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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香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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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他便放下小刀,将盐煮花生的纸包用指头挖了一个洞。接着又拿起一盒蚊烟香。

    “这是什么?”

    “蚊烟香。盒子上不写着么?”我说。

    “不是。这有些古怪。”

    他于是抽出一枝来,嗅着。后来不知如何,因为这一位同胞已经搜完衣箱,我须去开第二只了。这时却使我非常为难,那第二只里并不是衣服或书籍,是极其零碎的东西:照片,钞本,自己的译稿,别人的文稿,剪存的报章,研究的资料……。我想,倘一毁坏或搅乱,那损失可太大了。而同胞这时忽又去看了一回手巾包。我于是大悟,决心拿起手巾包里十元整封的角子,给他看了一看。他回头向门外一望,然后伸手接过去,在第二只箱上画了一个查讫的记号,走向那一位同胞去。大约打了一个暗号罢,——然而奇怪,他并不将钱带走,却塞在我的枕头下,自己出去了。

    这时那一位同胞正在用他的铁签,恶狠狠地刺入一个装着饼类的坛子的封口去。我以为他一听到暗号,就要中止了。

    而孰知不然。他仍然继续工作,挖开封口,将盖着的一片木板摔在地板上,碎为两片,然后取出一个饼,捏了一捏,掷入坛中,这才也扬长而去了。

    天下太平。我坐在烟尘陡乱,乱七八糟的小房里,悟出我的两位同胞开手的捣乱,倒并不是恶意。即使议价,也须在小小乱七八糟之后,这是所以“掩人耳目”的,犹言如此凌乱,可见已经检查过。王独清先生不云乎?同胞之外,是还有一位高鼻子,白皮肤的主人翁的。当收款之际,先看门外者大约就为此。但我一直没有看见这一位主人翁。

    后来的毁坏,却很有一点恶意了。然而也许倒要怪我自己不肯拿出钞票去,只给银角子。银角子放在制服的口袋里,沉垫垫地,确是易为主人翁所发见的,所以只得暂且放在枕头下。我想,他大概须待公事办毕,这才再来收账罢。

    皮鞋声橐橐地自远而近,停在我的房外了,我看时,是一个白人,颇胖,大概便是两位同胞的主人翁了。

    “查过了?”他笑嘻嘻地问我。

    的确是的,主人翁的口吻。但是,一目了然,何必问呢?

    或者因为看见我的行李特别乱七八糟,在慰安我,或在嘲弄我罢。

    他从房外拾起一张《大陆报》(5)附送的图画,本来包着什物,由同胞撕下来抛出去的,倚在壁上看了一回,就又慢慢地走过去了。

    我想,主人翁已经走过,“查关”该已收场了,于是先将第一只衣箱整理,捆好。

    不料还是不行。一个同胞又来了,叫我“打开来”,他要查。接着是这样的问答——

    “他已经看过了。”我说。

    “没有看过。没有打开过。打开来!”

    “我刚刚捆好的。”

    “我不信。打开来!”

    “这里不画着查过的符号么?”

    “那么,你给了钱了罢?你用贿赂……”

    “…………”

    “你给了多少钱?”

    “你去问你的一伙去。”

    他去了。不久,那一个又忙忙走来,从枕头下取了钱,此后便不再看见,——真正天下太平。

    我才又慢慢地收拾那行李。只见桌子上聚集着几件东西,是我的一把剪刀,一个开罐头的家伙,还有一把木柄的小刀。

    大约倘没有那十元小洋,便还要指这为“凶器”,加上“古怪”的香,来恐吓我的罢。但那一枝香却不在桌子上。

    船一走动,全船反显得更闲静了,茶房和我闲谈,却将这翻箱倒箧的事,归咎于我自己。

    “你生得太瘦了,他疑心你是贩雅片的。”他说。

    我实在有些愕然。真是人寿有限,“世故”无穷。我一向以为和人们抢饭碗要碰钉子,不要饭碗是无妨的。去年在厦门,才知道吃饭固难,不吃亦殊为“学者”(6)所不悦,得了不守本分的批评。胡须的形状,有国粹和欧式之别,不易处置,我是早经明白的。今年到广州,才又知道虽颜色也难以自由,有人在日报上警告我,叫我的胡子不要变灰色,又不要变红色。(7)至于为人不可太瘦,则到香港才省悟,先前是梦里也未曾想到的。

    的确,监督着同胞“查关”的一个西洋人,实在吃得很肥胖。

    香港虽只一岛,却活画着中国许多地方现在和将来的小照:中央几位洋主子,手下是若干颂德的“高等华人”和一伙作伥的奴气同胞。此外即全是默默吃苦的“土人”,能耐的死在洋场上,耐不住的逃入深山中,苗瑶(8)是我们的前辈。

    九月二十九之夜。海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语丝》周刊第一五五期。

    (2)王独清(1898—1940)陕西西安人,创造社成员,后成为托洛茨基派分子。他这篇通信发表在《创造月刊》第一卷第七期(一九二七年七月十五日),题为《去雁》,是他在这年五月写给成仿吾、何畏两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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