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而已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小杂感(1)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6)“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语见《史记·高祖本纪》:“汉元年(前206)十月,沛公(刘邦)兵遂先诸侯至霸上。……遂西入咸阳……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又《汉书·刑法志》载:“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