就是她跟凶手的关系,我没见过那些现场和情景可能这个推测会比较范围模糊一点,但是能推测到的是,死者跟凶手的关系是单一的,但是不单纯,他们之间应该有某种东西始终纠缠不清,似乎有个结始终只有一方知道或者不能同时知道,一旦同时知道了,就出现了悲剧,而且这个结应该不是单纯的爱情或者婚姻,应该从某中意义上讲上升到了艺术高度,或者至少凶手认为那个高度足够用生命祭奠或者颠覆道德伦理规则.我们知道,人生的意义在于选择,而选择的意义在于自由,人的最终追求是自由,是对约束的不断挣脱,可正常人都知道,如果不遵循规律,不遵循公众规则的话就只会失去更多的自由,但是像这种极端犯罪的产生往往是突破性的,凶手不但反对规则,而且还有一种强烈的想制定规则的欲望,首先,我得同意各种得出的结论,那就是作案人非常专业,他是个长期使用刀的人,有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但是这只是个必要条件,作案人可以在以前做过这些行业而现在改行做了其他。就这一点来说,从作案手法上来简单地对周围的人群进行区分派查很有可能会让嫌疑犯漏网。” 

    “受害人性格内向,还是大一,而疑犯极有可能是个中年男子。现在的网络并不发达。所以说有人推断这可能是一起由网络诈骗引起的杀人案不符合逻辑。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受害人在当晚还把被子放了下来,说明她并没有外出过夜的打算。而是准备好出去一会就回来睡觉的(不然也不会提前把被子放下来)。所以当晚她是一次有计划的外出,可能是吃饭,可能是看病。” 

    “女孩的外出时间是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外出前吃过饭没有?案发的当天有没有生病?或者有没有长期的慢性疾病?这些都是突破口。如果这是一次事先准备好的外出,她既有可能在外出前已经和犯罪者见过面。而正是这一次的见面,这个变态杀人狂确定了她作为犯罪目标。” 

    “杀人者的动机是个比较苦恼的问题,从他的作案手法上,以及从以犯罪动机为契机的分析结果来看,基本可以肯定,这是个变态杀人狂,他的目的就是要从践踏受害者的身体上获取快乐。” 

    “他是怎么把受害者骗到作案地点的?一般来说,这是个非常难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要一个刚刚上大学不到半年的内向单纯的女生回到自己的住地是非常困难的。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极有可能是借助了他有利的身份。比如,他可能是个私人诊所的医生,或者小书屋的老板。当然从这里还不能判断作案者的身份,但是他极有可能是个有身份的个体业主。 

    为什么说是个体业主呢?” 

    “从作案的工具上来说,他用到了刀和旅行包,还有高压锅,这些都是大家都知道。但是我要说明的是,他极有可能还有一个隐形的作案工具,那就是带有直接与排水系统相连的洗涤槽。只有在这样一种地方,他才能把血迹处理得不留痕迹,考虑到他在处理尸体时的从容态度,他肯定是在他的住处实施碎尸的或者是他工作的地方。那么这里是他的第一作案现场还是第二作案现场?因为案件的特殊性,我觉得深夜扛个死人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是非常不明智的(对于这样一个高智商,高度冷静的人来说,他应该明白这点),并且他碎尸的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可以推断,他的第一作案现场应该离他的第二作案现场(碎尸现场)很近。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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