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军将军,领兵置佐。二年,诛萧谌,子明及弟子罕、子贞同
谌谋,见害,年十七。
南海王子罕,字云华,武帝第十一子也。颇有学。母乐容华有宠,故武帝留
心。母尝寝疾,子罕昼夜祈祷。于时以竹为灯缵照夜,此缵宿昔枝叶大茂,母病
亦愈,咸以为孝感所致。主簿刘鳷及侍读贺子乔为之赋颂,当时以为美谈。建武
元年,位护军将军。二年,见杀,年十七。
巴陵王子伦,字云宗,武帝第十三子也。永明十年,为北中郎将、南琅邪彭
城二郡太守,郁林即位,以南彭城禄力优厚,夺子伦与中书舍人綦母珍之,更以
南兰陵代之。
延兴元年,明帝遣中书舍人茹法亮杀子伦,子伦时镇琅邪城,有守兵,子伦
英果,明帝恐不即罪,以问典签华伯茂。伯茂曰:“公若遣兵取之,恐不即可办,
若委伯茂,一小吏力耳。”既而伯茂手自执鸩逼之,左右莫敢动者。子伦正衣冠,
出受诏,谓法亮曰:“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昔高皇帝残灭刘氏,今日之事,
理数固然。”举酒谓法亮曰:“君是身家旧人,今衔此命,当由事不获已。此酒
差非劝酬之爵。”因仰之而死,时年十六,法亮及左右皆流涕。
先是高帝、武帝为诸王置典签帅,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每至觐接,辄留心
顾问,刺史行事之美恶,系于典签之口,莫不折节推奉,恒虑弗及,于是威行州
部,权重蕃君。武陵王晔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签赵渥之曰:“今出郡易刺
史。”及见武帝相诬,晔遂免还。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欲暂游东堂,典签姜秀不
许而止。还泣谓母曰:“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囚何异?”秀后辄取子罕屐伞饮
器等,供其儿昏,武帝知之,鞭二百,系尚方,然而擅命不改。邵陵王子贞尝求
熊白,厨人答典签不在,不敢与。西阳王子明,欲送书参侍读鲍僎病,典签吴
修之不许,曰:“应谘行事。”乃止。言行举动,不得自专,征衣求食,必须谘
访。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寅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
戴僧静大言曰:“诸王都自应反,岂唯巴东!”武帝问其故,答曰:“天王无罪,
而一时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浆,皆谘签帅,不在则竟日忍渴。诸州唯闻有签帅,
不闻有刺史。”竟陵王子良尝问众曰:“士大夫何意诣签帅?”参军范云答曰:
“诣长史以下皆无益,诣签帅便有倍本之价,不诣谓何!”子良有愧色。及明帝
诛异己者,诸王见害,悉典签所杀,竟无一人相抗。孔珪闻之流涕曰:“齐之衡
阳、江夏最有意,而复害之。若不立签帅,故当不至于此。”
邵陵王子贞,字云松,武帝第十四子也。建武二年见诛,年十五。
临贺王子岳,字云峤,武帝第十六子也。明帝诛武帝诸子,唯子岳及弟六人
在后,时呼为“七王”。朔望入朝,上还后宫,辄叹息曰:“我及司徒诸儿子皆
不长,高、武子孙日长大。”永泰元年,上疾甚,绝而复苏,于是诛子岳等。延
兴、建武中,凡三诛诸王,每一行事,明帝辄先烧香,呜咽涕泣,众以此辄知其
夜当杀戮也。子岳死时年十四。
西阳王子文,字云儒,武帝第十七子也。永明七年,封蜀郡王,建武中,改
封西阳。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
衡阳王子峻,字云嵩,武帝第十八子也。永明七年,封广汉郡王,建武中改
封。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
南康王子琳,字云璋,武帝第十九子也。母荀昭华盛宠,后宫才人位登采女
者,依例旧赐玉凤凰,荀时始为采女,得玉凤凰投地曰:“我不能例受此。”武
帝乃拜为昭华。
子琳以母宠,故最见爱。太尉王俭因请昏,武帝悦而许之。群臣奉宝物名好,
尽直数百金,武帝为之报答亦如此。及应封,而好郡已尽,乃以宣城封之。既而
以宣城属扬州,不欲为王国,改封南康公褚蓁为巴东公,以南康为王国封子琳。
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
湘东王子建,字云立,武帝第二十一子也。母谢无宠,武帝度为尼。明帝即
位,使还母子建。永泰元年见杀,年十三。
南郡王子夏,字云广,武帝第二十三子也。上春秋高,子夏最幼,宠爱过诸
子。初,武帝梦金翅鸟下殿庭,搏食小龙无数,乃飞上天。及明帝初,其梦方验。
永泰元年,子夏诛,年七岁。
文惠太子四男:安皇后生废帝郁林王昭业,宫人许氏生废帝海陵恭王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