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去
留为宜。”从之。诏有司,请亲王到任各给钱二十万。辛卯,修起居注完颜乌者、
同知登闻检院孙铎皆上书谏罢围猎,上纳其言。拾遗马升上《俭德箴》。乙未,
初置提刑司,分按九路,并兼劝农采访事,屯田、镇防诸军皆属焉。丁酉,幸庆
寿寺。作泸沟石桥。己亥,朝于隆庆官。甲辰,罢送赦礼物钱,朝于隆庆官。乙
卯,高丽国王皓遣使来吊祭及会葬。敕有司移报宋、高丽、夏,天寿节于九月一
日来贺。丁巳,命提刑官除后于便殿听旨,每十月使副内一员入见议事,如止一
员则令判官入见,其判官所掌烦剧可升同随朝职任。秋七月辛酉,减民地税十之
一,河东南、北路十之二,下田十之三。甲子,朝于隆庆宫。乙丑,敕近侍官授
外任三品、四品、赐金带一,重币有差。丁卯,以太尉、尚书令东平郡王徒单克
宁为太傅,改封金源郡王。辛未,高丽遣使来贺即位。甲戌,奉皇太后幸寿安宫。
辛巳,诏京、府、节镇、防御州设学养士。初设经童科。御史大夫唐括贡罢。礼
部尚书移剌履为参知政事。以刑部尚书完颜守贞等为贺宋生日使。
八月戊子朔,奉皇太后幸寿安宫。辛卯,敕有司,京、府、州、镇设学校处,
其长贰幕职内各以进士官提控其事,仍具入衔。壬辰,初定品官子孙试补令史格,
及提刑部司所掌三十二条。左司谏敦安民上疏论三事:曰崇节俭,去嗜欲,广学
问。丁酉,如大房山。戊戌,谒奠诸陵。己亥,还都。庚子,朝于隆庆宫,是月
凡三朝。壬寅,制提刑司设女直、契丹、汉儿知法各一人。甲辰,参知政事刘玮
罢。丙辰,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天寿节。
九月戊午朔,天寿节,以世宗丧,不受朝。庚申,诏增守山陵为二十丁,给
地十顷。壬戌,诏罢告捕乱言人赏。甲子,制诸盗贼聚集至十人,或骑五人以上,
所属移捕盗官捕之,仍递言省部,三十人以上闻奏,违者杖百。是日,朝于隆庆
宫。是月凡四朝。丁卯,制强族大姓不得与所属官吏交往,违者有罪。戊辰,以
隆庆宫卫尉把思忠为夏国生日使。庚午,以尚辇局使崇德为横赐高丽使。丙子,
猎于近郊。戊寅,监察御史焦旭劾奏太傅克宁、右丞相襄不应请车驾田猎,上曰:
“此小事,不须治之。”乙酉,如大房山。冬十月丁亥朔,谒奠诸陵。己丑,还
都。庚寅,朝于隆庆宫,是月凡四朝。辛卯,上顾谓宰臣曰:“翰林阙人。”平
章政事汝霖对曰:“凤翔治中郝俣可。”汝霖谏止田猎,诏答曰:“卿能每事如
此,朕复何忧?然时异事殊,得中为当。”丙申,冬猎。己亥,次罗山。庚子,
次玉田。辛丑,沁州、丹州进嘉禾。丁未,次宝坻。庚戌,中侍石抹阿古误带刀
入禁门,罪应死,诏杖八十。癸丑,至自宝坻。
十一月己未,朝于隆庆宫。辛酉,以右宣徽院使裴满余庆等为贺宋正旦使。
癸亥,上谓宰臣曰:“今之用人,太拘资历。循资之法,起于唐代,如此何以得
人?”平章政事汝霖对曰:“不拘资格,所以待非常之材。”上曰:“崔祐甫为
相,未逾年荐八百人,岂皆非常之材欤?”甲子,谕尚书省曰:“太傅年高,每
趋朝而又赴省,恐不易。自今旬休外,四日一居休,庶得调摄。常事他相理问,
惟大事白之可也。”戊辰,谕尚书省,自今五品以上官各举所知,岁限所举之数,
如不举者坐以蔽贤之罪。仍依唐制,内五品以上官到任即举自代,并从提刑司采
访之。己巳,初制转递文字法。壬申,朝于隆庆宫。乙亥,命参知政事移剌履提
控刊修《辽史》。丁丑,以西上阁门使移剌邴为高丽生日使。御史台奏:“故事,
台官不得与人相见。盖为亲王、宰执、形势之家,恐有私徇。然无以访知民间利
病、官吏善恶。”诏自今许与四品以下官相见,三品以上如故。辛巳,诏有司,
今后诸处或有饥馑,令总管、节度使或提刑司先行赈贷或赈济,然后言上。
十二月丙戌朔,朝于隆庆宫,是月凡五朝。诏罢铸钱。丁亥,密州进白雉。
壬辰,谕有司,女直人及百姓不得用网捕野物,及不得放群雕枉害物命,亦恐女
直人废射也。戊戌,复置北京、辽东盐使司,仍罢西京、解盐巡捕使。以河东南、
北路提刑司言,赈宁化、保德、岚州饥,其流移复业,给复一年。是日,禁宫中
上直官及承应人毋得饮酒。乙巳,祭奠兴陵。壬子,谕台臣曰:“提刑司所举劾
多小过,行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