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上曰:“刑部
议,是也。”因召诸尚书谕之曰:“自朕即位以来,以政事与宰相争是非者,德
基一人而已。自今部上省三议不合,即具以闻。”为宋主生日使。及还,宋人礼
物外附进腊茶三千胯,不亲封署。德基曰:“侄献叔,而不署,是无名之物也。”
却之。
十一年,改户部尚书。德基上疏,乞免军须房税等钱,减农税及盐酒等课,
未报。随朝官俸粟折钱,增高市价与之,多出官钱几四十万贯。上使人谕之曰:
“卿为尚书,取悦宰执近臣,滥出官钱。卿之官爵,一出于朕,奈何如此。”于
是决杖八十,户部郎中王佐、员外郎卢彦冲、同知中都转运使刘兟、副使石抹长
寿、支度判官韩镇、左警巡使李克勤、右警巡使李宝、判官强锐昌、姚宗奭、尼
庞古达吉不,皆决杖有差。诏自大定十一年十一月郊祀赦后,尚书省、御史台、
户部、转运司、警巡院多支俸粟折钱,皆追还之。德基降兰州刺史,王佐降大兴
府推官,卢彦冲河北西路户籍判官,刘兟东京警巡使,石抹长寿东京留守推官,
韩镇河东南路户籍判官,李克勤通远县令,李宝清水县令,强锐昌、姚宗奭、尼
庞古达吉不皆除司候。大定十二年,德基卒,年五十四。子锡。
马讽,字良弼,大兴漷阴人。国初以燕与宋,讽游学汴梁,登宣和六年进
士第。宗翰克汴京,讽归朝,复登进士第,调蔚州广灵丞,迁雄州归信令。境有
河曰八尺口,每秋潦涨溢害民田,讽视地高下,疏决之,其患遂息。召为尚书省
令史,除献州刺史。天德初,改宁州,民有告谋不轨者,株连数十百人,讽察其
无状,乃究问告者,告者具伏其诬,众欢呼感泣。再迁南京副留守,入为大理少
卿。是时,高桢为御史大夫,素贵重,绳治无所避,权贵惮其威严,乃以讽及张
忠辅为中丞,欲有以中伤之者。讽、忠辅皆文吏巧法,不能与桢丝发相假借,桢
畏其害己,因诉于海陵,海陵以桢太祖旧臣,每慰安之。讽改大理卿,岁余出为
顺天军节度使。大定二年,复为大理卿,迁刑部尚书,改忠顺军节度使,致仕。
卒。
完颜兀不喝,会宁府海姑寨人。年十三,选充女直字学生。补上京女直吏,
再习小字兼通契丹文字。充尚书省令史。天德初,除吏部主事,鞫问押懒路诈袭
谋克事,人称其能,擢右拾遗。海陵谓之曰:“始闻汝名,试以吏部主事。今计
其实,优于所闻远矣。”累迁右司郎中。从海陵伐宋,至淮南,闻世宗即位于辽
阳,兀不喝入白其事,海陵沉思良久,曰:“卿等始闻之邪?我已知之,遣人往
矣。此大事勿泄于外。”大定二年,秩满当代,世宗嘉其善敷奏,特诏再任,谓
宰臣曰:“兀不喝为人公忠,后来有如斯人者,卿等宜荐举之。”其见知如此。
窝斡已平,诏罢契丹猛安谋克,其元管户口,及从窝斡作乱来降者,皆隶女
直猛安谋克,遣兀不喝于猛安谋克人户少处分置。未经罢去猛安谋克合承袭者,
仍许承袭,赈赡其贫乏者,仍括买契丹马匹,官员年老之马不在括限。顷之,世
宗以诸契丹未尝为乱者与来降者一概隶女直猛安中,非是,未尝从乱可且仍旧。
平章政事完颜元宜奏,已迁契丹所弃地,可迁女直人与不从乱契丹杂处。上以问
右丞苏保衡、参政石琚,皆不能对。上责之曰:“卿等每事先熟议然后奏,有问
即对,岂容不知此。”保衡、琚顿首谢,上曰:“分隶契丹,以本猛安租税给赡
之,所弃地与附近女直人及余户,愿居者听,其猛安谋克官,选契丹官员不预乱
者充之。”改同知大兴尹,迁横海军节度使。初到官,谳囚能得其情,人以为不
冤。五年,卒官。
刘徽柔,字君美,大兴安次人。天眷二年,擢进士第。初为真定栾城主簿,
转开远军节度掌书记,迁洪洞令。徽柔明敏善听断。县人杨远者,投牒于县,以
为夜雨屋坏,压其侄死,号诉哀切。徽柔熟视而笑曰:“汝利侄财而杀之,乃诬
雨耶?”叱付狱,其人立伏曰:“公神明也,不敢延死。”遂置于法。秩满,县
人遮恋不得去者弥日,为立生祠,刻石颂德。正隆二年,入为大理评事,迁司直。
大定二年,同知河东南路转运使事,以廉第一,改知平定军,入为大理少卿。七
年,知磁州,改同知南京留守事。十年,迁中都路转运使,卒官。
贾少冲,字若虚,通州人。勤学,日诵数百千言。家贫甚,尝道中获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