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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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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集 第三章 要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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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而行,却可以在松软的雪地、柔软的泥泞之类的地方行走。

    一连串很浅的脚印留在雪地上,这些脚印相隔有二十多米,比大骑士奋力一跳的距离更远,脚印一路向西。

    只是片刻的工夫,贝尔格就被远远地甩在脑後。

    突然,头顶上传来一阵鹰鸣,尼斯的心顿时一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北地的人擅长驾驭鹰隼,用它们捜索目标。当初从死亡谷里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是被一头驯养的老鹰发现的。

    让尼斯更加郁闷的是,他的速度比刚才慢了许多。

    “踏风行”显然不太好用,只能勉强维持他在雪地上飞掠,却没办法保持速度。

    尼斯朝着四周看了看。几百米外就有一处非常陡峭的山岭。北地别的不多,这种直上直下的山有得是。

    片刻的工夫,他就登上这处山岭的山脊。山脊上没有积雪,因为这里的风大,雪全都被呼啸的狂风吹走了,裸露的岩石让他很容易借力。

    尼斯不再用“踏风行”,换成脚板在地面上平搓,双腿摆动的幅度很小,频率却很快。这是“驭风疾走”,风类秘法中最适合长距离奔行的一种。

    他一边寻找着合适的悬崖,一边朝着四周张望。果然在雪地里,有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朝着这边狂奔,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这三个人想必就是西格尔王子雇佣的猎杀者。尼斯飞身跳出悬崖,再一次从百米高的地方跳落,近乎于垂直的坠落让他又拥有了可怕的速度。

    可惜事实证明“驭风疾走”不如“踏风行”,速度的衰减比刚才更厉害。

    他只好再找一座山岭……

    不知道试了多少种步法,尼斯的脸渐渐沉了下来。风类秘法里居然没有一种合适的。

    当他又一次从悬崖上跳下去,他的脚步一变,原本如同风一般飘逸的步伐变得充满爆发力。

    这种步法叫“电闪”,和带“风”字的步法不同,带“电”字的步法追求爆发力和速度,却很难持久。

    连踩了六、七步,尼斯就感觉和刚才完全不同。

    刚才每一步踩下去全都有些虚浮,好像使不上力气,自然就难以维持原来的速度,但是这一次他觉得脚下很有劲,速度也没往下掉。

    他以前也用过“电闪”,这种秘法用在逃跑的时候非常有用,当初在阿萨克斯遭遇那些杀手的时候,他好几次就是靠这种秘法逃出四个杀手的联手夹击。

    “电闪”的缺点是消耗巨大,而且巨大的负荷让腿和脚都难以承受,时间短还好说,时间一长,脚踝首先受不了,然後是脚底。

    这一次却不觉得难以承受,脚底反弹回来的力量就和平时奔跑差不多。

    可惜消耗一点没有减少,差不多是“踏风行”的四倍。

    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跑十二个小时绝对没有问题,换成“电闪”,三个小时就得休息了。

    当然他也可以花六个小时冥想,然後再跑三个小时。如果此刻他是在逃命的话,肯定会这么做,但去伊比利斯过节就没必要这么拚命了。

    找到了合适的步法,能够始终保持这样的速度,他也就不在乎那三个猎杀者。

    冬天绝对是适合跑路的季节,特别是大雪覆盖地面之後,到处都一片平坦,没有绊脚的石头,没有讨厌的凹坑,也没有从路边伸延出来的灌木。

    十几分钟後,那头鹰再也看不到了,猎杀者更是被甩得没有影子。

    尼斯并没放慢速度,在离开哥伦安特前,他并不感觉安全。

    一口气狂奔三个小时,太阳也才刚刚升到头顶,他终于放慢脚步。体内的魔力已经不多了,他必须留一些魔力以备不测。

    用预言术确定自己的位置,在地图上査了一下。

    这里距离贝尔格将近七百公里,是一片远离人烟的荒原。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十二个小时可以跑的路程应该比现在多三百公里左右。

    他觉得还是这样更好一些。

    一棵棵红松矗立在雪地上,这是一大片红松林。

    一道银光在松林里转来转去,所到之处无数蔓藤从积雪底下冒出来,迅速缠绕住这些高大粗壮的红松。

    这些蔓藤不停地疯狂生长着,它们不但沿着红松的枝干往上攀爬,还伸出细长的分枝互相连接在一起。

    片刻间,整片红松林就像挂了一张巨大的绿色蜘蛛网。

    在红松林的中央,无数蔓藤交织在一起,密密麻麻地缠绕着,把中间裹得像一个巨大的茧。

    诡异的是,所有的蔓藤都没有叶子,只有枝条,而且又细又长,还长满细密的尖刺。

    这玩意叫“铁线荆棘”,以往小东西总是用它阴别人,一旦被这玩意缠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正常催生出来的“铁线荆棘”没有这么细长,也不可能一片叶子都没有。

    这是“造物术”的威力,不过现在应该被称为“生命造物术”。

    “生命造物术”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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