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素兰陈规许古
完颜素兰,一名翼,字伯扬,至宁元年策论进士也。贞祐初,累迁应奉翰林
文字,权监察御史。二年,宣宗迁汴,留皇太子于燕都,既而召之,素兰以为不
可,平章高琪曰:“主上居此,太子宜从。且汝能保都城必完否?”素兰曰:
“完固不敢必,但太子在彼则声势俱重,边隘有守则都城可无虞。昔唐明皇幸蜀,
太子实在灵武,盖将以系天下之心也。”不从,竟召太子从。
七月,车驾至汴,素兰上书言事,略曰:“昔东海在位,信用谗谄,疏斥忠
直,以致小人日进,君子日退,纪纲紊乱,法度益隳。风折城门之关,火焚市里
之舍,盖上天垂象以儆惧之也。言者劝其亲君子、远小人、恐惧修省,以答天变,
东海不从,遂至亡灭。夫善救乱者必迹其乱之所由生,善革弊者必究其弊之所自
起,诚能大明黜陟以革东海之政,则治安之效可指日而待也。陛下龙兴,不思出
此,辄议南迁,诏下之日,士民相率上章请留,启行之日,风雨不时、桥梁数坏,
人心天意亦可见矣。此事既往,岂容复追,但自今尤宜戒慎,覆车之辙不可引辕
而复蹈也。”
又曰:“国家不可一日无兵,兵不可一日无食。陛下为社稷之计,宫中用度
皆从贬损,而有司复多置军官,不恤妄费,甚无谓也。或谓军官之众所以张大威
声,臣窃以为不然。不加精选而徒务其多,缓急临敌其可用乎?且中都惟其粮乏,
故使车驾至此。稍获安地,遂忘其危而不之备,万一再如前日,未知有司复请陛
下何之也。”
三年正月,素兰自中都计议军事回,上书求见,乞屏左右。上遣人谕之曰:
“屏人奏事,朕固常尔。近以游茂因缘生疑间之语,故凡有所引见,必令一近臣
立侍,汝有封章,亦无患不密也。”寻召至近侍局,给纸劄令书所欲言,书未及
半,上出御便殿见之,悉去左右,惟近侍局直长赵和和在焉。素兰奏曰:“臣闻
兴衰治乱有国之常,在所用之人如何耳。用得其人,虽衰乱尚可扶持,一或非才,
则治安亦乱矣。向者飐军之变,中都帅府自足剿灭,朝廷乃令移剌刺塔不也等招
诱之,使帅府不敢尽其力,既不能招,愈不可制矣。至于伯德文哥之叛,帅府方
议削其权,而朝廷传旨俾领义军,文哥由是益肆,改除之令辄拒不受,不臣之状
亦显矣。帅府方且收捕,而朝廷复赦之,且不令隶帅府。国家付方面于重臣,乃
不信任,顾养叛贼之奸,不知谁为陛下画此计者。臣自外风闻,皆平章高琪之意,
惟陛下裁察。”上曰:“汝言皆是。文哥之事,朕所未悉,诚如所言,朕肯赦之
乎?且汝何以知此事出于高琪?”素兰曰:“臣见文哥牒永清副提控刘温云:
‘所差人张希韩至自南京,道副枢平章处分,已奏令文哥隶大名行省,勿复遵中
都帅府约束’。温即具言于帅府。然则,罪人与高琪计结明矣。”上颔之。素兰
续奏曰:“高琪本无勋劳,亦无公望,向以畏死故擅诛胡沙虎,盖出无聊耳。一
旦得志,妒贤能,树奸党,窃弄国权,自作威福。去岁,都下书生樊知一者诣高
琪言:‘飐军不可信,恐终作乱。’遂以刀杖决杀之,自是无复敢言军国利害者。
宸聪之不通,下情之不达,皆此人罪也。及飐军为变,以党人塔不也为武宁军节
度使往招之,已而无成,则复以为武卫军使。塔不也何人,且有何功,而重用如
此。以臣观之,此贼变乱纪纲,戕害忠良,实有不欲国家平治之意。昔东海时,
胡沙虎跋扈无上,天下知之,而不敢言,独台官乌古论德升、张行信弹劾其恶,
东海不察,卒被其祸。今高琪之奸,过于胡沙虎远矣。台谏职当言责,迫于凶威,
噤不敢忤。然内外臣庶见其恣横,莫不扼腕切齿,欲一剚刃,陛下何惜而不去
之耶。臣非不知言出而患至,顾臣父子迭仕圣朝,久食厚禄,不敢偷安。惟陛下
断然行之,社稷之福也。”上曰:“此乃大事,汝敢及之,甚善。”素兰复奏:
“丞相福兴,国之勋旧,乞召还京,以镇雅俗,付左丞彖多以留后事,足也。”
上曰:“如卿所言,二人得无相恶耶?”素兰曰:“福兴、彖多同心同德,无不
协者。”上曰:“都下事殷,恐丞相不可辍。”素兰曰:“臣闻朝廷正则天下正,
不若令福兴还,以正根本。”上曰:“朕徐思之。”素兰出,上复戒曰:“今日
与朕对者止汝二人,慎无泄也。”厥后,上以素兰屡进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