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之法,实可遵行。”太宗然之,始议封建。寻坐与侍中陈叔达于上前忿诤,
声色甚厉,以不敬免。岁余,授晋州都督。明年,征授左光禄大夫,兼领御史大
夫。与宰臣参议朝政,瑀多辞辩,每有评议,玄龄等不能抗。然心知其是,不用
其言,瑀弥怏怏。玄龄、魏徵、温彦博尝有微过,瑀劾之,而罪竟不问,因此自
失。由是罢御史大夫,以为太子少傅,不复预闻朝政。六年,授特进,行太常卿。
八年,为河南道巡省大使,人有坐当推劾苦未得其情者,遂置格置绳,以至于死,
太宗特免责之。九年,拜特进,复令参预政事。太宗尝从容谓房玄龄曰:“萧瑀
大业之日,进谏隋主,出为河池郡守。应遭割心之祸,翻见太平之日,北叟失马,
事亦难常。”瑀顿首拜谢。太宗又曰:“武德六年以后,太上皇有废立之心而不
之定也,我当此日,不为兄弟所容,实有功高不赏之惧。此人不可以厚利诱之,
不可以刑戮惧之,真社稷臣也。”因赐瑀诗曰:“疾风知劲草,版荡识诚臣。”
又谓瑀曰:“卿之守道耿介,古人无以过也。然而善恶太明,亦有时而失。”瑀
再拜谢曰:“臣特蒙诫训,又许臣以忠谅,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魏徵进而
言曰:“臣有逆众以执法,明主恕之以忠;臣有孤特以执节,明主恕之以劲。昔
闻其言,今睹其实,萧瑀不遇明圣,必及于难!”太宗悦其言。
十七年,与长孙无忌等二十四人并图形于凌烟阁。是岁,立晋王为皇太子,
拜瑀太子太保,仍知政事。太宗之伐辽东也,以洛邑冲要,襟带关、河,以瑀为
洛阳宫守。车驾自辽还,请解太保,仍同中书门下。太宗以瑀好佛道,尝赉绣佛
像一躯,并绣瑀形状于佛像侧,以为供养之容。又赐王褒所书《大品般若经》一
部,并赐袈裟,以充讲诵之服焉。瑀尝称:“玄龄以下同中书门下内臣,悉皆朋
党比周,无至心奉上。”累独奏云:“此等相与执权,有同胶漆,陛下不细谙知,
但未反耳。”太宗谓瑀曰:“为人君者,驱驾英材,推心待士,公言不亦甚乎,
何至如此!”太宗数日谓瑀曰:“知臣莫若君,夫人不可求备,自当舍其短而用
其长。朕虽才谢聪明,不应顿迷臧否。”因数为瑀信誓。瑀既不自得,而太宗积
久衔之,终以瑀忠贞居多而未废也。会瑀请出家,太宗谓曰:“甚知公素爱桑门,
今者不能违意。”瑀旋踵奏曰:“臣顷思量,不能出家。”太宗以对群臣吐言,
而取舍相违,心不能平。瑀寻称足疾,时诣朝堂,又不入见,太宗谓侍臣曰:
“瑀岂不得其所乎,而自慊如此?”遂手诏曰:
朕闻物之顺也,虽异质而成功;事之违也,亦同形而罕用。是以舟浮楫举,
可济千里之川;辕引轮停,不越一毫之地。故知动静相循易为务,曲直相反难为
功,况乎上下之宜、君臣之际者矣。朕以无明于元首,期托德于股肱,思欲去伪
归真,除浇反朴。至于佛教,非意所遵,虽有国之常经,固弊俗之虚术。何则?
求其道者,未验福于将来;修其教者,翻受辜于既往。至若梁武穷心于释氏,简
文锐意于法门,倾帑藏以给僧祗,殚人力以供塔庙。及乎三淮沸浪,五岭腾烟,
假余息于熊蹯,引残魂于雀谷。子孙覆亡而不暇,社稷俄顷而为墟,报施之征,
何其缪也!而太子太保、宋国公瑀践覆车之余轨,袭亡国之遗风。弃公就私,未
明隐显之际;身俗口道,莫辩邪正之心。修累叶之殃源,祈一躬之福本,上以违
忤君主,下则扇习浮华。往前朕谓张亮云:“卿既事佛,何不出家?”瑀乃端然
自应,请先入道,朕即许之,寻复不用。一回一惑,在于瞬息之间;自可自否,
变于帷扆之所。乖栋梁之大体,岂具瞻之量乎?朕犹隐忍至今,瑀尚全无悛改。
宜即去兹朝阙,出牧小藩,可商州刺史,仍除其封。
二十一年,征授金紫光禄大夫,复封宋国公。从幸玉华宫,遘疾薨于宫所,
年七十四。太宗闻而辍膳,高宗为之举哀,遣使吊祭。太常谥曰“肃”。太宗曰:
“易名之典,必考其行。瑀性多猜贰,此谥失于不直,更宜摭实。”改谥曰贞褊
公。册赠司空、荆州都督,赐东园秘器,陪葬昭陵。临终遗书曰:“生而必死,
理之常分。气绝后可著单服一通,以充小敛。棺内施单席而已,冀其速朽,不得
别加一物。无假卜日,惟在速办。自古贤哲,非无等例,尔宜勉之。”诸子遵其
遗志,敛葬俭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