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交象以下,为少象;以上,覆减交中,余为老象。
置所入老少象度于上,列交象度于下,相减相乘,倍而退位为分,满百为度,用
减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余又与交中度相减相乘,八因之,以百一十除为分,分满
百为度,即得月去黄道度。
求朔望加时入交常日及定日
朔望入交泛日,以入气朓棵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入交常日。
又置入转朓棵定数,进一位,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减朒加入交常日,
为入交定日及余秒。
求人交阴阳历前后分
视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为阳历;以上,去之,为阴历。如一日上下,(
以日法通日为分。)为交后分。十三日上下,覆减交中,为交前分。
求日月蚀其定余
置朔、望入气入转朓棵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
定朔、望加时入转算外转定分除之,所得,以朓减朒加经朔、望小余,为泛余。
日蚀:视泛余如半法以下,为中前分;半法以上,去半法,为中后分。置中
前后分,与半法相减相乘,倍之,万约为分,曰时差。中前,以时差减泛余为定
余,覆减半法,余为午前分。中后,以时差加泛为定余,减去半法,为午后分。
月食:视泛余在日入后、夜半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减去半法,为酉
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减日法,余为酉后分,又视泛余在夜半后、日出前者,
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为卯前分,四分之一以上,覆减半法,余为卯后分。其卯
酉前后分,自相乘。四因,退位,万约为分,以加泛余,为定余。各置定余,以
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月所蚀之辰刻。
求日月食甚日行积度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余,与经朔、望大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望入气
日小余,(经朔、望日少加多减。)即为食甚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食甚中积。
又置食甚入气小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乘之,日法而一,以损益
其日盈缩积;盈加缩减食甚中积,即为食甚日行积度及分。
求气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在象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
中限,为末限,皆有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减一千七百四
十四,余为气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恒数为定数。
(不及减,覆减之,为定数。应加者减之,减者加之。)春分后,阳历减,阴历
加;秋分后,阳历加,阴历减。(春分前、秋分后各二日二千一百分为定气,于
此加减之。)
求刻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与中限相减相乘,进二位,如四百
七十八而一,所得,为刻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之,所得为
定数。(若在恒数以上者,倍恒数,以所得数减之为定数,依其加减。)冬至后,
午前阳加阴减,午后阳减阴加。夏至后,午前阳减阴加,午后阳加阴减。
求日食去前后定分
气刻二差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为食差。依其加减去交前后分,为去
交前后定分。视其前后定分,如在阳历,即不食;如在阴历,即有食之。如交前
阴历不及减,反减之,(反减食差。)为交后阳历;交后阴历不及减,反减之,
为交前阳历;即不食,交前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后阴历;交后阳历,不及
减,反减之,为交前阴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视去交前后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为大分。二
千四百以上,覆减五千五百,(不足减者不食。)为既后分,以三百二十除为大
分。不尽,退除为秒,即得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分
视去交前后分,(不用气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减五
千一百,(不足减者不食。)余以三百四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为月
食之分秒也。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减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为既内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置日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转算
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减定余,为初亏分。加定余,为复圆分。各以
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分
置月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