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从。是岁,薨。诏赙赠从优厚。
镒明敏方正,学问该贯,一时名士,皆出其门,多至卿相。尝叹文士委顿,
虽巧拙不同,要以仁义道德为本,乃著《学之急》、《道之要》二篇。太学诸生
刻之于石。有《弘道集》六卷。
贾铉,字鼎臣,博州博平人。性纯厚,好学问。中大定十三年进士,调滕州
军事判官、单州司候,补尚书省令史。章宗为右丞相,深器重之,除陕西东路转
运副使。入为刑部主事,迁监察御史。迁侍御史,改右司谏。上疏论边戍利害,
上嘉纳之,迁左谏议大夫兼工部侍郎,与党怀英同刊修《辽史》。
铉上书曰:“亲民之官,任情立威,所用决杖,分径长短不如法式,甚者以
铁刃置于杖端,因而致死。间者阴阳愆戾,和气不通,未必不由此也。愿下州郡
申明旧章,检量封记,按察官其检察不如法者,具以名闻。内庭敕断,亦依已定
程式。”制可。复上书论山东采茶事,其大概以为“茶树随山皆有,一切护逻,
已夺民利,因而以拣茶树执诬小民,吓取货赂,宜严禁止。仍令按察司约束。”
上从之。承安四年,迁礼部尚书,谏议如故。是时有诏,凡奉敕商量照勘公事皆
期日闻奏。铉言:“若如此,恐官吏迫于限期,姑务苟简,反害事体。况簿书自
有常程,御史台治其稽缓,如事有应密,三月未绝者,令具次第以闻。下尚书省
议。如省部可即定夺者,须三月拟奏,如取会案牍卒难补勘者,先具次第奏知,
更限一月结绝,违者准稽缓制书罪之。”
上议置相,欲用铉,宰臣荐孙即康。张万公曰:“即康及第在铉前。”上曰:
“用相安问榜次?朕意以为贾铉才可用也。”然竟用即康焉。
泰和二年,兴陵崇妃薨,上欲成服苑中,行登门送丧之礼,以问铉,铉对曰:
“故宋尝行此礼,古无是也。”遂已。改刑部尚书。泰和三年,拜参知政事。亳
州医者孙士明辄用黄纸大书“敕赐神针先生”等十二字,及于纸尾年月间摹作宝
样朱篆青龙二字,以诳惑市人。有司捕治款伏。值赦,大理寺议宜准伪造御宝,
虽遇赦不应原。已奏可矣。铉奏:“天子有八宝,其文各异,若伪造,不限用泥
及黄蜡。今用笔描成青龙二字,既非八宝文,论以伪造御宝,非本法意。”上悟,
遂以赦原。明日,上谓大臣曰:“已行之事,贾铉犹执奏,甚可嘉也,群臣亦当
如此矣。”
泰和六年,御试,铉为监试官。上曰:“丞相宗浩尝言试题颇易,由是进士
例不读书。朕今以《日合天统》为赋题。”铉曰:“题则佳矣,恐非所以牢笼天
下士也。”上曰:“帝王以难题窘举人,固不可,欲使自今积致学业而已。”遂
用之。久之,铉与审官院掌书大中漏言除授事。上谓铉曰:“卿罪自知之矣。然
卿久参机务,补益弘多,不深罪也。”乃出为安武军节度使,改知济南府。致仕。
贞祐元年薨。
孙铎,字振之,其先滕州人,徙恩州历亭县。铎性敏好学,辽阳王遵古一见
器之,期以公辅。登大定十三年进士第,调海州军事判官、卫县丞,补尚书省令
史。章宗为右丞相,语人曰:“治官事如孙铎,必无错失。”初即位,问铎安在,
有司奏为右都管,使宋。及还,除同知登闻检院事。铎言:“凡上诉者皆因尚书
省断不得直,若上诉者复送省,则必不行矣,乞自宸衷断之。”上以为然。诏登
闻检院,凡上诉者,每朝日奏十事。诏刊定旧律,铎先奏《名例》一篇。
承安元年,迁左谏议大夫,改河东南路转运使,召为中都路都转运使。初置
讲议钱谷官十人,铎为选首。承安四年,迁户部尚书。铎因转对奏曰:“比年号
令,或已行而中辍,或既改而复行,更张太烦,百姓不信。乞自今凡将下令,再
三讲究,如有益于治则必行,无恤小民之言。”国子司业纥石烈善才亦言:“颁
行法令,丝纶既出,尤当固守。”上然之。泰和二年闰十二月,上召铎、户部侍
郎张复亨议交钞。复亨曰:“三合同钞可行。”铎请废不用,诘难久之,复亨议
诎。上顾谓侍臣曰:“孙铎刚正人也,虽古魏徵何加焉!”
三年,御史中丞孙即康、刑部尚书贾铉皆除参知政事,铎再任户部尚书。铎
心少之,对贺客诵古人诗曰:“唯有庭前老柏树,春风来似不曾来。”御史大夫
卞劾铎怨望,降同知河南府事。改彰化军节度使,复为中都转运使。泰和七年,
拜参知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