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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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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七 吴书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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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据见枉,况吏民乎?”乃穷治壹罪,赏助百万。

    赤乌九年,迁骠骑将军。遭二宫构争,据拥护太子,言则恳至,义形于色,

    守之以死,【殷基通语载据争曰:“臣闻太子国之本根,雅性仁孝,天下归心,

    今卒责之,将有一朝之虑。昔晋献用骊姬而申生不存,汉武信江充而戾太子冤死。

    臣窃惧太子不堪其忧,虽立思子之宫,无所复及矣。”】遂左迁新都郡丞。未到,

    中书令孙弘谮润据,因权寝疾,弘为昭书追赐死,时年五十七。孙亮时,二子熊、

    损各复领兵,为全公主所谮,皆死。永安中,追录前功,以熊子宣袭爵云阳侯,

    尚公主。孙皓时,宣至骠骑将军。

    评曰:虞翻古之狂直,固难免乎末世,然权不能容,非旷宇也。陆绩之於扬

    玄,是仲尼之左丘明,老聃之严周矣;以瑚琏之器,而作守南越,不亦贼夫人欤!

    张温才藻俊茂,而智防未备,用致艰患。骆统抗明大义,辞切理至,值权方闭不

    开。陆瑁笃义规谏,君子有称焉。吾粲、朱据遭罹屯蹇,以正丧身,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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