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秦易道:“算了啦,莉丝,这种事不是短时间内能结束的,你先穿好衣服,咱们出去露个脸,再找机会做吧!”
“嗯!”
克莉斯汀乖巧的点了点头,将耳朵上的耳环取下来还给秦易。
她是猫人族女孩,用手段掩饰自己的时候,再戴上这种魔法饰物,很容易露馅。帕米拉美女总管为克莉斯汀今天准备的,是一件缀满了各种小珍珠与碎钻的白色百措公主裙,奢华尊贵,无比大气。
哪怕是亲眼看着克莉斯汀穿上,秦易也禁不住大开眼界,赞不绝口:“莉丝,真是没想到,你穿着这件公主裙会这么漂亮,根本就是尊贵的一国公主嘛!”
原本只是穿着这件镶满了亮晶晶吊饰的公主裙的话,克莉斯汀整个人看起来还略显单调,可在“山度士的神恩吊坠”映衬下,尊贵与肃穆这么一交织,原本克莉斯汀小小孤女的气场,顿时就被补足到完美状态。
克莉斯汀整个人看起来,岂止是像一国公主,说她是某某王国的公主,绝对能够唬住一大票人!
“少爷,您也该换衣服了!”
克莉斯汀被秦易夸奖,圆圆的眼睛都笑成了迷人的弯月亮,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她还不忘记提醒秦易,不让他试图蒙混过关。
秦易挠了挠头,有些烦恼:“啊!该死!居然被你发现了!”
对于穿衣服什么的,秦易实在是没什么概念。从上一世开始,他就不大喜欢穿太过繁琐的衣服,一向以简洁为美。
上一世还在地球的时候,他每天的打扮就是衬衫与牛仔裤,再加上一双白色运动鞋,就是他一年四季的装备,反正他住的地方就算是冬天,也不怎么寒冷。
转世到天赐大陆,穿戴更加的简单,一件灰色仆役袍,冬暖夏凉,一年四季都可以不用更换。脚上随便配上一双皮靴,就算是再挑剔的人,也没办法指责他什么。
一句“荣誉即生命”,就能将人的嘴堵住。
可今天,为克莉斯汀举办的大型生日舞会,他是主人,若是再穿着一件仆役袍出面,未免就显得有些怠慢客人的嫌疑。
除非,他是穿着黄色的亡灵巫师袍,又或者是更高等级的蓝色术士袍,那样的话,客人不但不会觉得被怠慢,反倒会觉得有些受宠若惊。
职业等级低,便是如此的不便。
秦易只好对克莉斯汀道:“那好吧,莉丝,你先出去,我来换衣服!”
美女管家帕米拉做事很仔细,不单单是为克莉斯汀准备好了今天用的裙装,也同样为秦易准备了一套异常华丽的绅士装扮。
来自东方的银色丝绸制作的贴身衬衫,乃是最为流行、最为绅士的贵族款式。
搭配着白色紧身马裤,棕色马靴,白色马甲,整个人帅气无比。
而在最外面,还有一件深蓝与棕色搭配的极为融洽的外套,无论是敞开,还是扣紧,都是一派潇洒。
特意挑选这样一款高级定制服装给秦易,美女管家可谓是煞费苦心。
无论是克莉斯汀的公主裙,还是秦易的这套绅士装,都是透过凯瑟琳的运输管道购买的奢侈品,在学院城绝对是不会撞衫的。
克莉斯汀抿嘴轻笑了一声,道:“我的大少爷,您哪里会自己穿衣服啊?还是我来帮你吧!”
秦易啼笑皆非的瞪了克莉斯汀一眼,道:“我怎么就不会自己穿衣服了呢?你以为我是什么都不会的大少爷是不是?”
克莉斯汀嘻嘻一笑,并不作答,可她的眼角眉梢透露出的,却全都是这个意思。
秦易不由得暗自感叹,想想还在地球的时候,出身草根的他,哪里是什么大少爷啊?为了能泡上一个稍微有姿色的妞,省吃俭用了好久,才勉强凑够能买上一大束玫瑰的钱;而在这里,便宜暴发户老爹留给了他一座蓝金矿脉!别说是买玫瑰,便是买下整座美因茨玫瑰王国,都绰绰有余。
以前总是自己一个人生活的秦易,洗衣做饭样样都能干,可来到这个世界才多久?居然连贴身小棉袄克莉斯汀都认为,他连穿衣服都不会!
腐败的生活,真是容易令人难堪呢,不过,却又是那么的令人着迷!
“去!去!去!今天少爷就自己穿衣服让你看看。”
赶鸭子似的把克莉斯汀赶走,门外早就守候着的女仆们,看到克莉斯汀走出来,个个眼中都闪烁着惊艳的神采,对她羡慕不已,扭头再去看秦易,眼中闪烁的,便是满满的渴望。
只要能够被秦易看上,立刻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从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女仆,变成秦易少爷宠爱的珍宝。
秦易被一群女仆如恶狼一般的眼神一扫,心头也是有些发寒,赶紧把门关上。
转过身再要穿衣服,却感觉房间里多了一个人,秦易定睛一看,赫然是茱莉亚男爵夫人!
“你怎么进来的?”
一身紫色鱼尾晚礼服的茱莉亚男爵夫人,斜靠在梳妆台上,面容上满是慵懒娇艳的表情,水汪汪的大眼睛满溢的都是春意。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