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哥”拳头紧握着,牙关也咬得紧紧的,直到他的目光看到那群人都坐下来之后,他才吐出一口浊气,抓起桌上的啤酒,一口气狠狠的灌下去一瓶。
“德哥,你没事吧!”
程坤一脸关切,刚才“德哥”喝得又快又急,饶是“德哥”酒量也还算不错,这一下也被呛得不轻。
“德哥”此时的神情显得有些落寞,自嘲的笑了笑之后,他轻轻的摆了摆手,道:“我没事,阿坤,让你见笑了。”
程坤拍了拍“德哥”的肩膀,没有说什么,对于“德哥”此时的心情,他自然明白。
刚才他们两个看到的人,正好就是“德哥”之前的女友阿娟,不过此时她却亲昵的依偎在另外一个男人身边,还好死不死的被“德哥”看到了,这对于男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挫败的。
对于失意的男人来说,酒精无疑是最好的调剂品,作为好兄弟,“德哥”每喝一杯,他都是奉陪,两人你一杯我一杯的,并没有怎么说话,看起来就跟喝闷酒一样。
“咦,德哥,阿坤,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喝了这么多?”
一个酒吧光靠一个歌手,显然是不足够支撑的,而且一个人这么连着唱下来,那无疑也是一件非常累人的事情,因此趁着中场休息的时候,唐铮走到了两人跟前,结果却发现两人都已经颇有醉意了,地上更是有一大堆的啤酒瓶。
“没什么,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人,和一些不该看到的事。”
可能是喝得有些大了,程坤在说这话的时候,明显的有些舌头打结。
唐铮笑着摇了摇头。道:“还想着今天完事之后,和你们两个去吃宵夜的,没想到你们现在就已经喝成这样了。”
如果想要从醉汉的口中,得到事情的来龙去脉,那无疑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而且既然是在喝闷酒。那肯定是遇到了一些伤心事,该说的时候,他们自然也会说的。
“唐大哥,老板让我过来问问你,你会不会唱《夜来香》?有个客人点了这首歌。”
一个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男侍应生走到唐铮身旁,笑着朝唐铮问了一句,眼中带着一些崇拜的目光。
“当然会了,不过还是再等一会吧,毕竟阿冰才刚唱了一首。等他再唱一首再说。”
唐铮点了点头,《夜来香》原本就是一首适合在酒吧里唱的歌,只不过喜欢这首歌的人,一般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
他口中的阿冰,是酒吧里的另外一个驻唱歌手,唱歌的实力也算是不错,因此才被刘老板留了下来。
“嗯,我这就去向老板汇报。”
唐铮现在可是酒吧里的红人。他的决定,这个小侍应生自然不可能反驳了。
和程坤他们两个随意的说了几句之后。唐铮就去唱歌的那个小舞台后面了。
当《夜来香》的伴奏响起时,舞池中的人也开始翩翩起舞了,虽然说来酒吧的人,年龄一般都不会太大,但是对于这种复古的歌曲,年轻人们似乎是情有独钟。而且还会跳一些极为复古的舞蹈出来。
一般来说,《夜来香》应该是要由女歌手来演绎的,因为更符合这首歌的意境,但是男歌手唱起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唐铮现在用的,就是宝岛著名歌手费育清的那个版本,这也是最为成功的一种版本。
“夜来香!夜来香?肯定是阿娟点的!”
在唐铮开口唱了一小段之后,原本已经是醉醺醺的“德哥”,突然一拳砸在了小圆桌上,神色极为复杂,而且眼眶之中,似乎也隐隐出现了一些晶莹的东西。
“出什么事了?地震了吗?”
程坤睡眼惺忪的揉了揉眼睛,刚才他原本是趴在桌子上的,“德哥”这样一拳下来,自然把他给惊醒了。
由于刚刚小睡了差不多近十分钟,程坤的醉意也消退了不少,当听清楚现在酒吧里放的那首歌时,程坤也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德哥”会如此,和“德哥”他们接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当然知道这首《夜来香》对于“德哥”来说,会有什么样不同的意义。
“德哥”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目光不由自主的朝之前阿娟他们之前坐下的位置看去。
“小娟,你怎么了?这个歌唱的也就马马虎虎吧!至于听得这么激动吗?”
阿娟那一桌,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皱了皱眉,对于歌曲的欣赏水平,他显然并不是很高,而且要不是自己这个新女朋友要求,他根本就不会来这种低档次的酒吧来玩,要是被他的那些朋友们知道了的话,那真的是非常掉份的一件事。
“呵呵,辉哥,人家唱的已经很好了,你就别再这么挑剔了”
阿娟用手擦了擦眼眶中的泪水,转过头来,正好迎上了“德哥”的目光,口中的声音戛然而止
不过她反应也算是挺快的,立刻低下头来,假装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个动作让那个被称为“辉哥”的年轻人颇为纳闷。
正当他想开口询问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