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队伍沿着大道而行,无数旗帜随风飘扬,在休息了五天之后,集结在一起的军队终于开赴战场。
路克这群人同样在队伍的中间行进,那些爬犁已经不在了,二十四个士兵步行前进。
这并不是路克他们的命令,那些士兵受不了其他人的冷嘲热讽,他们也是要面子的。当兵比农夫危险的多,但是地位也要高的多,所以他们现在最受不了的就是别人的冷眼和嘲讽。
他们身上的铁甲衣比起之前,更加鼓鼓囊囊,不止是胸前,现在连背后,两肋,双腿外侧也都是一块块鼓突,这让他们看上去有些臃肿。
不只是路克的队伍如此,连和他们并肩而行的菲利普王子的军队也装备这种新式的护甲,王子殿下这次带来五百多人,算是一只不小的队伍。
和其他队伍比起来,这支队伍的旗帜很凌乱,王子殿下旗帜上的图案是一头鹰,他身边的扈从也都有各自的旗帜,中间还夹杂着路克他们的旗帜。
路克他们组建的队伍名称是“玫瑰十字团”旗帜的图案是缠绕在十字架上的玫瑰花。
这一路行来,全都是山路。
哈斯堡和上巴里亚都是多山地形,不同的是哈斯堡的山全都显得陡峭了一些,而上巴里亚的山势则相对低缓,可以开辟成农田和草场,又有大片的谷地。
以往那些山谷大多被河水浸泡,成为无法住人的沼泽,但是现在,随着路易公爵以及他父、兄两代人的垦荒,沼泽变成肥沃的农田。
上巴里亚绝对是一块令人垂涎的土地。
这只浩浩荡荡的军队已经行进两天,眼看着快到晌午,前面的人突然停了下来。
路克他们也停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等待命令。
“去前面看看怎么样?”
王子殿下发出了邀请。
“遵命。”
路克这一次非常简洁的回答道,毕竟现在是在军队里。
把帕尔姆留了下来,让他暂时指挥队伍,路克带着其他人跟随在王子殿下的身后,而王子只带了两个扈从。
行军的队伍拉的很长,王子所在的位置在队伍的中间偏后,离前面还有一段距离,好在他们不需要跑到最前面去,一公里外有一座山岗,从那里就可以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座山岗上已经站着很多人,王子一到,最中间的位置立刻让了出来,不过路克他们得不到这样的待遇,他们只能在四周呆着。
远远望去,只见大队人马沿着盘旋扭曲的山道,如同一条长蛇一般,蛇头深入一片很开阔的山谷之中,而对面也一样有一条长蛇爬了进来。
“只看外表的话,路易公爵的人马还算可以。”
“那支军队有半个世纪没有打过仗,哪像我们,战争一直没有停过。”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打波希米亚,他们也有参战。”
“那只是参战,仅仅来了千把人。”
看着对面的阵势,四周的人说什么话的都有。
突然,一队人马拉着大车,大车上装着木头,往这边而来,为首的骑士高声喊着:“散开、散开,我们要在这里建造要塞。”
那个骑士从服饰上看来,只是一个普通军官,站在山岗上的人,有一大半的职位都比他高,但是听到这声呼喝,还是散了开来。
这就是军队,指挥官的命令高于一切。
同样的一幕也在其他地方发生,那片山谷四周的山岗,全都出现负责土木工程的队伍。
稍微远一些的地方有一片树林,士兵们拎着斧头在那里砍伐树木,砍下来的大树连树皮都不剥掉,只是稍微修整一下,砍掉枝叶,就直接拖了过来。
一根根木头打进土里,围成一个木墙,木墙的后面是一排架子,士兵们可以站在木架上攻击来犯的敌人,这种临时要塞的中间是一座高耸的木堡,里面可以驻扎二、三十个士兵,这种木堡同时也有瞭望哨的作用。
不只是这边,那边也是一样,远处的山岗上同样造起一座座临时要塞。
“这会不会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尼斯问旁边那几个人。
“应该不会吧?”
路克并不是很肯定。
这种抢地盘的战争因为两边都很近,有时候会变成零零碎碎的战争,连续不断的打上几十年都有可能,不过更常见的是一下子就打完了,因为两边都不想拖的太久。
第二种可能也很容易理解。
两边离的太近,没有足够的缓冲地带,很容易因为一个闪失,被对方抓住机会致命一击。所以,其中一方感觉不妙就立刻认输,另外一边也不会穷追猛打,惟恐对方狗急跳墙。
菲利普王子突然插话道:“不会太久,时间一旦拖长,教会肯定会插手调解,现在东部的局势可不太秒。”
听到这话,几个人稍微一想,很快就认可了。
虽然教会的意见不统一,但在对抗撒拉森人这件事上,大家的观点还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