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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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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梁本纪中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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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元年春正月乙亥朔,大赦,改元。丙子,日有蚀之。己卯,以司徒临川

    王宏为太尉、扬州刺史,以金紫光禄大夫王份为尚书左仆射。庚子,扶南、高丽

    等国并遣使朝贡。

    二月癸丑,以高丽王嗣子安为宁东将军、高丽王。

    三月,滑国遣使朝贡。

    夏四月,河南国遣使朝贡。

    秋七月己卯,江、淮、海并溢。

    九月乙亥,有星晨见东方,光烂如火。

    是岁,魏正光元年。

    二年春正月辛巳,祀南郊,诏置孤独园以恤孤幼。戊子,大赦。

    二月辛丑,祀明堂。

    三月庚寅,大雪,平地三尺。

    夏四月乙卯,改作南北郊。丙辰,诏曰:“平秩东作,义不在南,前代因袭,

    有乖礼制。可于震方,具兹千亩。”于是徙藉田于东郊外十五里。

    五月己卯,琬琰殿火,延烧后宫屋三千间。

    闰月丁巳,诏自今可停贺瑞。

    六月丁卯,义州刺史文僧明以州归魏。

    秋七月丁酉,假大匠卿裴邃节,督众军侵魏。甲寅,魏荆州刺史桓叔兴帅众

    降。

    八月丁亥,始平郡石鼓村地自开成井,方六尺六寸,深三十二丈。

    冬十一月,百济、新罗国各遣使朝贡。

    十二月戊辰,以镇东大将军百济王余隆为宁东大将军。

    三年春正月庚子,以吴郡太守王暕为尚书左仆射。庚戌,都下地震。

    三月乙卯,巴陵王萧屏薨,夏四月丁卯,汝阴王刘端薨。

    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既。癸巳,大赦。诏公卿百僚各上封事,连率郡国

    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

    秋八月甲子,婆利、白题国各遣使朝贡。

    冬十一月甲申,开府仪同三司始兴王憺薨。

    四年春正月辛卯,祀南郊,大赦。辛亥,祀明堂。

    二月乙亥,耕藉田,孝弟力田赐爵一级,预耕之司,克日劳酒。

    冬十月庚午,以中卫将军袁昂为尚书令,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十一月癸未朔,日有蚀之。甲辰,尚书左仆射王暕卒。

    十二月戊午,用给事中王子云议,始铸铁钱。狼牙修国遣使朝贡。

    五年夏六月乙酉,龙斗于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树木倒折,开数

    十丈。

    庚子,以员外散骑常侍元树为平北将军、北青、兖二州刺史,率众侵魏。

    六年春正月辛亥,祀南郊,大赦。庚申,魏徐州刺史元法僧以彭城来降。自

    去岁以来,北侵诸军,所在克获。甲戌,以元法僧为司空,封始安郡王。

    二月辛巳,改封法僧为宋王。

    三月丙午,赐新附人长复除,诖误罪失,一无所问。

    夏五月己酉,修宿豫堰,又修曹公堰于济阴。壬子,遣中护军夏侯亶督寿阳

    诸军侵魏。

    六月庚辰,豫章王综奔魏,魏复据彭城。秋七月壬戌,大赦。

    冬十二月壬辰,都下地震。

    是岁,魏孝昌元年。

    七年春正月辛丑朔,赦死罪以下。

    夏四月乙酉,太尉临川王宏薨。南州津改置校尉,增加奉秩。诏在位群臣,

    各举所知。凡是清吏,咸使荐闻。秋九月己酉,荆州刺史鄱阳王恢薨。冬十一月

    庚辰,丁贵嫔薨,大赦。是岁,河南、高丽、林邑、滑国并遣使朝贡。

    大通元年春正月乙丑,以尚书右仆射徐勉为尚书左仆射。诏百官奉禄,自今

    可长给见钱。辛未,祀南郊。诏流亡者听复宅业,蠲役五年,尤贫家勿收今年三

    调,孝弟力田赐爵一级。

    是月,司州刺史夏侯夔进军三关,所至皆克。初,帝创同泰寺,至是开大通

    门以对寺之南门,取反语以协同泰。自是晨夕讲义,多由此门。

    三月辛未,幸寺舍身。甲戌还宫,大赦,改元大通,以符寺及门名。

    夏五月丙寅,成景俊克魏临潼、竹邑。

    冬十月庚戌,魏东豫州刺史元庆和以涡阳内属。甲寅,曲赦东豫州。

    十一月丁卯,以中护军萧藻为都督侵魏,镇于涡阳。

    是岁,林邑、师子、高丽等国各遣使朝贡。

    二年春正月乙酉,蠕蠕国遣使朝贡。

    二月,筑寒山堰。癸丑,魏孝明皇帝崩。

    夏四月戊戌,魏尔朱荣推奉孝庄帝。庚子,荣杀幼主及太后胡氏。辛丑,魏

    郢州刺史元愿达以义阳降,封愿达为乐平王。是时魏大乱,其北海王颢、临淮王

    彧、汝南王悦并来奔。北青州刺史元俊、南荆州刺史李志皆以地降。

    冬十月丁亥,以魏北海王颢主魏,遣东宫直阁将军陈庆之卫送还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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