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风在阴冷天幕下,无休无止的刮走贫瘠大地上仅有的少量生气。布满天际的浓云低低的压在绵延数百里的巨大丘陵地带上,这里到处布满了或大或小的碎石,大的犹如如农舍、小如指节。只有在石缝中才能艰难的生长出一些零星小灌木。四下望去天地间一派暮气沉沉的灰绿色。
普雷格的商队在碎石路上颠颠簸簸的艰难行进着,自从5天前进入这片山区,全队二十七辆车的车轮已经陆续更换了十来个了。崎岖不平的山路、大大小小的不规则石块迅速破坏着还算结实的车轮,也迅速破坏了队伍的士气,伙计们开始变得时而沉闷时而焦躁。
普雷格正骑在一匹矮小结实的马上四处张望着。说是马,其实只比一头驴稍微大那么一丁点儿。这种马除了吃苦耐劳不挑食外简直一无是处!看它那一身暗黄的杂毛、那一副无精打采的马脸,再加上上面骑着的那个浑身罩着破旧黑披风的普雷格,活脱脱一副丧家之犬的邋遢样。
的确,普雷格的商队也算的上是丧家之犬,由于队伍太小,请不起护卫人员,普雷格只好发给手下三十多个伙计们每人一两件简陋的武器。他也知道,这样的行头除了驱散一些小群体的地精外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他只能带着队伍离开便捷的大道,小心意义的在这荒芜而颠簸的山路上艰难前进,和一群灰溜溜的丧家之犬毫无二致。
他们必须远离那些宽阔坚实的大道,因为哪里布满了大小不一、种族各异的强盗队伍,大到一身厚皮坚革的山丘巨人,小到大群的地精、狗头人,聪明到会4阶奥术的中级法师、专精冰霜的食人魔大巫师,愚笨到连十个指头都数不齐的丛林巨魔。一个个都藏在山麓深林之间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越是交通便利的大路,这样的危险份子越多!而像现在这样交通不便的小道反而更安全,当然“安全”也只是相对的。强盗们也会相互驱赶,那些失败者就会游荡到小路上继续打家劫舍。自己的队伍指不定就会撞上一支。
所以他依然保持着相当的警惕,不断张望四周的丘陵,看看有没有大群生物活动的痕迹。虽然他坚信幸运女神太摩拉眷顾着自己,但要是仗着这一点就拿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开玩笑,那也是对女神的一种轻慢。
忽然队伍后面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伙计们纷纷朝后看去,车队停了下来。
普雷格皱着眉头,骑着那个驴子大小的矮马从队伍前面向后跑去。
队伍的末尾,四五个穿着简陋粗布衣服的伙计正在用鞭子抽打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奴隶。但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如死了一般。旁边还有十几个一同买来的女奴隶,畏畏嗦嗦的挤成一团,不知所措。
普雷格的眉头拧的更厉害了,这些伙计们越来越难管教了,一群人只知道在这里折腾可怜的女人,却没有一个人到队伍前面去把事情报告给自己。他略含怒气的大声喝道“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赶忙转身上前,讨好着说道:“是这贱奴不肯走了。抽了她几十鞭子,她还赖在地上,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他原本就是个农夫,三个月前被领主赶出了领地,在两个月前才加入队伍,因此身上还穿着满是补丁的农夫装,又旧又破,不但严重褪色而且到处是灰渍和泥污,就比乞丐装好那么一丁点儿。
“是你们不把我放在眼里。”普雷格大声责斥起来:“自从进入这片丘陵,你们就越来越不听话了!昨天还有两个人顶撞我!你们还把我这个头儿放在眼里吗?出了事情也不跟我说一声,一个个只知道拿这些女人出气,真的碰到几个强盗的时候,你们的威风跑到哪里去了?你们全都给我听好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再紧急,也要去通知我一声。再像这样擅自行动,拖延了队伍的速度,或者落在了队伍后面,我就要不客气了!”他一边严厉的说着,一边下马推开众人,抓着那女奴的一头黑发,把她的头拽起来仔细看了看。
这可怜得女奴已经昏死过去。她浑身上下骨瘦如柴,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皱如同干枯得老树皮,竟与六七十岁的老妇无异!棕色得皮肤上有一种非常明显得死灰色。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刚死得干尸。但耳朵却是又长又尖,如同精灵的耳朵。
“原来是那个混血的半卓尔。”普雷格沉吟一声。这个女奴是他在城里从一个商人模样的人哪里买来的,当时第一眼他就就看出这个女人被已经被转卖了好几次。她面容消瘦,双目无神,混身是鞭子抽打的伤口。半卓尔的皮肤一般是棕色的,而这个女人的肤色更有一抹灰败的颜色,看样子是得了什么病。不过那时候普雷格并不关心这些,威尔瓦赫城的军官士兵们只需要女奴作发泄的工具,至于她们以前是什么身份、有过什么悲惨的遭遇就根本不重要了,只要他们没有那些性病就行。看她身材高挑、容貌还有几分清丽,再检查了一下没有那种病。普雷格就买下了。
谁知道,现在这女奴竟很快病到这种程度!现在她从头至脚骨骼突显,全身仅包裹着一层又皱又干的死皮,活尸般可怖。
这那还卖的出去?倒贴钱都没人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