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月壬子,诏太子詹事曰:“东宫官属尤当选用正人,如行检不修及不称职
者,具以名闻。”辛酉,太白昼见。洛阳县贼聚众攻卢氏县,杀县令李庭才,亡
入于宋。
三月癸巳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乙卯,上谓宰臣曰:“会宁
乃国家兴王之地,自海陵迁都永安,女直人浸忘旧风。朕时尝见女直风俗,迄今
不忘。今之燕饮音乐,皆习汉风,盖以备礼也,非朕心所好。东宫不知女直风俗,
第以朕故,犹尚存之。恐异时一变此风,非长久之计。甚欲一至会宁,使子孙得
见旧俗,庶几习效之。”太子詹事刘仲诲请增东宫牧人及张设,上曰:“东宫诸
司局人自有常数,张设已具,尚何增益。太子生于富贵,易入于侈,惟当导以淳
俭。朕自即位以来,服御器物,往往仍旧,卿以此意谕之。”
四月己巳,定出继子所继财产不及本家者,以所继与本家财产通数均分制。
以有司言,特授洺州孝子刘政太子掌饮丞。乙亥,上御睿思殿,命歌者歌女直词。
顾谓皇太子及诸王曰:“朕思先朝所行之事,未尝堑忘,故时听此词,亦欲令汝
辈知之。汝辈自幼惟习汉人风俗,不知女直纯实之风,至于文字语言,或不通晓,
是忘本也。汝辈当体朕意,至于子孙,亦当遵朕教诫也。”辛巳,更定盗宗庙祭
物法。
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戊戌,禁女直人毋得译为汉姓。壬寅,真定尹孟浩
薨。甲辰,尚书省癸,邓州民范三殴杀人,当死,而亲老无侍。上曰:“在丑不
争谓之孝,孝然后能养。斯人以一朝之忿忘其身,而有事亲之心乎?可论如法,
其亲,官与养济。”六月,枢密使完颜思敬薨。
七月庚子,复以会宁府为上京。庚戌,罢岁课雉尾。
八月丁卯,以判大兴尹赵王永中为枢密使。诏赐诸猛安谋克廉能三等官赏。
己卯,御史大夫璋罢。丙戌,以左副都点检襄等为贺宋生日使。丁亥,秋猎。
九月辛卯朔,以宿直将军胡什赉为夏国生日使。辛亥,还都。大名府僧李智
究等谋反,伏诛。
十月乙丑,岁星昼见。丙子,以前南京留守唐括安礼为尚书右丞。
十一月,以大兴尹璋为贺宋正旦使,引进使大洞为高丽生日使。上谓宰臣曰:
“外路正五品职事多阙员,何也?”太尉李石对曰:“资考少有及者。”上曰:
“苟有贤能,当不次用之。”壬子,吏部尚书梁肃请禁奴婢服罗绮。上曰:“近
已禁其服明金。行之以渐可也。且教化之行,当自贵近始。朕宫中服御,常自节
约,旧服明金者,已减太半矣!近民间风俗,比正隆时闻稍淳俭,卿等当更务从
俭素,使民知所效也。”
十四年正月已丑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
二月壬戌,以大兴尹璋使宋有罪,杖百五十,除名,仍以所受礼物入官。丙
寅,以刑部尚书梁肃等为宋详问使。庚午,以太尉、尚书令李石为太保,致仕。
戊寅,诏免去年被水旱百姓租税。
三月戊子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甲午,上谓大臣曰:“海陵
纯尚吏事,当时宰执止以案牍为功。卿等当思经济之术,不可狃于故常也。”又
诏:“猛安谋克之民,今后不许杀生祈祭。若遇节辰及祭天日,许得饮会。自二
月一日至八月终,并禁绝饮燕,亦不许赴会他所,恐妨农功。虽闲月亦不许痛饮,
犯者抵罪。可遍谕之。”又命:“应卫士有不闲女直语者,并勒习学,仍自后不
得汉语。”辛丑,太白、岁星昼见。甲辰,上更名雍,诏中外。丙辰,太白、岁
星昼见,经天。
四月乙丑,上谕宰臣曰:“闻愚民祈福,多建佛寺,虽已条禁,尚多犯者,
宜申约束,无令徒费财用。”戊辰,有事于太庙,以皇太子摄行事。乙亥,以劝
农副使完颜蒲涅为横赐高丽使。上御垂拱殿,顾谓皇太子及亲王曰:“人之行,
莫大于孝弟,孝弟无不蒙天日之佑。汝等宜尽孝于父母,友于兄弟。自古兄弟之
际,多因妻妾离间,以至相违。且妻者乃外属耳,可比兄弟之亲乎?若妻言是听,
而兄弟相违,甚非理也。汝等当以朕言常铭于心。”戊子,以枢密副使徒单克
宁兼大兴尹。
五月丙戌朔,详问使梁肃等还自宋。甲午,如金莲川。
六月乙未,太白昼见。
八月丁已,次糺里舌。日中,白龙见御帐东小港中,须臾,乘云雷而去。
癸亥,猎于弥离补。己卯,太白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